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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用教材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本章内容:第一节现金结算第二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第五节银行卡第六节其他结算方式23一、现金结算的概念与特点二、现金结算的渠道小节要点:3三、现金结算的范围四、现金使用的限额4一、现金结算的概念与特点(一)现金结算的概念现金结算是指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经济往来中,直接使用现金进行应收应付款结算的一种行为。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款项收付,以及单位之间的转账结算起点金额以下的零星小额收付。(二)现金结算的特点现金结算具有直接便利、不安全性、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费用较高等特点。5二、现金结算的渠道现金结算的渠道有以下两种。(1)付款人直接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2)付款人委托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提示】: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不经营一般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是指邮局等事业单位。6二、现金结算的渠道【例题·多选题】现金结算的渠道主要有()。A.付款人直接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B.付款人委托银行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C.付款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D.付款人委托非金融机构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现金结算的渠道。现金结算的渠道包括:付款人直接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付款人委托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7三、现金结算的范围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并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注意】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8三、现金结算的范围除上述情况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例如,向供货单位支付2500元货款时就不能使用现金支付。除上述第(5)、(6)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如支付公司临时工张某的800元劳务报酬可以使用现金。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另外,需要调整结算起点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9三、现金结算的范围【2013年真题·多选题】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户单位可以使用现金的情形有()。A.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B.支付个人的各种奖金C.向供货单位支付1500元货款D.职工工资【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向供货单位支付1500元货款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属于现金的使用范围。10四、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使用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开户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保存现金的最高数额。现金的限额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现金使用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至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11四、现金使用的限额【2013年真题·单选题】现金使用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A.3~5天B.3~6天C.5~6天D.5~15天【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现金使用的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库存现金限额。12本章内容:第一节现金结算第二节支付结算概述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第五节银行卡第六节其他结算方式1213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二、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小节要点:13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14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15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结算行为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因此,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6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3.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1)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2)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4.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依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17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支付结算办法》第五条规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支付结算的当事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支付结算活动。18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例题·多选题】办理支付结算主体是()。A.个人B.城市信用合作社C.银行D.个体工商户【答案】ABCD【解析】银行、城市信用合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2013年真题·多选题】支付结算的特征包括()。A.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B.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C.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D.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答案】ABCD【解析】支付结算的特征主要有(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2)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3)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19二、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凡是与支付结算的各种结算方式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定都是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提示】关于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进行适当了解便可,一般不会出题,考试中曾出现过关于考查《支付结算办法》是由谁发布的试题,除《票据法》外,其他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二、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2013年真题·判断题】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中,《票据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都是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其中《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1997年8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21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是单位、个人和银行在进行支付结算活动时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支付结算行为,确立了以下3项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各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交易往来,产生支付结算行为时,结算当事人必须依照双方共同约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内容依法承担义务和行使权利,严格遵守信用,履行付款义务。(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对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由其自由支配。(3)银行不垫款。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银行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22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例题·多选题】单位、个人和银行在进行支付结算活动时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包括()。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C.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D.银行不垫款【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有:(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23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一)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2)办理支付结算必须按统一的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注意】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全面规范。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24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记载事项必须真实,不得变造伪造。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并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和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变造票据的方法多是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对票据加以剪接、挖补、涂改,从而非法改变票据的记载事项。25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注意】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提示】要注意区分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区别,同时还要注意这里的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与前面第一章学习的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的定义和处罚是有区别的。该项要求常以判断题方式考查。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还有以下两点要求。(1)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如果是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2)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26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二)支付结算凭证填写的要求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根据《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的规定,具体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27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
本文标题:会计法规ppt-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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