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对外承接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对外承接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一、目的为了贯彻落实“走出去战略”,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任务正常完成的前提下,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对外承接的技术、管理或劳务输出项目,特制订本办法。二、适用范围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对外承接项目的管理。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同意并授权某一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以公司名义外出承揽的各类项目,我公司在合同中为乙方。三、职责分工1、项目承接部门(项目经理所在部门)负责组建项目团队,负责对外承接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费用管理及人员管理。2、财务管理部负责项目费用的审核、差旅费报销、补助及奖金发放工作。3、经营策划部参与承揽项目的商务谈判工作。4、人力资源部协助项目承接部门建立项目组,审核项目组的用工管理及项目组制定的奖惩方案。5、党群工作部负责监督审核费用使用情况及宣传报道工作。四、项目管理1、对外承接项目根据项目大小、涉及的范围等情况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团队由项目经理提名组建。如果项目组成员需要跨部门组合,相关部门经理应无条件支持项目组的工作。如果确实困难较大,人力资源部参与协调。2、为了了解承接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掌握甲方单位需求的情况下,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到甲方单位进行前期调研,进一步挖掘客户需求,掌握项目内容的关键细节,为其后的商务谈判工作做好准备。3、商务谈判过程中,项目组应确定承接项目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完成期限、验收标准、项目合同总金额、食宿安排、差旅费用归属等内容,并依据项目费用预算及项目盈余(项目盈余=项目合同总金额-项目费用,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期间需要花费的代开发票应缴税金、外部劳动用工费用、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出勤补助等)确定项目合同报价。4、在签订项目合同过程中,按照公司内部商务谈判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条款应经过我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审核、把关。5、在对外承揽项目实施前,项目经理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出符合所承揽项目的具体实施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组成员分工、劳动用工、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工器具及材料、办公用品、费用预算等管理内容,由公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财务、经营、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等人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针对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要进行整改。6、项目组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项目工作进度、成本和质量,项目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估。五、项目费用管理1、为了顺利完成对外承接项目,项目组在完成项目过程中会发生代开发票应缴税金、外部用工费用、设备租赁费用、材料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必要的办公用品等费用,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费用进行有效管理(费用规划、估算、预算、控制、统计分析等),以便保证能在项目费用预算内完成项目。2、项目费用的支配使用按照《差旅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经理对项目费用的使用负有完全责任,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费用预算,从严控制各项项目费用。3、因完成对外承接项目而发生的差旅费,原则上从项目费用中列支。差旅费用一律按照公司规定的最高限额包干使用(比如一般职工出差按照硬卧火车票的标准进行报销),超支不补,节余100%返回。4、如果难以从项目费用中列支的差旅费用,由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从项目经理所在部门或项目主要承揽部门的差旅费用中列支。5、如果在承揽外部项目的前期商务活动中发生差旅费用,而最终项目未能承揽,则这部分差旅费用从出差人员所在部门的差旅费用中列支。6、项目业务招待费报销应不超过承揽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超出标准部分由项目经理自行解决,节余部分的80%返还项目组自行支配。7、办公费用(包括电话费、复印、打印费用、笔、文件夹、工作笔记本、稿纸、邮寄费等费用)应不超过承揽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超出标准部分由项目经理自行解决,节余部分的80%返还项目组自行支配。本条规定不适用于管理咨询项目,管理咨询项目的打印费用实报实销。六、补助发放办法1、在外工作条件一般较差,项目组成员需要克服各种困难,项目组成员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公司为项目组成员发放出差补助,补助从项目费用中列支。