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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文件中保协发〔2010〕134号关于召开“保险法律实务研讨会”的通知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省级保险行业协会:自2009年10月1日《保险法》施行以来,保险活动当事人权利义务更为明确,保险公司业务流程更为规范,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更好地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为总结一年来贯彻执行《保险法》的具体实践,加强交流,共同研讨,推广经验,指导工作,努力提高行业保险法律实务能力与水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于2010年10月29日在北京召开“保险法律实务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主题及内容会议主题:《保险法》实施一年来的实践与探索。会议内容:-2-1、就《保险法》实施一年来的经验进行总结、交流;2、就《保险法》实施中行业共同关注的法律实务问题进行研讨,并就相关措施和对策进行深入探讨。二、会议时间及地点会议时间:2010年10月29日(星期五)9:00-17:00,会期一天。会议地点:中国职工之家饭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电话:68576699)三、会议议程:1、保监会、协会领导讲话;2、公司经验交流;3、专题对话互动;4、会议总结。四、会议材料请参会单位围绕上述会议内容认真准备会议交流材料。会议交流材料应紧密结合本单位贯彻执行《保险法》一年来的具体实践,主题明确,内容丰富,思路清晰,语言精练,字数在5000字以内。协会将根据各参会单位提供的会议交流材料确定会议经验交流与对话互动发言单位及其代表,并将会议交流材料汇编成册以供行业交流。请参会单位于9月1日前将会议交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联系人邮箱。五、参会人员-3-1、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管法律事务的公司领导或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2、省级保险行业协会法律事务负责人。六、会议费用会议向参会人员免费提供会议当天午餐。参会人员住宿、交通等其他费用自理。七、联系方式请参会单位将《参会报名回执》填后于8月10日前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协会,并电话确认。特此通知联系人:杨琼、唐蓓蓓电话:010-66290339传真:010-66290315电子邮箱:yq@iachina.cn二○一○年七月二日-4-(此页无正文)主题词:协会法律事务研讨会通知报送:协会领导发送:中国保监会编录:金京校对:唐蓓蓓联系电话:66290315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10年7月5日印发附件保险法律实务研讨会保险法律实务研讨会保险法律实务研讨会保险法律实务研讨会参会报名回执参会报名回执参会报名回执参会报名回执参会单位名称(盖章):注:如需预订住宿房间,请在□中打√。参会人员部门职务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本文标题:关于召开“保险法律实务研讨会”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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