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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一部山寨苹果手机,毁了两个家庭未成年人,是含苞的花朵,是扬帆待航的小船。然而,有一些花朵还没有来得及开放,就遇到了暴风雨;有一些小船刚刚启航,就误入迷途。近日,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未成年人犯罪典型警示案例,与社会各界探求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希望在孩子们遇到暴风雨时,给他们撑起一把雨伞;当孩子们走在迷途时,为他们点亮一盏灯。抢劫:苹果手机摔坏了,他再去抢一只在小宇还两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因感情不和离异了。从小,小宇和哥哥就一直由母亲抚养,虽然缺少了父爱,但母亲对他一直疼爱有加,尽其所能满足小宇的物质要求,同时一心望子成龙的母亲对小宇的学习及生活管教十分严厉。2012年7月,苹果iPhone4手机风靡全国,拥有一部iPhone4成为了众多人尤其是年轻人的梦想。16岁的小宇眼看周围越来越多的同学也加入了iPhone一族,磨着母亲也给自己买了一部iPhone4手机。拿着这只白色的iPhone4,小宇如获珍宝,格外珍惜,因为他知道以自己的家境能够拥有这只手机很不容易。然而在一次上网时,这只手机不小心被摔坏了。看着坏掉的“苹果”,小宇完全不知所措。想向母亲承认,却不敢,因为母亲知道后必定会责骂。不承认,又过不了母亲那一关。正当小宇心慌意乱的时候,他突然看到旁边一个上网的男孩有一只和自己一样的手机。一个疯狂的想法陡然在小宇的脑海出现:我何不把那只手机抢过来,那么母亲永远不会发现手机已经被摔坏的事情。小宇尾随男孩来到一个偏僻的路边,趁男孩不注意,勒住他的脖子将他拖到路边草地。小宇没想到,男孩会强烈反抗,惊慌失措之下,他拿起随身携带的小刀连续刺向男孩的腰部、腹部……没过几天,小宇就被抓了。法庭上,谁都无法相信,眼前这个面目清秀、手足无措的孩子居然为了抢一只山寨的苹果手机,将匕首捅向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孩子,导致被害人重伤的结果,而且被害人从此不能从事劳累工作。小宇一时的冲动,不仅毁了自己,也毁了另一个幸福的家庭,最终法院判处小宇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诈骗:“捡”到信用卡竟去商场刷2012年5月31日下午,小钱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无意间发现机器上留有一张被他人遗忘的银行信用卡,当即随手带走。“这卡没用的。信用卡都有密码,你把它扔了吧。”当天下午,当小钱告诉17岁的好友小赵,自己从自动取款机上“捡”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后,小赵心中一动。“扔了?”小赵想,也许这卡还有用呢。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她来到我市某超市内的一个移动通信柜台。她先精心挑选了一部白色苹果4S手机,手持“捡来的卡”刷卡时,赵某“机灵”地冒用信用卡正面的拼音签下名字——“李婷”。让她惊喜的是,营业员并未要她输入密码!初试成功,小赵喜出望外。“当时我有点昏头了,财迷心窍,有钱赶快用。”怀揣这张不用密码的信用卡,小赵先后在南大街某品牌烟酒店、某品牌婴幼儿用品店等冒用他人信用卡连续消费,一天之内,总计刷卡消费金额竟高达16375元。在抓获小赵归案时,她正在翻阅手机说明书,购买的化妆品、烟酒等物品甚至都没来得及拆。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赵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贩毒:帮“干哥哥”送货赚些“辛苦费”17岁的陈陈是私生子,母亲在他未出生时就与他父亲分手了。陈陈一出生,就被母亲送给了门房哥哥家。养父对陈陈很溺爱,但由于养父家中还有4个孩子,所以陈陈更多时间是在社会上游荡。有一天,陈陈在网吧认识了小雷。年纪不大的小雷其实是一名毒贩,他看中陈陈机灵,多次帮陈陈付上网费和餐费,缺少他人关心的陈陈很快认小雷做了“干哥哥”。