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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中国福建政府公报2011年第19期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143号字体显示:大中小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建设和电子政务应用水平,省政府办公厅、省效能办和省数字办联合制定了《2011年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省政府办公厅林克武87802414,省效能办郑明艳87851765,省数字办陈晓东8706323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2011年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考核内容和对象(一)考核内容设区市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建设绩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信息化应用绩效、安全保障绩效;省直单位考核内容包括网站绩效、信息化应用绩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安全保障绩效。(二)考核对象各地参加考核的为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参加“信息化应用绩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以及“安全保障绩效”考核的省直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民族宗教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外经贸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公务员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安监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侨办、省人防办、省信息化局、省国税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档案局、省测绘局等47家单位;参加网站绩效考核的单位名单由省政府办公厅另行通知。二、考核方法考核采取单位自评上报、各专项考核组日常实时监察和现场检查相结合。三、进度安排(一)业务培训。2011年6月,集中讲解考核方案和办法。(二)日常监测。2011年6月起,组织日常监测和监督,并定期反馈给各单位以便整改。(三)自查自评。2011年11月底前,各单位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自查自评,并报综合组。(四)现场检查。2012年1月上旬,考核组到各单位现场检查。(五)结果发布。2012年1月下旬,编制《2012年度福建省直单位及设区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报告》并发布。四、2011年度设区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考核项目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和分值计算基础建设绩效(20)网络基础建设情况(8)考核办法: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1.本级横向政务外网建设实施情况,2分。(1)建设方案编制,有完整方案的,得1分;无方案的,不得分。(2)已启动实施的,再得1分;尚未启动的,不得分。2.电子政务节点机房规范化建设,2分。节点机房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并制定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3.电子政务内网、外网接入管理,2分。制定规范化内外网接入管理流程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4.视频会议管理应用情况,2分。本地会场环境影响会议效果且不整改的扣1分;出现无故没参加会前调试的,扣1分。数据中心建设情况(5)考核办法:自查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市级统一数据中心建设运行情况。5分。1.建设方案编制,有完整方案的,得1分;无方案的,不得分。2.已完成项目招标,启动建设的,再得1分;尚未启动的,不得分。3.建成运行的,并制订相关应用管理制度,再得3分。目录交换系统部署情况(7)考核办法:自查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1.目录系统部署,有,得2分;无,不得分。2、交换系统部署,有,得2分;无,不得分。3.人口综合服务系统部署,有,得3分;无,不得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20)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20)考核办法: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考核启动市一级人口、法人、自然库、证照库建设情况。每个库5分,总分20分。每个库建设分值计算如下。1.有编制可研报告的,得2分;没有编制的,不得分。2.已完成项目招标,启动建设的,再得1分;尚未启动的,不得分。3.建成运行的,再得2分。信息化应用绩效(50)网站绩效(30)考核方法:由省政府办公厅参照国家标准制定考核指标及方案,并对网站进行监测。分值计算:直接引用网站绩效考核结果,并按照权重折算。基础办公(8)考核方法:自评上报、日常实时监察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分值计算:1.市政府OA系统的应用面及工作人员使用程度。4分。2.市政府办电子公文库建设及完整情况,有2009年以来的电子公文库且完整,得2分。3.是否有横向传输电子公文,有得1分;是否有纵向传输电子公文,有得1分。网上审批省市联动(8)考核方法:日常在线监察和现场抽查相结合。分值计算:考核省市联动系统建设、日常联动审批办理情况,8分。1.系统建设情况,3分。(1)报送基本信息完整性,1分;(2)办件报送实时性,2分。2.联动办件办理情况,5分。(1)接受电子化申报材料(省级平台所要求的含附件、电子表单等全部材料),1分。(2)生成电子化审批结果文件(批文、证照等),2分。(3)应进入省市联动但实际未进行的办件数比例,2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4)考核办法:自查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考核市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运行情况。4分。1.建设方案编制,有完整方案的,得1分;无方案的,不得分。2.已完成项目招标,启动建设的,再得1分;尚未启动的,不得分。3.建成运行的,并制订相关应用管理制度,再得2分。安全保障绩效(10)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职责(10)1.制定设区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计划,未制定并下发工作计划的,考评扣1分;2.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政府类互联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07]182号)开展政府类互联网网站安全管理工作,未开展的扣3分。