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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物科技食品的标识以及其它法规NoraNishikawa,CFIA生物科技办公室2003年2月24日讲座纲要•第一部分:加拿大的政策和磋商•第二部分:国际大环境•第三部分:其它法规简介第一部分:加拿大如何管理食品加拿大食品的标识政策强制标识自愿标识职责划分加拿大卫生部–从健康和安全的角度制定政策加拿大食品检验署–非健康和安全的食品标识政策,目的是为了防止欺骗法定权力–《食品和药物法》•《消费品包装和标识法》•《加拿大农产品法》•《肉品检验法》•《水产品检验法》加拿大的食品标识政策•确保消费者准确地了解有关健康和安全的信息•打击假冒标识,保护消费者•促进公平竞争、保护产品的正常销售强制性标识•加拿大的强制性标识制度•在食品上市之前由加拿大卫生部根据《新品性食品导则》进行食品安全评估•如果经过安全评估发现任何重大的健康、安全、成分或营养方面的问题……则加拿大卫生部和CFIA将要求执行强制标识禁止欺骗性表示●《食品和药物法》第5.(1)小节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任何食品上加贴如下性质的标识:…虚假…误导…欺骗或…有可能导致对其产品的构成、效能或安全产生错误印象”磋商•1993–科技生物农产品法规管理研讨会•1994–采用基因工程技术研制出的具有新品性的食品的标识技术研讨会•1995-1996–公布《采用基因工程技术研制出的具有新品性的食品的标识的公告》•1994-2002–就Codex预先公开征询意见–修订加拿大生物科技战略磋商结果以现行的食品安全方式为基础:改变健康、安全、营养和构成等特性的要执行强制标识通过厂家自愿标识可以方便消费者选择一致认为消费者希望并需要更多的信息必须考虑国内外因素加拿大标准的制定•加拿大标准理事会监管全国标准系统(NSS)–对加拿大通用标准委员会(CGSB)等标准开发机构授予认证–CGSB负责多类产品:例如石油、保护性护层和有机农业自愿标识的国家标准:1999-2003•正在由加拿大副食品零售商理事会和加拿大通用标准委员会联合牵头目标:•制订有效的产品标识标准•消费者能够接受的信息•关于检验标识是否属实的统一政策程序•有120多家机构参加的标准委员会–消费者和利益集团–食品生产厂家和零售商–农场–联邦和省政府自愿标识的的国家标准(继)关键问题:–标准的范围:•泛义的基因改造GM或狭义的基因工程•例外•肯定性和否定性标识•如果有肯定性的标称,必须确定基因改造GE的成分–标识标称的措辞•采用或没有采用的技术,例如GE•提供进一步查询的方法:例如免费长途、因特网址–5%的限定值•5%以下可以标称为“无基因工程”成分第二部分:国际大环境加拿大是CODEX食品标识委员会的主席–目前正在考虑采用生物技术制造的食品的标识问题–讨论始于1994–美国的背景文件、Codex秘书处文件Codex的标准分三部分•主要致敏源的标识–已通过•定义:“现代生物科技”“通过某些基因改造/基因工程技术研制出的食品”“基因[改造/工程]生物”–处于第六阶段•其它标识规定–两种标识方案:“健康/安全”和“所有”–2002年5月份的会议上就文字取得了“增进”性进展–正处于第三阶段Codex关于生物科技食品的政府间特设小组•由日本主持•已在日本横浜市召开了两次会议,最近一次会议是2002年3月召开的•某些文件的进展情况:–对采用DNA重组微生物制造的食品的安全评估(第七阶段)–采用现代生物科技技术研制出的食品的风险分析原则草案(第八阶段)–对采用DNA重组植物制造的食品的安全评估导则草案(第八阶段)健康和安全•加拿大的食品安全评估符合Codex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新文件•审查:–分子生物学–产品特性–以下可能性:•致敏性•毒性–营养数据–饮食暴露APEC•加拿大负责主持APEC农业技术合作工作组(ATCWG)下的研究、推广和开发农业生物技术分组(RDEAB)的工作•分组的任务是:–以科学为依据的风险评估–技术合作–信息交流–能力建设APEC-RDEAB工作•开发并扩大RDEAB因特网站(http://)•就法规交流(已经上网)和汇报进展制订最佳做法指南•2003年5月将由墨西哥主办“关于在来源中心释放生物科技产品”的研讨会•第七届RDEAB年度研讨会将于2003年秋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召开第三部分–其它法规简介•加拿大生物科技战略(CBS)•通过使加拿大成为负责任的全球生物科技领先者,从健康、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各方面提高加拿大人民的生活质量加拿大生物科技战略(CBS)1998年的生物科技战略是加拿大生物科技战略框架演变的又一步骤1998年改革的CBS1993年调整了NBS的重点1983NBSS&TR&DHRD&网络法规框架工业技术创新市场化更好的部委之间的协调伦理/社会问题可持续发展群众的觉悟生物科技的法规管理•以科学为依据的安全评估•基于现行的法律和主管部门的作用•自80年代以来就开始管理“新品性”的生物技术产品•不断地建设法规管理知识基础•与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利益攸关各方磋商加拿大皇家协会•向加拿大卫生部、CFIA、环境部就法规管制体系未来在科学能力方面的需要提出建议•2001年公布了最后报告•政府的答复:每六个月更新一次•标识:•“目前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明需要全面推行强制标识”•“…鼓励加拿大的各主管部门为实施可靠的、内容翔实的自愿标识法规管制制订导则”加拿大生物科技咨询委员会•从社会、经济、法律、伦理、科学、法规等方面就如何发挥关键作用向各部部长建议z2002年8月公布最后报告:《基因改造和其他新品性的食品》z标识z“加拿大根据一套广泛接受的明确的标识标准为含有基因改造成分的食品建立自愿标识制度”生物科技的交流:分析•大多数的加拿大人对生物科技以及对生物科技是如何管理的所知甚少,但是非常相信主管部门和市场上的商品•大多数的加拿大人都还没有对是否支持或拒绝生物科技产生肯定的结论,但是却有很多的问题所以:–群众的关注取决于发生的事故–对技术和实施法规管制的部门的看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舆论媒体–政府应该继续让群众了解法规管制体系CFIA生物科技网址•建立于1994年•不断适应加拿大人民的需要–法规、资料表、磋商、报告、消费者信息•目前正在考虑如何提高使用的方便性挑战•一旦参与后,群众对生物科技的兴趣很高•根据民意调查,群众对某些应用,特别是欧盟国家的应用表达了关切•群众支持加拿大在利用生物科技研发造福人类方面起领导作用,但是...…希望通过对生物科技的应用实施严格的法规管理并以谨慎的方式进行进一步查询http://(请见“Biotechnology”栏目)http://(请见“NovelFoods”栏目)http://://
本文标题:农业生物科技食品的标识以及其它法规(PDF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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