在“干哥哥”那里,陈陈耳濡目染,慢慢沾染上毒品,并开始为小雷送货。不久,另一个毒贩陈某也让他送货,除了给陈陈一次50~100元不等的“辛苦费”,有时也会送几克“冰”给他玩玩。陈陈被抓后,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下的事有多么严重,他甚至向提审检察官炫耀自己在魔兽、诛仙等多个游戏里都有满级账号。1996年出生的小君在学校曾是个有名的“篮球少年”。小君父母早年离异,母亲再嫁,小君一直跟着母亲生活。然而小君的继父是个毒贩,受他的影响,小君的母亲也与他联手贩毒。很快,两人双双落网。缺少父母管教的小君被阿姨接到家中,经常混迹各种娱乐场所,交了些朋友,其中就有毒贩小龙。小龙主要在市区一些宾馆附近贩卖冰毒,为了掩人耳目,他看中了一脸稚气的“阳光男孩”小君,平时经常请小君到酒吧消遣,甚至让小君住到他家,像大哥哥一样照顾他。“他对我好,我认他当我干哥哥。我知道他是卖毒品的,平时他还给我吸点,说是交际需要,不会上瘾的。”小君告诉检察官,小龙每次都将买主的电话、地点、衣着打扮用短信形式发到他手机上,用餐巾纸将毒品包好交给他,让他带给买主。每交易一次,小君能得到30、50元不等的报酬。因贩卖毒品罪,陈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小君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斗殴:食堂吃晚饭,占的座位没了16岁的小宋是我市某中学的学生。一天傍晚,小宋到学校食堂吃晚饭。他把书包放在餐桌的凳子上占个位置,然后去打饭。然而,当小宋打饭回来,发现自己的书包被放到一边,座位被同学小邱占了。为了抢座位,两人吵了起来。回到宿舍后,小宋和小邱再次发生口角。两人互不服气,约定第二天放学后在校门口对面的超市打架。为了打架能赢,不丢脸面。双方各自叫人帮忙。小邱叫了几个同学,小宋则叫上了“好哥们”小陈。小宋听说小邱叫了好几个人,觉得自己这边只有两个人会吃亏,便让“人脉”更广的小陈再多叫几个人。小陈叫了几个“混社会”的。第二天放学后,小宋、小陈以及小陈叫的社会青年先碰了头,因为怕对方人多,己方吃亏,为首的社会青年就回去拿了“家伙”:两把砍刀。超市门口,小宋、小陈见面就拳打脚踢起来,此时社会青年便拔出砍刀,砍伤对方一人的左手臂。双方看到流血,知道事情闹大了,慌乱中,大伙儿一哄而散。经法医鉴定,伤者的伤构成轻伤。持械伤人的社会青年构成聚众斗殴罪被法院判刑。小宋和小陈因是未成年人而被取保候审,通过悔罪表现,最终获得了检察机关的认可,予以从宽处理,最终决定不起诉。寻衅滋事:向往电影里古惑仔,少年组成帮派“义和团”小蒋(16)、小张(16)、小金(16)等十一人,都是我市一所职业学校的学生。他们并不是一个班上的同学,因为讨厌学习,经常逃学偷偷跑出来去酒吧、网吧、游戏室玩,时间长了就互相熟悉了。他们都深深向往电影里古惑仔那种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热血生活,于是一帮人决定在社会上闯荡,体验一把“江湖大哥”的豪迈生活。经过商量,他们成立了一个帮派组织,并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义和团”!有了“组织”,小蒋等人就像是脱缰的野马,再也不愿意回到课堂上。他们瞒着家里,在校外合伙租房居住,因为上网、泡吧的开销很大,父母给的那点钱远远满足不了他们的需要。于是这帮半大小子就开始向同学、朋友索要钱财。到后来,他们胆子越来越大,竟做起了为他人出头打架收取费用的生意。2012年5月的一天,小蒋等人应邀为我市另一高职学校的学生王某教训同学高某。他们携带了砍刀、渔叉等工具,提前悄悄地埋伏在学校门口。等到放学的高某一出现,他们就一拥而上,用砍刀、渔叉拼命地向手无寸铁、毫无反抗能力的高某身上招呼,完全不理会高某的呼救和哀求。高某全身到处都是被砍刀和渔叉弄出的伤口,仅住院抢救就花去医疗费8万余元。而立了如此“大功”的小蒋等人此次行动的战利品仅仅是王某买给他们几包香烟。除此之外,小蒋等人还在武进区湖塘镇的网吧、KTV等地肆无忌惮地作案,很多人因此受伤。最终,小蒋等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文标题:青少年违法犯罪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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