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大学生实用法律讲座1
大学生实用法律知识讲座主讲人:谭秀大学生实用法律知识讲座•第一个专题法的基本理论•第二个专题民法•第三个专题刑法•第四个专题创业、就业法•第五个专题诉讼法案例:•1、今年,王某,女,某大学学生。写涉黄网络小说,浏览次数达8900多次。王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2、某大一男生曾某与校园商场店主13岁女孩陈某谈恋爱并有两性关系,店主得知后以强奸罪到当地派出所报案。•问:曾某是否构成强奸罪?•3、大二两男生,甲与乙同宿舍,因生活琐事双方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甲把乙打成轻伤,甲是否构成犯罪?甲是否还要负其他法律责任?•4、大三女生彭某,因失恋用硫酸泼恋人肖某,问:彭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5、某市市教委在整事审查学生档案时,把贾某的优秀学生干部改成三好学生,使该生与重点大学失之交臂。高考生荣誉权受侵,怎么办?•6、张某在大校受到宿舍管理人员人身伤害怎么办?•7、网上骂人要负法律责任吗?•8、超市非法搜身怎么办?•9、网上“人肉搜索”有风险吗?•10、就餐时被盗能向餐厅索赔吗?•11、大学生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法院会支持吗?•12、目前在校大学生没毕业能结婚吗?•13、恋爱分手后可以索赔吗?•14、刘某,男,28周岁,08年10月20借给好友周某2万元人民币,双方口头协议09年10月20日无息还清本金。到了还款日期周某没有履行义务,刘某也一直碍于朋友面子没有催讨,直到今年2月刘某没办法才去催要,而周某却不承认有这回事。于是,刘某向当地法院起诉。问:法院会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吗?•15、今年2月份,某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因操作失误给储户张某多存了9万元人民币(实存1万元多加一个“0”变成10万元),问:张某有义务返还吗?第一个专题法的基本理论•一、法(法律)的概念•二、法的作用•三、法的起源和发展•四、法系•五、我国的法律效力•六、法的渊源•七、法律体系•八、法律规范•九、法律关系•十、法的适用•十一、法的执行•十二、守法与违法•十三、法律监督一、法(法律)的概念(一)法的概念•1、法的内涵•法(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法的外延•广义(法):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解释。•狭义(法律):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2、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3、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它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三)法与其他社会规范•1、法与道德•区别:•第一,产生的时间不同•第二,产生的方式不同•第三,调整的范围不同•第四,内容结构不同•第五,实施的方式不同•联系:•第一,法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第二,道德是法的评价标准基础•2、法与政策•区别:•第一,两者制定的机构不同•第二,两者的规范形式不同•第三,两者的实施方式不同•第四,两者的约束对象不同•第五,两者的稳定程度不同•联系:•第一,执政党的政策是立法的依据和指导思想。•第二,法律通常由党的政策转化而来。•第三,执政党的政策有利于推进法律的实施。•但法对执政党政策的制约二、法的作用•(一)法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教育作用•5、强制作用(二)法的社会作用•1、维护统治阶级统治•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职能•(三)正确认识法的作用•反对法律无用论;反对法律万能论;三、法的起源和发展•(一)法的产生•1、法的产生过程•社会分工和产品交换的出现;私有制经济的确立;阶级、国家产生;•2、法产生的根本原因:生产力的发展。•3、法产生的规律•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为成文法;•从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混为一体,逐渐分化为各个相对独立的、不同的社会规范。•(二)法的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四、法系•(一)概念:•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等方面所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法律的一种分类,它是这些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或法系是指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它是一种超越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现象的总称。(二)世界上的几大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非洲法系和中华法系五、法的渊源•(一)概念:•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源泉、来源、源头,即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法的制定机关不同,其表现形式和法律效力都不同。•(二)我国的法律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行政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等。六、我国法的效力•(一)法对人的效力•1、对中国人的效力。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2、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适用中国法律。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外。(二)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三)法的时间效力•法的时间效力。指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对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一般无溯及力但从旧兼从轻•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两种:•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2、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七、法律体系•(一)概念:•它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二)法律部门的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或调整的手段为标准,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进行的一种分类。凡是调整同一领域社会关系或运用相同的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法律部门。•(三)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和原则(四)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构成:•宪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民法商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程序法法律部门。八、法律规范•(一)法的要素•它是构成法的整体而相互作用的基本元素。•构成要素:•法的原则、法律概念、法律技术性规定和法律规范。•1、法的原则:•是指法律中作为基础的综合性的起指导作用的较稳定性原理和准则。•2、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3、技术性规定:•规定法的生效时间、法的解释、修改程序、公布的形式等。•4、法律规范:是法律最主要元素(二)法律规范的概念、结构及分类•1、法律规范的概念•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反映国家意志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法律规范不等于法律条文;法律规范与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有区别;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同。•2、法律规范的构成:•由假定、处理和制裁•到假定、处理和后果•3、法律规范的分类:•授权性法规、命令性法规和禁止性规范;(或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强行性法规、任意性法规;•确定性、非确定性规范;(三)全国人大的立法•1、立法权限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2、立法程序:•法律议案提出、审议、通过(公布)、生效(实施)(四)法律解释•1、概念:•法律解释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条件等所做的说明。2、分类:•正式解释:立法、司法和行政解释(有效解释)•非正式解释:学理或非法定解释(无效解释)九、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种类:•1、纵向和横向法律关系;•2、单向(务)、双向(双边)、多向(多边)法律关系;•3、第一性法律关系(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主体:•概念:•它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一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担者。•种类:•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法律关系的内容:•概念:•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如:甲把房子出租给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概念:•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种类:•物(房子、车子)•行为(运输、代理、演出)•精神财富(智力成果)(著作、发明、商标)•(三)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主客观因素。它包括事件和行为。法律事实:•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人的死亡、突发事件等。•行为,行为又称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它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行为。十、法的适用•(一)概念:•它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来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二)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十一、法的执行•执法,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十二、违法•守法:•守法又称法的遵守,是指所有机关、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公民(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要依法办事,依法享有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一)违法•1、违法的含义•含义:它又称违法行为,是指人们违反法律的具有社会危害性,主观上有过错的行为。2、违法的构成条件:•侵犯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有危害性客体);•必须是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客观方面);•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主观方面);•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主体)。3、分类:•刑事违法(犯罪)•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二)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分类•1、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2、种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三)法律制裁的概念及分类•1、概念:•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着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2、种类:•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十三、法律监督•(一)法律监督的概述•1、法律监督的概念:•又称法制监督,有广、狭两种理解。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2、法律监督的内容:•法律监督内容的范围包括:•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法性的监督、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的监督,每一个方面都包括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二)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1、国家监督•国家监督是以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为主体,以国家的名义,依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2)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3)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2、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以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公民为主体进行的监督。•(1)社会组织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监督等。)•(2)社会舆论的监督•(3)人民群众的监督练习1:(单选题)•以下不属于狭义上法律的是()。•
本文标题:大学生实用法律讲座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701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