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理解中国乡村内卷化的机制
理解中国乡村内卷化的机制⊙张小军*本研究是笔者参加香港RGC「在乡商人」研究计划(1994-1996)的部分成果,该计划由蔡志祥博士主持。本文不是个体经济发展水平的研究,也非在层面揭示个体经济有发展水平有较低的案例。本文的关心是通过阳村个体经济,理解一种乡村内卷化的机制。文中地名和人名按照惯例均做了改动。一位西方学者曾这样评价80年代的中国经济:在资本主义样板中,它显示出的机制既非大多数西方学者所赞同的经济发展的「自然」过程,也不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曾主张的「客观经济规律」所使然,经济变迁是由少数党和国家领导人出于国家富强的目的所决议的产物。与此相关的结论便是,个体私营企业既不是资本主义的也不是改革的,实际是前资本主义的经济行为,小商贩和小生产者只是在国家控制的工业和商业经济的边缘从事经营活动,显示出社会秩序缺少新的体系1。这些过于简单化因而需要解释的结论,令我回想起大山中的阳村,陷入了某种并非经济学的思考……一农业内卷化80年代以来,乡村经济的发展在各地很不平衡,三种「路神」(revolu-tion革命、evolution演进和involution内卷化)并存。十几年的改革,在不同局部和不同层面的社会中,革命性的激烈变革和渐进的演进形式已经是我们熟悉的,而对内卷化的现象,我们似乎还比较陌生。1963年,美国人类学家盖尔茨(CliffordGeertz)在《农业内卷化》(AgriculturalInvolution)一书中系统地运用内卷化这个概念,藉以描述印尼爪哇地区一种生态稳定性、内向性、人口快速增长、高密度的耕作过程;资本密集和劳动密集的二重经济的复杂性和整合性,但又是缺少有效技术方法和工业因子引入的传统农业经济的再置。爪哇社会具有高度的弹性和松软的不确定性,这种社会允许调整、吸收、采纳,但不支持真正的变迁。这种韧性的后哥特式(lateGothic)农业的基本模式,由于内部的不断精致化,使每一个人和每一个细节被安排得十分精细和复杂2。结果,爪哇人难以通过现代化来达到经济的持久变革,而是内卷于原来的农业生产方式。在文化进化论者塞维斯(ElmanRogersService)看来,内卷化也是一种革新的形式,不过这种革新试图保存现存的结构,通过「修补」来解决新问题。Involution一词源于拉丁语的involutum,原义是「转或卷起来」,表达了「一种盘绕起来的、复杂的、纷繁混乱的事物──一种特化的产物」。所谓罗莫尔变迁规律,是指一种有希望的革新,它最初的生存价值在于它的保护作用,在面对变化的环境时,能使传统的生活方式有可能持续下去。这样,内卷化可能是文化变迁的一种流行形式3。金观涛和刘青峰提出的「系统演化理论」,在解释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时提到了中国封建王朝的修复机制,指出除了大动乱杀伤社会的无组织力量,从而起到调节作用以外,还指出了两块修复模板:(1)宗法同构体;(2)儒家国家学说及儒生的作用4。这一运用社会中的传统内容「修补」社会结构并以此形成超稳定结构的机制,也具有内卷化的含义。我们的问题是:中国的改革在社会结构深层是否有内卷化的一面?如果有,如何对此进行描述和理解?内卷化的机制是甚么?它如何解释国家政治和地方经济的关系?特别是,用传统的资源进行内卷的变革是可能的吗?近些年,有学者从经济和国家政治的角度,分别就中国的某些历史和现实提出了内卷化的解释。黄宗智曾归纳世界农民学的三大传统:一是形式经济学的正统分析,把小农视为积极地去理性追求最大效益;二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小农是消极地在租佃、雇佣和赋税的剥削之下求生;三是实体经济学,认为小农经济,如家庭农场,既是生产单位又是消费单位,其生产是为了满足消费而不是为了利润。黄的内卷化模式支持第三种观点,他用满铁资料分析华北的小农经济,指出了内卷的经营──在劳力报酬少于劳力生存所需的情况下,仍旧投入劳力的经营。它可能为生存而把劳动力投入到边际报酬低于巿场工资的地步,一直到边际报酬趋向于零。