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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项目名称宜宾美高广告制作部项目建设单位宜宾美高广告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敏联系人郭敏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十里社区新华组联系电话13700997591邮政编码644000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十里社区新华组立项审批部门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川投资备【2018-511502-23-03-255371】FGQB-0047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占地面积(m2)/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7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4%评价经费(万元)/预期生产日期2018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及评价任务由来宜宾美高广告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是一家以电脑喷绘、广告制作、广告创意策划、户外媒体发布、展览展示设计、广告设备代理、广告材料销售等为主要业务的专业广告公司。根据业主填报的“宜宾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该项目名称为“宜宾美高广告制作部项目”,建设单位租赁坐落于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办十里村新华组(川南粮油农资交易中心)6栋第4层2703.58平方米作为生产、营业房。购买生产设备,建成生产规模为年加工、制作喷绘产品约48万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环保部门的意见,本项目实施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宜宾美高广告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派出技术人员,对拟评价区域开展了现场踏勘,收集了大量基础资料,并结合该项目提点和区域自然、社会和环境因素,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技术规范,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二、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版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建设项目,视为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所采用的工艺、设备不属于国家相关行业限制或淘汰类工艺、设备。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8-511502-23-03-255371】FGQB-0047号。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三、项目规划、外环境相容性分析1、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办十里村新华组(川南粮油农资交易中心),项目系租用其闲置空房进行生产,本项目已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因此与规划的功能不冲突,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宜宾市翠屏区象鼻产业园区管委会出具了规划证明,明确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同意项目入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要求。2、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的符合性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中提出:“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新、改、扩建项目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车间废气采取高效集气装置,废气收集率大于90%以上,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符合《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的要求。3、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值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3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源头控制。大力推广使用水性、大豆基、能量固化等低(无)VOCs含量的油墨...........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油墨、胶粘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要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对收集的废气,要建设吸附回收、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本项目位于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十里社区新华组(川南粮油农资交易中心),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喷绘墨水为水性原料,车间采取负压通风,废气采取高效集气装置,废气收集率大于90%以上,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4、外环境相容性分析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北面90m有5户农户、95m有4户农户;东面170m有3户农户;东南面160m有1户农户、105m有2户农户;南面62m有园区临时办公室、90m为废品回收站、135m有1户农户、163m有1户农户、110m有2户农户;西南面55m为宜宾市监狱;西面155m有6户农户;周边紧邻园区闲置用房。项目所在地属于丘河谷为主的地貌类型,项目所在地环境容量较大,交通运输方便,厂址所在地自然地质情况良好,现有地质灾害规模不大,属于地质灾害低发区,适宜建厂;项目建成后,以噪声和废气影响为主,废气采取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噪声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噪声及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经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区域人口稀少,远离城市人群密集活动区,项目周边无学校、大型医院、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环境敏感目标,在此前提下,项目与周边外环境相容,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建设符合当地规划建设的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根据调查,项目区域内未涉及居民地下水源,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当地饮用水源产生影响。本项目属于一般工业企业,拟建地远离城市镇建成区及规划区,且与周边环境相容,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基本合理。四、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4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1、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划定。其中宜宾区域范围内的宜宾市岷江(豆腐石、大佛沱)水源地、宜宾市金沙江雪滩(四水厂)水源地被列入川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区。本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十里村新华组,不在上述的水源地保护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即位于《实施意见》确定的生态红线范围之外,宜宾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见附图5。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监测数据,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好,尚有容量进行项目建设。本项目区域地表水水体为长江,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中的III类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周边地表水体的环境质量。本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选址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产生量小,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本项目营运后不会降低区域声环境功能。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建设土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水资源、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目前项目选址区域暂无明确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广告喷绘项目,不属5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因此本项目应为环境准入允许类别。五、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建设地点(1)项目名称:宜宾美高广告制作部项目;(2)建设单位:宜宾美高广告有限公司;(3)项目性质:新建;(4)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办十里村新华组(川南粮油农资交易中心);2、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租用象鼻街道办十里村新华组(川南粮油农资交易中心)园区内房屋2703.58m2进行生产,安装打印机、喷绘机等设备,加工、制作喷绘产品,达到年加工能力48万m2。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50万元人民币,均为企业自筹资金。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员工15人,生产班制为白班,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平均有效工作日300天。4、产品方案项目产品方案见表1-1。表1-1项目产品方案主体工程名称主要产品名称最大生产能力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年产量印刷广告制作车间印刷广告48万m2喷绘布、墨水六、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具体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1-2。表1-2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备注施工期营运期主体工程条幅制作车间1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80m2,内设条幅旗帜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废水、固噪声、废气、固废等新建喷绘车间1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80m2,内设UV卷材打印机等设备新建写真车间2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560m2,内设写真机等设备新建6辅助工程设计部1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60m2,内设接待区废等固废新建公用工程供电由园区电网提供—依托环保工程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6个,总容积1500m3)废水依托有机废气负压集气罩+UV光解净化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新建噪声治理采用厂房隔声、基座减震等噪声新建固废处置固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10m2,用于生产废料暂存一般固废新建储运工程原料区位于各车间内,用于生产料的储存粉尘新建成品区1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40m2,用于产品的储存新建七、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及动力供应本项目所需要的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1-3。表1-3本项目主要原(辅)料消耗表类别年耗量来源图画输出主要原材料喷绘布48万m2外购喷绘打印水性墨水3.6t工正喷绘机供应商PVC膜2.2万m2外购KT板7.5万m2外购电36万Kw·h依托租赁房屋配套设施水150m3自来水管网主要原辅材料物理化学性质如下:喷绘水性墨水:本项目采用成都瑞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喷绘墨水,该墨水主要成分为颜料(15%)、合成树脂(10%)、溶剂(70%)和助剂(5%),根据该系列墨水检测报告,本项目使用的墨水不含有铅及苯系物,本项目使用的油墨全部来自外购。八、主要设备选型表1-4全厂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用途1工正数码喷印机GZM32047图画输出2罗兰写真机G64012图画输出3武藤写真机RA160417图画输出4UV卷材打印机A32001图画输出5条幅旗帜机/6条幅旗帜打印6异性切割机/1写真后续裁剪7电脑/若干设计7注释:本项目生产设备中没有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及国家工业及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九、公用工程本项目水、电均由市政管网统一供给。1、给水结合本项目生产工艺,项目在生产过程无用水。本项目员工15人,项目实行白班
本文标题:2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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