2、在甲方单位的正常出勤天数作为补助发放的依据,加班时间按照正常出勤时间(每个工作日的出勤时间为8小时)的2倍进行折算,休息日出勤按照正常出勤的2.5倍进行折算,法定节假日(宜尽量安排员工休息)按照正常出勤的3倍进行折算,补助标准为120元/天,差旅费补助不再另行发放。七、奖励办法1、项目组作为公司外派的工作小组,利用公司提供的资源完成承揽项目,因此对项目盈余的产生负有直接责任。项目完成后,承揽项目合同总金额作为公司经济效益的来源之一,不低于承揽项目合同总金额30%的部分直接归属公司所有,不高于承揽项目合同总金额的70%作为项目费用、项目组成员补助及奖励的列支渠道。2、项目合同总金额扣除归属公司部分和项目费用部分,剩余部分作为项目组成员及其他参与项目员工的奖励基金,项目经理应努力控制项目费用,以保证有足够的奖励基金奖励项目组成员及其他参与项目的员工。3、为了激发员工完成公司对外承接项目的积极性,公司对参与项目的员工进行奖励;项目组成员在负责对外承接项目时,需要其他部门或岗位提供必要的帮助,在公司内应承担的工作一般应移交他人。在完成承揽项目后,公司应对提供支持和帮助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由提供支持和帮助的人员的部门经理提供名单及奖励方案,提供给项目经理);奖励方案及标准由项目经理提出,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依次审批后执行。4、对项目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的奖励标准根据项目盈余情况和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的贡献程度及表现进行确定,但提供支持的人员所得最高奖励不得超过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所得最高奖励的60%。5、因甲方单位付款滞后于我方的项目实施时间,对项目组成员的奖励宜延迟发放或分批发放。如果项目实施过程较长,时间跨度大,中期可考虑适当为项目组成员发放补助或奖励,但奖励金额不得超过项目合同金额的10%。6、若非我方项目组原因,在项目实施后(包括全部完成和部分完成两种情况),甲方单位违约未足额支付或拒不支付项目费用,公司通过友好协商、法律手段等措施仍未能追回者,公司从工资总额中为项目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支项目奖励,奖励金额应不低于项目盈余(依据合同金额计算得出,非实际项目盈余)的20%;若因我公司出现难以克服的客观困难而造成违约者,亦参照执行。7、为了贯彻股东方的指示(如支援国投其它成员企业)、提高公司知名度或者开拓外部市场,部分对外承接项目的项目盈余可能为零或负数,公司将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项目组及其他相关人员适当奖励。8、用于发放项目成员奖励的项目盈余一般不高于承揽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部分技术输出项目、管理输出项目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项目组是在充分利用公司资源的情况下完成项目,因此超过承揽项目合同总金额40%的项目盈余部分应归属公司。七、考核办法1、为了加强外出员工的管理,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外出承揽项目必须保证安全、质量及工期,不得出现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情,如果出现,按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承揽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部分从补助和奖励中直接扣除,扣完为止。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安全、质量、工期拖延等问题,考核项目经理500元以上(含500元,下同),其他相关责任人200元以上。若因安全、质量、工期拖延等问题造成严重违约,公司需要支付违约金者,按损失金额的数量考核项目经理10%,项目主要管理人员6%,项目次要管理人员4%,其他施工人员2%,主要责任者20%,次要责任者15%。3、项目组成员外出期间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出勤,外出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每次扣200元,造成后果者每次考核400元以上;未经项目组或甲方批准擅自离开者,交通费自理,并处部门内部待岗3个月以上。4、项目组成员外出期间不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出有损企业形象、不尊重与当地人以致发生冲突、不利于内部团结的事情者,每次考核500元以上。5、服从工作安排、不听从指挥(冒险作业指令除外)者,每次考核100元以上;影响工作质量或进度者,考核500元以上。6、夜间休息时,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或饮酒者,考核300元/人次。7、在工作过程中,与甲方配合人员或其他方发生矛盾时,未及时汇报项目组联系甲方领导出面协调解决,与其发生争吵者,考核200元/人次。8、员工在外工作期间,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公司和部门的安全奖惩规定执行。9、在承揽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其他违章、违纪现象者,按照公司相关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八、其它1、因不同项目的合同总金额及项目费用不同,各项目组成员所能得到的奖励也会有所差别,项目经理有责任向项目组成员解释和说明。2、项目组成员及参与项目的其他员工所获得的补助、奖励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项目组成员外出完成项目工作期间,其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在公司在岗情形计发。4、项目奖励方案一旦批准实施,不得更改,项目经理或项目组成员所在部门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二次分配或截留;5、对项目奖励方案的执行情况,人力资源部有权监督检查;6、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对外承接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4777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