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其它要求摘要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摘要类别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名称颁布日实施日期内容摘要对应公司/部门活动备注第6条各单位应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水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加强对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公司水污染预防第7条国家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各单位应当采取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公司节约用水第34条使用供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水费和水资源的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公司用水管理第10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17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23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HD/ER-P02-02水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2008年6月1日生产、生活污水排放管理第20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2002年10月1日编制:环保科审批:陈志群第1页,共36页2019/8/18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摘要类别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名称颁布日实施日期内容摘要对应公司/部门活动备注HD/ER-P02-02第24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第29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第33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第34条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第66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第3条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公司节约用水第13条各用水单位应当在用水设备上安装计量水表,进行用水单耗考核,降低单位产量用水,应当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措施,在保证用水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公司生产、生活的节约用水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996年10月4日1998年1月1日实行Ⅲ级(PH:6~9,COD1000mg/m3)污水的达标排放5HJ/T92-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全文适用污染物排放的管理生产、生活污水排放管理3承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88年12月20日1989年1月1日2编制:环保科审批:陈志群第2页,共36页2019/8/18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摘要类别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名称颁布日实施日期内容摘要对应公司/部门活动备注HD/ER-P02-02第七条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十九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已建建设项目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应当逐步进行节水设施的配套建设。第三条 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第六条 在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应当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等有关要求,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水户在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内,严格按照许可内容排放污水的,有效期届满时,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可不再审查,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延期5年。第十二条 排水户应当按照许可的排水种类、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等排放污水。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将按照水量、水质检测制度检测的数据定期报排水管理部门。第十三条 在汛期或者发生其他特殊情况时,排水户应当服从排水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按照要求排放污水。第十九条 对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排水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发现污水水质不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的,排水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查明原因。水公司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城市管网的要求2006年12月11日7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2007年3月1日6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3年1月1日2003年1月1日水资源保护要求建设项目节水要求编制:环保科审批:陈志群第3页,共36页2019/8/18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摘要类别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名称颁布日实施日期内容摘要对应公司/部门活动备注HD/ER-P02-02第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公司所有环境活动第11条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管理第13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染物达标排放第32条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污染物达标排放第36条向大气排放粉尘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除尘措施。污染物排放管理第14条在用汽车排气污染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汽车达标排气第15条年检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汽车,不得继续行驶。对抽检的车辆,其排气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规定给予处罚。汽车年检第28第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保有汽车的单位进行汽车排气污染的不定期抽检。汽车排气抽检气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2000年9月1日2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编制:环保科审批:陈志群第4页,共36页2019/8/18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摘要类别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名称颁布日实施日期内容摘要对应公司/部门活动备注HD/ER-P02-02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2000年2月29日2000年7月1日5其它规定5.1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5.2排气筒出品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5.3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制定。5.4排烟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禁止人为稀释排气筒中污染物浓度。5.5饮食业产生特殊气味时,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指标执行。油烟净化排放管理4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年4月12日1997年1月1日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化物浓度≤700mg/m3排放速度≤5.1kg/h颗粒物浓度≤150mg/m3,排放速率≤6.9kg/h。废气的排放第一章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不依法履行大气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控告。废气的管理第二章第八条杭州、宁波、温州、绍兴、湖州等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大气还击功能质量标准,并可以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保持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废气的管理6《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全文适用恶臭排放的管理第六条建筑工程、拆房施工工地周围应当分别设置不低于2.5米、2.1米的遮挡围墙,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2.1米的硬质密闭围档厂内施工的管理第七条(五)工程高处的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应当用容器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掷,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外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厂内施工的管理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01年11月12日2002年1月1日全文适用对锅炉使用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2003年5月26日2003年8月1日《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年6月27日2003年9月1日7《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5气编制:环保科审批:陈志群第5页,共36页2019/8/18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摘要类别序号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名称颁布日实施日期内容摘要对应公司/部门活动备注HD/ER-P02-02第2条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公司员工节能意识 第3条本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节能管理 第16条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的目录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节能管理第24条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先进节能技术的采用第27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计量管理第31条 国家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的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等设备,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等技术。节能管理第35条 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筑工程的节能管理第53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节能管理活动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2007年8月25日2007年8月25日全文适用公司节能减排活动2008年4月1日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修订节能编制:环保科审批:陈志群第6页,共36页2019/8/18杭州中美华
本文标题: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其它要求摘要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559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