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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业务活动的法规原则与资产负债表第一节基本原则一、法律规范《中央银行法》法定业务权力法定业务范围法定业务限制二、中央银行经营原则1.非盈利性中央银行应该以整个社会的利益为经营目标,而不能向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一样以自身的盈利为目标2.流动性不形成不易变现的资产,不放长期贷款3.主动性业务活动相对独立分支机构设置要适当保持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债权和负债的合理比例4.公开性定期公布自己的业务及财务状况,并向社会提供有关的统计资料。第二节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一、一般分类按是否与货币资金的运动有关分为:银行性业务和管理性业务银行业务和货币资金有关,会引起货币资金的运动或数量的变化。管理业务和货币资金无关,是运用法定特权对金融活动进行调查统计,对金融机构进行稽核、检查、审计等业务。二、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编制资产负债国外资产对中央政府的债权对各级地方政府的债权对存款货币银行的债权对非货币金融机构的债权对非金融政府企业的债权对特定机构的债权对私人部门的债权储备货币定期储备和外币存款发行债券进口抵押和限制存款对外负债中央政府存款对等基金政府贷款基金资本项目其他项目三、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1.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和负债反映了金融系统的资金来源与运用的对应关系。当债权大于负债时,若其他对应项目不变,则会相应增加货币发行量。反之则会减少货币发行。2.对政府债权和负债反映了政府的资金来源与运用的对应关系。对政府债权大于负债时,会出现财政性的货币发行,反之则将消除来自财政方面的通货膨胀的压力。3.国外资产外源性货币供给当国外资产相对于其他存款及自有资产增长过快时,将导致国内基础货币的增加。四、不同的资产负债结构反映了金融市场的不同发展进程1998年人行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项目比重%项目比重%国外资产43.37发行货币38.58外汇41.86机构存款61.64黄金0.04债券0.38其他国外资产1.47政府存款5.52对政府债权5.06自有资金1.17其他51.57其他-7.29资产总额31267.7负债总额31267.71998年美联储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项目比重项目比重国外资产4.11发行货币91.23外汇0.08机构存款4.09黄金2.29债券其他国外资产1.74政府存款1.08对政府债权87.71自有资金2.29其他8.18其他1.31资产总额527740负债总额527740有什么问题?第三节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一、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金融机构存款存款货币银行特定存款机构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存款活期存款储蓄存款政府存款(一)概述1.中央银行收存存款的目的和意义有利于调控信贷规模与货币供应量有利于维护金融业的安全有利于国内的资金清算另外还有利于政府融通资金2.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特殊性①存款的强制性②用途的特殊性③存款人的特定性④与存款当事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性(二)准备金存款业务目的:为了满足商业银行流动性及清偿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了调节信贷规模及货币供应量。准备金存款分的内容a.法定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将其所吸收的存款按照规定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准备金。b.超额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存在中央银行准备金帐户上的、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那部分存款。中央银行对存款准备金的调整①规定存款准备金比例②按存款的类别规定准备金比例③按金融机构的种类、规模、经营环境规定不同比率④规定存款准备率的调整幅度⑤规定可充当存款准备金的内容⑥确定存款准备金记提基础(三)其它存款1.政府存款2.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3.外国存款4.特定机构和私人部门存款5.特种存款二、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业务(一)中央银行发行货币的含义:一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各家商业银行的业务库流到社会。二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流出的数量大于从流通中回笼的数量。(二)货币发行的程序(以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货币发行为例)1.联邦储备体系的各银行向本辖区储备分系统的该系统主席申报需要现钞的数量,同时递交商业票据或其他债券作抵押。价值不得低于现钞数量。2.分系统主席对作抵押的证券进行审查、核实后,换给相应数量的现金。3.对于流通后回到各银行的货币,由各银行送回本辖区储备分系统的货币发行代理人,同时发行代理人将当初抵押的证券发还给银行。(三)发行原则垄断发行信用保证原则弹性发行原则(四)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时必须以某种金属或某几种形式的资产作为其发行货币的准备的制度。货币发行准备的构成现金准备证券准备各国采用的货币发行准备制度比例准备制度法律规定货币发行准备中,现金与有价证券各占多大比重。现金准备制度货币的发行必须有一定百分比的黄金或外汇作为准备的一种准备制度。现金准备弹性比例制度国家对超过法定现金准备部分的发行课征超额发行税。证券保证准备限额发行制度法律规定发行银行发行钞票在某一限额内不需要现金作保证,可以用规定的商业票据和国家债券作为担保,超过规定限额后,发行银行要发行钞票则必须有100%的现金保证。证券保证准备制度是以有价证券(主要是政府公债)代替黄金作为货币发行准备的一种准备制度。(五)人民币的发行业务发行基金和发行库1、发行基金——发行基金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代替国家保管的尚未发行的票币,是为调剂市场货币流通的准备基金。2、发行库——发行库是发行基金的保管库,它是人民银行机构的组成部分。人民银行总行设有总发行库(总库),并在其分支机构设有分支库。发行库的主要任务a.统一调度发行基金;b.具体办理货币发行工作和损伤票币的收回、销毁工作;c.保管、调运发行基金,调剂市场各种票币的流通比例;d.办理会计发行业务的会计核算,反映市场货币投放与回笼情况。三、中央银行的其它负债业务发行中央银行债券国际金融机构负债、国际金融机构往来等等资本业务我国在1987和1988年为适当集中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和项目的资金需求,也为了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两次上调了法定准备金,1987年10%上调到12%1988年9月上调至13%,这一比例一直保持到1998年3月21日。