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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大理白族民居建筑的文化意蕴大理地区是白族的主要聚居地,在其悠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多种民族文化的相互影响渗透下,渐渐地形成了一种属于大理白族特有的民居建筑形式。从遗留到今天的丰富的建筑遗产中,我们可以领悟到大理人善于利用自然,对自然环境的遵从和认同;同时也领悟到白族人对时代的顺应,对生活的热爱和追求。“白族民居”的大理传统民居建筑大多只限于对闻名遐迩的“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的表象认识,少有从民居建筑的发展演化,内在的自然因素及文化內涵以及与各时期相对应的审美意识的探讨。据《云南苍洱境考古报告》记载:“苍山坡上,凡经古人居住之地,必有阶梯式平台,台之边周,自数里以外或高山顶遥望之,极为清楚,至近处反不易识别⋯.。”①这种以天然坑壁为墙,以坑为居室,上搭一简陋草棚以避风雨的半穴居,是大理古代先民为满足自身生活需求所萌发的建筑营造活动。商代,大理地区已进入铜石并用时期,但仍属于原始社会建筑文化时期。这个时期的剑川海门口遗址(距今约三千二百多年)发现有大量竖立的木桩,“很明显是干栏式建筑的底架”。②文字记载也证实了干栏式建筑的存在“山有毒草及蝮蛇,人并楼居,登梯而上,号为干阑。”③从考古发掘中还证明了一点,这种“干栏”式房屋已采用榫铆联接组合,这无疑是建筑结构从简单到复杂的一大进步。经过历史的变革后形成的“汉式”模式建筑,最典型的是“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它是中原文化的扩散与本地的吸收和再创造而形成的产物。“三坊一照壁”是大理建筑文化特有的典型代表,将合院式建筑去其一坊改为一壁这一创新,既减弱了建筑的压抑感、拥挤感,又为展现白族建筑的丰富文化提供了载体,更是建筑与自然和谐的体现。其布局为一正两厢一照壁围合成院落,在围合的庭院中都种植花木,增加居住环境的优美。平面形状方正规矩,主次分明,因此既不失中原文化“中正无邪、尊者居中”的“礼”制思想,又较汉式住宅布局灵活,适应性强,较合院式建筑在采光、舒适、灵巧等方面更胜一筹。这种带有浓厚民族特色的民居建筑和北京典型的四合院相比又有所不同。在平面布局上,北京典型四合院按南北轴线对称地布局房屋和院落,正房坐北朝南,东西为厢房,大门多布置在东南角上,用一个很大的过厅横跨大门和正房之间,把院子分为两部分,前为庭,后为院,功能区分十分明确。给人以幽深、典雅的感觉。而白族民居则大多按东西轴线布置房屋,重院则按横向的南北轴深入,大门布置在东北角上。这种布局明快紧凑,和周围的地理环境(苍山,洱海)极为协调,再加上正房、厢房的开间数量以及层高,开间、进深的尺寸均无很大差别,无明显的主次之分,充分体现了白族人民大方、开朗的性格。由上所述,在南诏、大理国时期,白族的本土文化和汉文化已相互通融、渗透。白族对中原文化有总体的认同感,又由于文化具有传承性,人们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氛围中,总是在既定的,从先辈那里承传下来的条件下,进行自己的文化创造活动。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感情上的联系。这样,白族在吸收汉文化时并不是盲从,而是吸收对自己有利有益的部分。反映在建筑上,则表现为当时人们在追求实用的基础上也追求建筑的美。这正符合王安石的辩证观点:只要主客观条件许可,人们决不会“谨此于止”地满足于实用价值,而总是企求实用———审美二者兼求并取。此时期人们的审美意识已明显地表现出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白族正是如此,在吸收汉文化过程中,又超越了汉文化。表现在建筑上,则是典型的“四合五天井”。它规模较大,由四坊房屋围合而成,无照壁,但和北京四合院相比又有不同之处:除当中有一个正方形的大院子外,四坊交角处各有一个小院,亦称“漏角”天井。大小共有五个庭院天井,故称“四合五天井”。它更注意人与自然的天然关系,故有“漏角”这一有别于汉族建筑的特点。他们接受了汉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对人与自然有着深刻的认识;即人与自然不应该相互隔绝,相互敌对。而是应该相互容纳,和谐相处。