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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与规范处置1.国际要求与国家要求2.医疗机构管理组织与制度要求3.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与收集4.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内部转运5.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硬件与管理医疗废物管理与规范处置工作6.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7.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培训与职业防护8.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相关突发事件处置9.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的留存记录10.医疗机构医院污水处理1.2001年5月22日,世界各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大会在瑞典召开,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公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立即着手减少并最终消除首批12种有毒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其中包括人类无意生产的两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PCDD)和多氯二苯并呋喃(PCDF),这类物质同为在涉及有机物质和氯的热处理过程中无意形成和排放的化学品,均系燃烧或化学反应不完全所致。医疗废物焚烧是重要排放源之一。3.采用最佳可行技术(BAT)和最佳环境实践(BEP)处理医疗废物,减少POPs排放,是缔约方履行公约的重要工作之一。4.2004年11月11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中国正式生效。《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一.国际要求与国家要求1.《传染病防治法》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4.《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5.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6.关于发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通知7.《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国家医疗废物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与规章医疗废物的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内容1.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2.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情况5.医疗废物、污水的处置情况6.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合同的情况;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的情况1.管理组织及职责:(1)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2)医疗机构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3)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4)对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2.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应明确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2)医疗废物管理部门与工作职责;(3)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转移、暂存、处置相关要求;(4)有关人员的培训与防护;(5)违反规定的处理等。(6)医疗废物应急方案管理组织与制度二.管理组织与制度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应明确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组长为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或主管医疗的副院长,其成员一般包括医务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科、总务后勤、科研部门、物业公司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的职责:(1)负责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理的领导、协调与管理,制定全院医疗废物管理的方针政策,召开会议,解决有关问题。(2)负责医疗废物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与处理工作。(3)负责医疗废物管理重大事件的决策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医疗废物管理涉及医院的感染管理科、总务后勤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医疗废物产生部门等。(1)感染管理科主要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监督、检查、培训与技术指导;(2)总务后勤部门主要具体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医疗废物泄漏时的应急处理等各项工作;(3)医务、护理、科研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医务人员、科研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或突发事件时,配合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开展调查与处置工作;(4)医疗废物产生部门包括各临床科室、各研究室与实验室、各医技科室等所有产生医疗废物有关的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严格管理,做好交接登记工作(实行三联单制度)和资料的保存(3年)。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6个工作要求)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主要有:(1)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医疗废物管理的基本要求,医疗废物管理有关部门的职责及医疗废物管理的具体措施等。(2)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分类制度。医疗机构根据其自身的特点,按照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发放到医疗废物的产生部门,各产生部门严格按照分类目录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其监督、检查工作。(3)建立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管理流程。(4)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与防护医疗机构则根据工作需要,对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工作中不同部门的人员按职责进行了定期培训临床医务人员和护理人员重点进行医疗废物分类与收集要求的培训;保洁人员重点进行分类收集、包装要求、运送路线、遗洒处理的培训;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周转收集要求、暂存站的管理与转运交接的培训;所有人员均接受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职业防护和应急预案的培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反馈与处理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医疗机构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医疗废物管理的各个环节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把监督、检查的结果及时向有关人员反馈,根据需要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通过监督、检查以评价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职责的落实、到位情况、培训与宣传的效果,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措施的绩效等。(6)医疗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废物突发事件——医疗废物有流失、泄漏、扩散情况分级与报告——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部门职责——根据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原则;如何进行处置——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管理流程。医疗废物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置放于专用包装物和利器盒中◇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应当进行医疗废物登记并分类收集◇专用包装物和利器盒等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专用包装物、容器盛装感染性废物时,应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三.医疗废物分类与收集用于专用包装袋、利器盒、周转箱用于医疗废物暂存点用于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的监督检查1.未被传染病原体污染的,分类收集,有合法的处理机构处理,不再要求消毒、毁形2.被传染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废物,先进行灭菌或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4.大体积的病理废物应及时单独分类收集,注明为“病理性废物”的中文标签,在低温冰柜保存,当在公安备案后由殡仪馆进行。5.完整包装的报废血不需要进行消毒处理,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6.禁止混装,包括不同类的医疗废物间的混装,也包括与其它废物的混装7.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均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8.无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柜(箱),防止医疗废物腐败恶臭。收集应注意的几点问题1医疗废物达到专用包装物和利器盒的3/4左右体积时应当封闭转移,转移的情况科室应当进行登记2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使用专用运送工具,由专人与有关科室完成移交与接受手续后送暂时贮存场所暂存。3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应在每批医疗废物封闭移交后对科室医疗废物收集点进行消毒。医院医疗废物处理部门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转运医疗废物后,应在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4四.医疗废物内部转运(五)医疗废物暂存管理1.暂存设施的硬件基本要求(1)远离医疗、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2)严密的封闭措施,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入以及防鼠、防蝇、防蟑、防盗以及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有基本清洁设施;(3)设施内地面与1M高的墙裙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污水应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机构内的污水消毒、处理系统;有良好的照明与通风条件,避免阳光直射;(4)设施外有明显警示标识,库房内有“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2.医疗废物登记(1)根据与有关科室的移交与接受手续,对暂存场所医疗废物登记(2)登记内容为: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六)医疗废物处置1.医疗机构暂存的医疗废物不得超过2天2.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禁止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1)感染性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环保认定)(2)损伤性废物——医疗废物处理机构(环保认定)(3)病理性废物——当在公安备案后由殡仪馆进行(4)药物性废物——生产厂家回收(5)化学性废物——环保危险废物处置中心3.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4.处置后对暂存场所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5.禁止医疗机构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6.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报县级卫生部门、环保部门同意,可以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方法要求为:(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高分子塑料废物不能焚烧)(3)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七)培训与职业防护1.开展医疗废物管理相关人员专业技能培训(1)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工作流程与工作要求(2)医疗废物安全分类技术与职业防护知识(3)职业暴露(如意外刺伤等)发生后的正确处置(4)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时的紧急处置。2.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与措施(1)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如防护帽、可呼吸的面罩、防护眼镜、工作服、工业围裙、工业用手(鞋)套等;(2)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3)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八)突发事件处置1.确定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2.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方案,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对现场进行处理3.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4.采取安全处置措施,对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以防扩大污染5.按照要求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九)应留存的工作记录1.建立的规章制度2.人员培训记录(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3.医疗废物登记记录(病房和暂时点)4.定期消毒记录(运输工具和暂时点)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十)医院污水处置1.医院污水处理的国家要求(1)医疗机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①县及县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院和其他医院、传染病和结核病医院的医疗机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后达标排放;②县以下或20张床位及以下的综合医院和其他医院的医疗机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后排放。(2)带传染病的综合医院应先将传染病房污水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3)禁止向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以及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院污水。(十)医院污水处置2.医院污水处理监测(1)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次;(2)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3)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4)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5)收治肠道传染病中的甲类病人数>5人、乙类病人>10人丙类>20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类传染病病原体;(6)理化指标监测:pH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COD(化学需氧量)和SS(悬浮物)每周监测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控制项目标准值传染病、结核病院20床以上综合医院(直排)20床以上综合医院(排入城市管网)20床以下医院粪大肠菌群(MPN/L)1005005000排放标准:1、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2、接触池
本文标题: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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