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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完善资格审查与评标规则以及规范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评标《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令》及修正办法,都对资格审查及评标的专家组成,程序及原则,评标办法,结果的确定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进一步完善资格审查与评标规则以及规范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评标,还需做好以下工作:1、完善评标专家库。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以及专业组成都做了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复杂的项目无法抽取合适的专家,例如殡葬行业的招标活动。虽然《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规定,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但招标人确定的专家往往都是本单位人员,很难保证能公平公正独立的评标。2、加强评标专家的业务培训。在招投标活动与时俱进的今天,评标技术也是发展的,例如电子评标。虽然评标专家代表的是各自行业的精英,对专业知识非常精通。但因为年龄和实际工作情况的原因,对电子评标,远程评标等相关新技术的运用有所欠缺,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工作,才能胜任相关的评标工作。3、利用新技术,实现网上招投标,远程评标。利用网络技术除了可以实现效率优化外,最主要的就是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平公正。一是统一的评判标准,可以减少评标专家的主管人为干预,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电子评标显示的结果一目了然;二是减少评标过程中的失误,通过技术弥补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三是利用远程评标等手段,可以扩大评标专家的选择范围,更有利于评标专家独立的完成评标工作,保证评标结果的公正性。4、进一步完善评标办法。现阶段使用最多的评标办法有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容易造成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中标后在履约的过程中以次充好,造成合同的履行困难。或者做好招标人的工作通过验收,难以发挥招投标工作防止腐败的实际作用。综合评分法容易造成市场垄断,一些大企业,资质条件高的企业中标率高,缺乏公平公正的基础。不符合国家有关财政政策。基于以上原因,可以探索扩大使用中位值法以及性价比法。中位值法通过对投标报价的控制,防止投标人的恶意低价和不平衡报价。性价比法通过对价格以外的因素进行评分,最终确定评分最高的前几个投标人中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以性价比作为中标条件,避免资质高的企业高价高分中标,有利于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且能节约国家资金。
本文标题:如何进一步完善资格审查与评标规则以及规范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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