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相关法律解释的专题研讨的通知
—1—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中律教培[2010]第12号关于举办《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三、四与新类型公司诉讼暨外商投资企业纠纷司法解释专题研讨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纠纷司法解释一》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审议通过!《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在即!!新《公司法》实施以后,仍然有很多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由此引发的公司诉讼案件大量上升,审理难度较大且较难调处,这给公司经营管理和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困难。这些在实际操作层面中还缺乏清晰法律规则的问题,需要统一的司法解释,来掌握对法律的统一执行的尺度。为破解公司治理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实施了《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并将于近期陆续出台实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四)。同时,近年来外商投资在中国的年增长比率达到20%,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之而来的是层出不穷的外商投资纠纷,既困扰企业也困扰司法审判,有鉴于此,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为全面准确地理解和适用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外商投资企业纠纷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正确处理公司纠纷案件和公司治理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有效规避经营管理风险,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将在北京市举办“《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三、四与新类型公司诉讼暨外商投资企业纠纷司法解释专题研讨会”。讲座结束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一、参加对象各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二、时间、地点报到日期:2010年8月19日讲座时间:2010年8月20日—22日讲座地点:北京市(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8月13日三、参加办法参加代表须交讲座会议费1800元(含资料、专家报告、场租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1.会务组联系方式:电话:010—6853907268582180传真:010—68577251手机:13611040225联系人:刘正网址: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监督联系方式:电话:010-68528136联系人:江老师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2、报名表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2010年7月—3—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8月20日(星期五)09:00-12:0014:00-17:00(一)公司法实施中的若干争议热点问题1、公司自治与公司法强制关系下的争议点(关于自治;关于公司章程;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公司自治的边界)2、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平衡(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中的几个主要制度;怎样看待股东的诚信义务)3、股东利益与债权人利益的平衡(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本质;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构成要件;审判实践提出的问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情形)4、新公司法提倡社会责任,鼓励公司关注相关群体的利益(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争议点1、董事、监事职权之确定依据2、股东(大)会及其程式规则3、董事会的组成和程式规则4、监事会的监督职能5、董监事,高管任职资格和义务、责任6、董事与公司的关系主讲专家:赵旭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参与了《公司法》立法工作,为公司法名家8月21日(星期六)09:00-12:0014:00-17:00(一)公司诉讼疑难案件审判实务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三)1、公司设立、出资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2、瑕疵出资和抽逃出资的问题3、公司担保和转投资引发的民事纠纷4、公司僵局引发的民事纠纷5、股权确认、股东资格认定引发的纠纷6、股东知情权引发的民事纠纷7、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引发的民事纠纷8、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问题(二)公司诉讼疑难案件审判实务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四)1、公司机关会议决议无效和撤销纠纷2、关于股东知情权纠纷3、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4、关于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纠纷5、关于利润分配请求权纠纷6、关于股权转让纠纷7、关于股东代表诉讼主讲专家:虞政平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博士8月22日(星期日)09:00-12:00公司解散清算法律实务——解读“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52号)”、公司法司法解释(二)1、审理强制清算案件应当遵循的原则2、关于强制清算案件的管辖3、强制清算案件的案号管理、审判组织4、关于对强制清算申请的撤回5、关于强制清算的申请、审查、受理6、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7、强制清算清算组的指定、报酬8、强制清算清算组的议事机制9、强制清算程序中对破产清算程序的准用10、强制清算中的财产保全11、关于无法清算案件的审理12、关于强制清算程序的终结13、关于强制清算案件衍生诉讼的审理14、强制清算案件中的法律文书15、强制清算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16、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衔接主讲专家:刘敏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高级法官、博士14:00-17:00解读:最高法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1、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及溯及力2、委托投资法律关系的处理3、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4、借名投资法律关系的处理5、外资企业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处理6、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违约的处理7、提供虚假材料报批纠纷的处理8、实际投资者向外资企业提出请求9、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的法律适用10、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相关合同未经审批如何认定其效力以及如何处理主讲专家:高晓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博士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所列小议题仅供参考,以主讲专家授课为准。—4—附件2:《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三、四与新类型公司诉讼暨外商投资企业纠纷司法解释专题研讨会报名表(此表复制有效)报名表请传真至:010—68577251。刘正13611040225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参加代表名单姓名职务性别(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住宿预订□双人标准间□单人间拟住日期:2010年月日—月日提前汇款者请将培训费汇入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指定帐户:单位名称: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三里河支行帐号:083512120100304024700(备注:汇完请把底单传真至:010-68577251)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二○一○年月日
本文标题: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相关法律解释的专题研讨的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464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