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03年)•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答案】B•【解析】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例题1·多选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有()。•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答案】ACD•【解析】选项B缺少“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前提条件。•【例题2·单选题】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企业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月10日•【答案】B•【解析】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不管其总经理是否知悉。•【例题3·单选题】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要约失效的时间为()。•A、6月12日B、6月13日•C、6月14日D、6月15日•【答案】B•【解析】乙公司对原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原要约失效。•【例题·单选题】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A、5月8日B、5月9日•C、5月11日D、5月15日•【答案】B•【例题1·单选题】2007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2007年)•A、2007年4月30日B、2007年5月3日•C、2007年5月8日D、2007年5月9日•【答案】B•【解析】(1)承诺于5月3日到达对方时生效;(2)承诺生效、合同成立。•【例题2·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答案】A•【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C、甲、乙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28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30日到达甲•【答案】BC•【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格式条款的有()。•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答案】BCD•【解析】(1)选项A: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该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但格式条款有效;(2)选项BCD: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例题·单选题】甲于2月14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2月28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3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3月25日生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成立时间是()。•A、2月14日B、2月28日•C、3月13日D、3月25日•【答案】B•【解析】(1)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合同的“生效时间”为3月25日;(2)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合同的“成立时间”为2月28日;(3)如果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3月13日)。•【例题·单选题】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09年新制度)•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答案】A••【例题·多选题】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X市为交货地B、Y市为交货地•C、X市为付款地D、Y市为付款地•【答案】BD•【解析】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选项D正确);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选项B正确)。【例题·单选题】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的下列判决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答案】A•【解析】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乙)应当向债权人(甲)承担违约责任。•【例题1·多选题】债权人甲认为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债权中,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有()。(2004年)•A、安置费给付请求权•B、劳动报酬请求权•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D、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答案】ABCD【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货款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后得知下列情况: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付款,但丙公司未按期交货;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大型机器设备买卖合同,丁公司分期付款,在付清全部货款之前甲公司保留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现丁公司已有两笔到期货款尚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下列措施,其中符合规定的是()。•A、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货•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请求丙公司交货•C、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D、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到期货款•【答案】D•【解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客体应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例题1·多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D、乙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答案】BC••【解析】(1)选项AB:本题中甲公司是“明示放弃”债权,是一种积极行为,而不是怠于行使债权,因此债权人应行使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2)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3)选项D: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例题2·多选题】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通知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将对甲提起诉讼。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元的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B、如乙发现之日为2008年5月1日,则自2009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C、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丙承担•D、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答案】BD【解析】(1)选项A: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丙是知情的,则乙享有撤销权,但是乙行使撤销权应当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应该自己书面通知;(2)选项B: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3)选项CD: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本题中,甲低价转让财产,并且丙是知情的,因此丙也有过错,应当适当分担。•【例题·单选题】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有关承担民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3年)•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则不承担赔偿责任•B、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C、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答案】C【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有()。•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D、保证人曾以书面方式向主合同当事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答案】ACD•【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保证责任诉讼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有()。•A、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B、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C、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答案】ABD•【例题·单选题】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给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如果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
本文标题:ch7 合同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7048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