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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行政后勤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医院管理机制,加强医院管理,增强医院执行力,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医院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医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医院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除医院临床、护理、医技及其它效益科室外,医院行政管理干部、员工及其他人员(包括借调人员)均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考核原则(一)客观考评原则。考核者应以客观事实为考核依据,不可意断妄测。(二)公正考评原则。考核者不能被个人情感支配,应公正评价被考核者。(三)单头考评原则。对各级员工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实施。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成绩、能力、适应性),也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第二章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第四条绩效考核实行月扣分制,每位被考核人员每月基础分为100分,月末根据当月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执行力、劳动纪律及品质素养等方面的表现,结合评分标准评定当月得分,得分与当月奖金挂勾。第五条绩效考核根据得分情况分为四个等级具体标准见下表: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基准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100分得分值100分85-99分75-84分60-74分60分以下第六条扣分标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扣分标准职责履行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具体详见《员工手册》、《医院岗位职责汇编》及医院相关文件。1、医院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职责履行情况,发现履行不到位的每项扣2分,没有履行的每项扣5分;2、隶属本职工作,推诿、拖延造成矛盾、后果的每次扣10分;3、岗位职责履行不认真,经上级领导指出仍不改正的,发现一次扣10分;4、工作不认真造成医院或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5分,造成较大影响的扣10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扣20分。5、工作失误造成医院损失(500元以下)的每次扣10分,造成较大损失(500元至1000元)的扣20分,造成严重损失(1000元至2000元)的扣50分,重大损失(2000元以上)不得分,并由院委会研究做留用查看、撤职或开除处理。-3-工作执行力坚决执行上级指示,服从指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工作计划及任务。1、确保按计划完成本职责工作内各项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5分;完成了但质量不过关的每项扣2分;2、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完的每次扣10分;当上级交给工作任务隶属他人工作时,应及时通知并监督工作所属人按时完成任务,未完成的工作所属人扣10分,监督人扣5分;重大任务按严重程度扣分,但最低扣分不得少于20分。3、不服从上级管理的,每次扣5分,发生顶撞行为的扣10分,有肢体顶撞行为的扣30分。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制度落实到位。1、上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半小时以上扣5分。2、工作期间聊天、扎堆的每次扣2分。3、工作期间处理个人事务、公话私用发现一次扣5分。4、每日参加早读,无特殊原由未参加者每次扣2分。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流程办事,违反规程、流程的每次扣2分,造成矛盾、纠纷的每次扣5分,造成损失的遵照“职责履行”的第5条执行。品质素养道德品质高尚,团结同志,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1、严禁背后议论医院机密、领导长短,发现一次扣5分;2、严禁传播对医院不利消息、挑拨矛盾,发现一次扣10分;3、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发现一次根据情况扣5-20分,有经济行为的,移交院委会处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4、与同事、上下级关系紧张,发生吵架行为的当事人双方各扣10分,发生打架行为的扣20分,情节严重的扣50分,造成伤害的不得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七条考核者(一)院务会:负责院领导及特殊事件的考核工作。-4-(二)院领导:负责部门主任及科室负责人的考核,并监督所有行政后勤人员考核工作;(三)部门主任、负责人:负责客观公正的考核本部门员工,积极有效的引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第八条考核组分工医技护理考核组:负责医疗、护理、医技等临床管理部门工作的考评。行政后勤考核组:负责办公室、人事、财务、总务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工作的考评。第九条考核方法(一)考核者评分和被考核人自评相结合的方法。考核一般情况下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各部门工作情况,被考核人陪同,对偏差予以调整,月底汇总评分,力求客观准确。(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定期:行政后勤考核组每周四进行,医技护理考核组每周五进行(遇节假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不定期:考核组成员、部门领导不定期巡查医院或职责范围内人员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责任人改正,并视情况扣分,记入月底考评。第十条新进及调、离职人员的考核(一)新进员工入职试用期不作考核,亦不发奖金,转正后按当月转正后天数比例计算奖金比例,并参加考核。(二)调职员工在调职当月不作考核,奖金按医院其它有关规定-5-发放。(三)离职员工离职当月不予考核,也不计发绩效奖。第十一条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考核人员将本部门评分情况上报院长办公室。第十二条院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考核评分情况,予以调查审核,并将审核反馈情况记录在案,汇总后,上报院长审批,院长签字审定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执行。第十三条财务科根据评分情况,计算绩效奖金比例,与考核月下月底前核算发放完毕。第四章考核奖惩第十四条考核每月根据《扣分标准》评出每位被考核人员分数,以百分制计算,对照等级标准,得分为一级、二级发全额奖金,三级发80%奖金,四级发60%奖金,五级扣除全部奖金。第十五条绩效考核扣发奖金列入年度考核奖励基金帐户,对先进、优秀人员实施奖励。第十六条被考核人员年度内有三个月考核分为五级者,年终奖扣除,并予以撤职或辞退处理。第十七条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考核分为四级者,予以调换工作、降薪处理。第十八条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在“职责-6-履行”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予以撤职、调换工作处理,并降薪处理。第十九条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在“工作执行力”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予以辞退处理。第二十条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在“劳动纪律”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扣除年终奖50%。第二十一条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在“品质素养”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予以辞退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每月汇总后交人事科备案,由人事科按月份和部门整理归档,以供年底评优参考。第二十三条对于考核过程中出现人为的不公正情况,医院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以上处分,并对考核结果重新界定。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办法由院长办公室制订和修改,经院委会讨论审定后执行。
本文标题:医院行政后勤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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