它不是高耸入云,指向神秘的上苍观念,而是平面铺开,引向现实的人间联想;不是可以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的异常空旷的内部空间,而是平易的,非常接近日常生活的内部空间组合。“四合五天井”的平面纵深空间使人漫漫游历在一个复杂多样楼台亭阁的不断进程中,感受到生活的安适和对环境的主宰。由于这“庭院深深”的内向性空间具有含蓄的审美心理追求和远避喧闹的环境意识,既具有户内环境的安全感和私密性,同时也升华到一种退隐,“与世无争”的生活境地。而对于建筑和所处的环境方面,则是尊重自然。希望所居的建筑能与自然融为一体,使自然和居住其内的人直接交流。表现了人们更为自由的艺术观念和审美思想。为了追求内部生活空间的“隐”、“静”,而且又要能在围合的空间中充分接触自然,庭院天井在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上,是再合适不过了。这种庭院天井是由房屋和墙壁围合而成的空间,是民居中各部分使用功能延伸和不可缺少的补充。如贝聿铭所说的“室内与室外总是一体。中国文人书斋前面,若没有小庭院就不成为书斋,这是一个要义,室内与室外的关系,是中国建筑关键之所在。”天气晴朗时,无论男女老幼,都喜爱在天井逗留,交谈嬉戏、晾晒等家务劳动,甚至于办大型红白喜事,也都要利用庭院天井。同时,由于有了庭院天井,在平面布局上使得民居活泼,统一中有变化,居住在院落式的民房之中,不但享受了围墙内空间自主的满足,而且充分欣赏了庭院的艺术,即精神审美上的潜在价值。“四合五天井”从布局上看,显示了明显的理性思想。最能反映这一点的就是“方”、“正”、“组”、“圆”的建筑形态。“方”即以方形为母题。“正”即整齐、有序、中轴对称。“方”、“正”概括了中国建筑根深蒂固的正统形式观念。“组”指由简单的“个体”沿水平方向铺展出复杂丰富的建筑群体。“圆”则代表天体宇宙,日、月、星、辰(四合五天井的大院中常有一圆形的花坛)。上述理性观念的形成,分明是受中国传统哲理及社会文化伦理的影响,尤其与儒、道学说不无关系。根据台湾建筑家汉宝德的观点:“方、正”较能反映儒家“入世”的形态观念。而“组、圆”则更多的代表了道家“出世”的形态观念———它们共同铸就了中国建筑的“理性主义”。不过,这种传统的建筑艺术又始终贯彻着“人为万物之灵”的人本意识。追求着人间现实的生活理想和艺术情趣。而通过建筑与自然、房屋与庭院、室内与室外的有机结合。表现出人与天地自然的无比亲近。这种建筑确实创造出某种“我以天地为栋宇”的融合境界。合院式民居建筑除表达不同的生活内容和文化思想等外,还有一个共同点:对地基选择很重视,地基选择即风水中所说“相地”,乃是通过对自然地形环境的系统观察和解释,从中得到蕴藏生机的居地,以求地灵人杰。通过这种解释,使自然环境的多样形态,与人们心目中的自然秩序,心理追求联系起来。这样的地形既可防风抗洪,满足生活的功利要求,又可作为理想生活的精神寄托。通过上文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白族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发达的少数民族。在中原文化的强烈熏染下,由于本民族传统心态和固有的心理积淀的影响,在白族接收外来文化的同时,它不可能完全抛弃自己的本土文化,于是在本土文化与先进文化相渗透过程中,白族的审美意识发生了质的飞跃。在建筑上表现出浓厚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特别是“四合五天井”建筑布局,体现出它吸收了汉式建筑,又超越了汉式建筑。它所体现的正是儒家“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是中国传统建筑的审美精神,从文化学角度而言,“天人合一”审美精神实际上是中国传统建筑的文化内涵。注释:①吴金鼎等《云南苍洱境考古报告》,1942年版。②张增祺《云南建筑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30页。③《旧唐书·西南诸蛮传》.参见《云南史料丛刊》(第一卷),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378页。
本文标题:浅析大理白族民居建筑的文化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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