3.省网安办不定期对设区市信息系统进行远程安全漏洞扫描,并发布信息系统安全漏洞通告,凡存在重大安全漏洞的信息系统,被省网安办通报的单位,每次考评扣0.5分,以此类推直至该项分数(3分)扣完为止。4.依照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号)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未开展的扣3分。五、2011年度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考核项目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和分值计算部门网站绩效(37)考核方法:由省政府办公厅参照国家标准制定考核指标及方案,并对各级各部门网站进行监测。分值计算:直接引用网站绩效考核结果,并按照权重折算。部门信息化应用绩效(25)基础办公(4)考核方法:部门自评上报、日常实时监察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分值计算:1.单位领导参与部门OA系统的应用,0.5分;2.建立2004年以来完整的电子公文库,0.5分;3.办文过程是否有痕迹保留,0.5分;4.办文过程是否全程电子化,0.5分;5.电子公文是否按要求归档案库,0.5分;6.电子公文是否实现横向及纵向传输,0.5分;7.单位内部事务是否实现电子公示和审批办理,0.5分;8.是否建立会议活动管理系统,0.5分。网上审批系统应用(18)考核方法:日常在线监察和现场抽查相结合。分值计算:1.审批办理应用情况(10分)。(1)上网办理情况。抽查各单位的审批办件,应上省级平台办理实际未上网办理的,或应报送省级平台实际未报送的,每件扣1分;参建单位的审批办件中应当从网上发起申报或实行省市联动实际未实施的,每件扣1分。(2)审批时限。分预审超期、收件超期和审批时限超期。分别按预审(收件、审批)超期数占预审(收件、审批)总数的百分比扣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3)办件情况。按违规件数占办件总数的百分比扣分。多次收件补件、补齐补正的办件数以及同一特殊环节多次办理的办件数占总办件数的百分比,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预审不通过、不受理和退件,未说明合理原因的办件数占不通过、不受理和退件总数的百分比,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已建单位审批办理意见不够完整的,按审批意见不完整数占审批总数的百分比扣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上扣分累计不超过10分。2.材料电子化程度(8分)。(1)接受电子化申报材料(含附件、电子表单等),4分。(2)生成电子化审批结果文件(批文、证照等)并入证照库,4分。应用系统单点登录(3)有一套在政务网的应用系统实现与共享平台(即数字福建政务即时通EGO)实现单点登录的,即得3分,否则不得分;本部门自建单点登录的(有2套以上应用系统自行实现单点登录的)即得3分,否则不得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21)省法人基础数据库在线共享(5)考核办法:在线监测法人库访问日志。分值计算:实现1套以上(含1套)部门应用系统实时、在线共享省法人基础数据库工作的得满分;未实现共享的,不得分。信息资源在线共享服务(5)考核办法: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分值计算:考核信息发布率及更新情况,完整发布且及时更新提供共享的得满分;有满足共享要求(“电子”质、“非受限”或“受限”共享)的信息资源未提供的,按比例扣分;完全不提供在线共享的,不得分。证照信息数据库建设和共享(8)考核办法: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完成部门建库,从11月1日起新生成的全部批文和至少有一种按照统一标准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并在省级政务信息目录系统注册,得满分。没有建库的,不得分;证照生成、存储不完整、不规范的,按比例扣分。目录注册和更新(3)考核办法: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按照要求准确地进行目录登记、更新的,得3分;发现错误一处,扣0.1分,直至扣完。安全保障绩效(17)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考核办法:采取部门自评上报、日常实时监察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分值计算:1.各单位已备案的信息系统凡未及时向具有资质的测评机构申请测评(3)的,考评扣1分。2.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拟定信息安全工作规划,部署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未部署的考评扣0.5分。3.各单位需制定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方案,从管理和技术两方面确定安全建设整改需求,未制定工作方案考评扣0.5分。4.各单位每半年需填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并报省网安办,凡未提交统计表考评扣0.5分;对本单位安全建设整改和自查等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报省网安办,未提交总结考评扣0.5分。政务网(2.5)考核方式:采取部门自评上报、日常实时监察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分值计算:1.凡接入政务网的终端机器,违规外联被省网安办通报一次,其所属单位考评按每台终端扣0.1分计算,以此类推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该项满分为0.5分)。2.凡接入政务网的终端机器,未下载政务网接入注册软件进行注册,其所属单位考评按每台终端扣0.1分计算,以此类推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该项满分为0.5分)。3.凡接入政务网的终端机器如没有安装杀毒软件,其所属单位考评按每台终端扣0.1分计算,以此类推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该项满分为0.5分)。4.省网安办不定期对接入政务网的信息系统进行远程安全漏洞扫描,并发布信息系统安全漏洞通告,凡存在重大安全漏洞的信息系统,被省网安办通报的单位,考评扣0.5分。5.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重要信息网络应用系统采用政务数字证书强认证机制(内容参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意见》-闽政办[2006]174号),凡未采用的,考评扣0.5分。互联网站(5)考核方式:采取部门自评上报、日常实时监察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分值计算:1.加强政府类网站安全管理,落实网站安全技术措施,网站服务器未按省网安办要求安装安全事件监控终端的,考评扣2分。2.未建立防范网站、网页防篡改以及自动恢复的技术措施,考评扣2分。3.省网安办会不定期对政府类互联网站进行远程安全漏洞扫描,并发布信息系统安全漏洞通告,凡存在重大安全漏洞的互联网站,
本文标题: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1年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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