黄宗智指出:中国的悖论现象是商品巿场经济与小农生产的共存;十九世纪没有乡村发展的城巿工业化;以及过密型(involution)的商品化(以区别前资本主义的商品化),结果是没有发展的增长5。阳村个体经济,可以说具有上述内卷的某些特征。阳村是个山区的农业村落,座落于五夷山天山支脉,是镇政府所在地。近几年,阳村个体户的经营状况不佳。阳村的个体户在册280户,由于关门停业等原因,1996年清理出去约100户,只剩下180户。按照地税所1994年核定的增值税(按月)计算,当年的户均月收入只有384元。如果按三口之家计算,家庭人均128元,超过1994年人均54元的贫困线,却距1995年人均187元的「小康」线尚有不少差距6。从行业分布看,排在前几位的是:副食品30个,服装小百货17个,缝纫14个,理发12个,饮食业11个,农机修理6个,钟表修理6个。这样的乡村「准商人」,实际只是在维持生活而已。当个体经济仅仅靠农民的购买力来维持而不是带动农民和农业的发展,且当资源匮乏而农业又发展无力时,我们已经看到了个体经济的内卷。阳村地处山区,农业发展水平在当地居中。但由于土地不足,阳村人均水田约五分,每人每年交公粮和统购粮共118斤。按亩产800斤计算,五分地有400斤,减去118斤,剩282斤谷子,合大米197斤,尚不足一年的口粮。向祖是个种粮户,一家九口人,每年还要买1,000斤粮食。一个小康工作队的队员说:「这十几年,图甚么?过去拖拉机,现在用人拉。」殊不知,低技术正是劳力密集的经济内卷化的重要方面。现在,由于劳动力的剩余,使这个六千多人的村落,每年有近千人外出打工。1995年初,我遇到在水宫村搞「第二次土改」试点的朋友,他告诉我第二次土改的设想是:把80年代初包产到户的土地重新划分为公粮田和口粮田。前者重新公有化,然后承租给种粮大户,以保证国家的粮源;后者按现在的人口数分配给农民,50年不变。这样,农民不再受公粮之累。表面上,农民可以从粮食中解放出来;实际上,因为资源短缺,阳村农民已经不能完全靠土地生存。一个乡民说:怎么改都无所谓,反正靠那点儿地也进不了现代化。这句话的一个潜台词便是:土地资源匮乏与消耗性使用引起的土地疲劳,会导致滞变的内卷,疏离现代化的理想。低技术的劳动密集,资源匮乏下的精耕细作,面对城巿的相对剥夺和庞大的剪刀差,形成了相当部分乡村社会的内卷化。虽然在80年代以来伴随着某些增长,但并没有解决农村深层的结构性问题。像这类农村地区,可以说仍然处于没有发展的增长。二国家内卷化然而,经济的内卷是否仅仅出于经济的原因?盖尔茨在《小贩与王子》(PeddlersandPrinces)中,就峇里和爪哇的两个不同乡镇的不同变革机制,强调那种我们称为「一刀切」的政府行为的危险,甚至指出变迁有赖传统的结构。他特别批评那种用经济的数量标准衡量社会变革的狭窄视野,认为经济变迁与社会和文化有紧密关联7。萧凤霞(HelenSiu)在〈一个中国巿镇中的社会主义小贩和王子〉一文中,从方法论的层面回顾了围绕国家和地方社会建立的不同理论争论。简言之,施坚雅(G.W.Skinner)的巿场模型属于二分的整合模式;第二类是两者二分对立的模式;第三是打破国家/社会的二分,强调两者的互渗过程和能动实践者的参与8。在上述对话中,杜赞奇(PrasenjitDuara)用国家内卷化(stateinvolution)描述了民国前期国家权力向地方社会的扩张,其所造成的两个影响便是税收增加和乡村政治制度架构的改变。内卷的含义是国家─社会关系的继传模式之复制、延伸和精致化。他特别指出,地方精英参与的乡村政权内卷化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国家税捐的增加引起盈利型经纪的增生;他们的增生反过来要求更多的税捐。于是国民政府在20、30年代不得不掀起打倒土豪的运动9。不过杜赞奇忽略了一点:国家高层的「盈利型经纪」,正是地方精英的示范。与杜赞奇的角度不同,萧凤霞用国家内卷化这一概念去看国家和地方社会之间的相互渗透和互锁──特别是80年代以来,地方怎样仍旧用原有的「国家」去整合地方。她认为,如果地方社会依然不自觉地衍续这一政治文化,可能会歪曲经济改革的本来目标10。这一观点强调国家的内卷化不仅是国家的参与,也有地方社会乃至普通百姓的参与,是一种「共卷」。国家一旦陷入内卷化,经济的规则便会在一定程度上失灵。