1985年统一为10%1987年从10%上调为12%1988年进一步上调为13%1998年3月21日从13%下调到8%1999年11月21日由8%下调到6%2003年9月21日由6%调高至7%2004年4月25日由7%提高到7.5%2006年7月5日由7.5%提高到8%2006年08月15日由8%提高到8.5%2006年11月15日由8.5%提高到9%2007年01月15日由9%提高到9.5%2007年02月25日由9.5%提高到10%2007年04月16日由10%提高到10.5%2007年05月15日由10.5%提高到11%2007年06月5日由11%提高到11.5%2007年08月15日由11.5%提高到12%2007年09月25日由12%提高到12.5%2007年10月25日由12.5%提高到13%2007年11月26日由13%提高到13.5%2007年12月25日由13.5%提高到14.5%2008年01月25日由14.5%提高到15%2008年03月25日由15%提高到15.5%2008年04月25日由15.5%提高到16%2008年05月20日由16%提高到16.5%2008年06月7日由16.5%提高到17.5%2008年9月25日下调1个百分点2008年10月15日由16.5%下调到16%2008年11月26日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下调1个百分点,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下调2个百分点。2008年12月25日下调0.5个百分点我国在1984年是按存款种类规定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企业存款20%,农村存款25%,储蓄存款40%。准备金过高给专业银行带来严重的资金不足,为克服所产生的不利影响,1985年起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10%返回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4月25日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对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银行征收8%的存款准备金对商业银行与信用社实行差别准备金率返回第四节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一、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和贷款业务报表项目Items国外资产外汇货币黄金其他国外资产对政府债权其中:中央政府对存款货币银行债权对特定存款机构债权对其他金融机构债权对非金融机构债权其他资产总资产(一)贷款业务银行贷款业务充分体现了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中央银行的贷款对象:商业银行、政府和其他部门。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又称“再贷款”、“最后贷款”,主要是解决商业银行临时性短期资金的需要。对政府的贷款中央银行对政府的贷款是政府弥补亏空的应急资金措施之一一般有两种形式:1)采取透支的形式。2)按协议或法律规定采取直接贷款的形式其他放款a.对非金融部门的贷款,有特定目的和用途b.对外国政府和国外金融机构的贷款中央银行贷款的特征①以短期贷款为主,一般不经营长期贷款业务。②不以盈利为目的。③控制对财政的放款,以保持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④一般不直接对公商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的方式中国人民银行贷款按融通资金的方式可分为:信用放款抵押放款票据再贴现按期限可分为:20天以内3个月以内6个月以内1年期我国申请人行贷款机构的必备条件a.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对象b.信贷资金营运基本正常c.还款资金来源有保障(二)再贴现业务贴现市场的交易种类大致可分为两类:贴现再贴现概念贴现——票据持有人向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贴现换取现金的交易。再贴现——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已贴现过的票据再次进行贴现。商业银行再贴现的目的:为弥补营运资金的不足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以贴现过的票据作抵押的一种放贷行为。再贴现和再贷款的区别1.资金流动性不同2.利息收取时间不同3.利息率不同4.资金使用范围不同5.债务债权的关系人不同6.资金的规模和期限不同票据贴现的种类根据票据的不同分为银行票据贴现商业票据贴现债券及国库券贴现贴现付款额的计算公式银行贴现付款额=票据面额-贴息额贴息额=票据面额×日贴现率×未到期天数各国再贴现票据的规定美国: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再贴现业务是通过贴现窗口开展的。分为:调节性贷款(不得超过90天)、季节性贷款(9个月)和延伸性贷款。德国:对于再贴现金额有严格的数量和内容限制(只贴现在实质的商品交易基础上签发的商业票据),并要有担保人。英格兰银行规定票据上必须有两家国内信誉极佳的厂商签署,其中一家必须是承兑人。二、中国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1.中央银行买卖有价证券的目的:是为了调节货币流通和调剂资金供求,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而不是为了盈利。具体表现在①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进而调节宏观经济②配合准备金和再贴现政策,抵消过激影响③缓解财政收支造成的不利影响④协助政府公债的发行与管理2.证券买卖的对象中央银行买卖的有价证券通常是那些流动性很强的国家债券例美国公开市场的证券业务:美国主要通过美国财政部和政府机构证券,特别是短期国库券进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例日本:法律规定日本银行可以从事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公债的买卖。例德国:国库券、合格的汇票或支票(由3个担保人,3个月以内)在证券所正式挂牌的债券、联邦政府特别基金或州政府债券等。例中国人民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中国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外汇公开市场操作1994年3月启动,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1998年5月26日恢复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2005年第77号人民银行于本周二(10月18日)以价格招标方式发行了2005年第九十九期央行票据,并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正回购操作。具体情况如下: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二ΟΟ五年十月十八日央行票据发行情况名称发行量期限价格参考收益率2005年第九十九期央行票据350亿元1年98.68元1.3377%正回购操作情况期限交易量中标利率28天100亿元1.02%3.操作方式永久性储备调节:即单向的购入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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