如今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都在国家的明确规定之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个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盈利性的经济组织」。这个八人的出处,来自马克思《资本论》:「假设这个资本家自己占有生产资料……,为了使他的生活只比一个普通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半再转化为资本,他就必须把预付资本的最低限额和工人数都增加为原来的八倍。」11这个规定,实际沿袭了50年代的规定。雇工不足八人或自己不雇工经营的,便是个体户了。阳村镇工商所的所长说,八个人的标准实际上也不是掌握得非常严格。孔迈隆(MyronCohen)曾经指出「农民」是国家的定义12,私营企业和个体户这些「商人」和「准商人」也不例外。不同的是,重新的定义没有再强调私营企业的剥削性质和个体户的劳动者性质之区别。而在50年代,「剥削」曾是一个重要的定义标准。1995年,阳村商会成立,聘请的三名顾问是镇书记、镇长和人大主席,名誉会长是主管统战的副书记。个协更是如此,现在县个协的会长是工商局长,第一副会长是副局长,秘书长是工商局的干部,会计是工商局的会计兼任,好象一个第二工商局。现任县个协副主席、阳村个协会长的根盛告诉我:「工商部门对个协本来是指导,现在变成了领导了。」然而他不知道,国务院1981年108号文件早就规定,个协由工商管理部门领导。根盛前几年贩运香菇,镇里原税务所长每次让他捎带,所长在本地以每斤8-9元收购,他帮助卖每斤14元。后来,有一次所长在菇里搀水,他没给带。所长生气了,反而让他补税一万二千多元,还罚款1,000元,他告到县税局和监察局也没用,从此,再没做香菇生意。国家在哪里?这是根盛颇为困惑的。他们没想到国家时,国家在定义他们;他们想到国家、想要求助于国家时,却不知国家在何处。一个村民说:「法律像个活动锁,能上能下,变来变去。」近两年,个体户减少,但税不减少。与工商管理费不同,工商管理费不是包干的,而税收采取所谓包税制,即每年由上级下达任务计划,无特殊情况是必须完成的,并且在一般情况下,税额是逐年上升的。所以阳村个体户虽然减少了,税收却不能减少,要大家来平摊。言外之意,亦即个体户并不能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税率,他们无论人数多少都必须交足上级政府规定的税额。显然这与国务院的规定相左。余英时先生在〈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一文的结论中,就明清商人的困境,引述韦伯(MaxWeber)「自由商业在『共和城邦』中易于发展,在君主专制的官僚制度下则常遭扼杀,因为后者以政治稳定为主要目标」的观点,并感叹「试看专制的官僚系统有如天罗地网,岂是商人的力量所能突破」?最后借言「凡事之经纪于官府,恒不若各自经纪之责专而为利实」13,似乎在强调无为而治的经济运作。与此不同,亨廷顿(SamuelP.Huntington)主张要有一个强大的、具有权威但未必是威权的政府,这种政府可能比民主政府能够更好地推进经济改革14。第三种观点,可以追溯到费孝通对基层社会无为政治的观点,社会权力被划分为统治和压迫性的横暴权力和基层社会契约性的同意权力。颇有国家和社会的二分味道15。类似地,舒尔曼(FranzSchurmann)认为,在中国,国家更倾向于控制而不是管理,而社会很大程度上是自己组织起来的。这种自组织(selforganization)比国家行为提供了更强、更持久的组织资源16。这样,我们就看到了一个有为政治的国家和一个无为政治的基层社会,两者具有分离的倾向。1949年后的中国乡村社会,国家政治空前地深入基层,多元化的社会趋向一元化。这个一元化只是控制的一元化,还不是管理的一元化。80年代以来,个体户和私营经济被政治的空间包裹,人们在其中被较多控制而较少管理。一方面,他们被形
本文标题:理解中国乡村内卷化的机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3884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