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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审计学第四章执业准则与法律责任
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1第四章执业准则与法律责任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2第四章执业准则与法律责任第一节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概述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三节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3第一节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概述一、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制定历程二、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4一、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制定历程P110(一)起步阶段(1980-1993年)(二)制定准则阶段(1994-2004年)(三)国际趋同阶段(2005年至今)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这些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2010年11月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执业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5二、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框架(重点)P1111、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48项)(1)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1项)(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44项)(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1项)(4)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2项)2、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2项)3、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1项)审计准则是整个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6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一、质量控制制度的目的二、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7目前,财政部已发布两个质量控制准则:《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P118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8一、质量控制制度的目的P118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旨在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9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制定质量控制制度,以合理保证:(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项目合伙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如果项目合伙人以外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在报告上签字,本准则对项目合伙人作出的规定也适用于该签字注册会计师。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10二、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重点)P119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2、相关职业道德要求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4、人力资源5、业务执行6、监控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11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P119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这些政策和程序应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类似职位的人员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2、相关职业道德要求P120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12注意两点: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P121对所有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届满时轮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以及受轮换要求约束的其他人员。P121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13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P121接受与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是注册会计师开展业务活动的第一个环节,也是防范业务风险的重要环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接受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1)能够胜任该项业务,并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时间和资源;(2)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3)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144、人力资源P123(1)人力资源管理的总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胜任能力和必要素质并承诺遵守职业道德要求的人员,以使:①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业务;②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15(2)项目组的委派P124①项目负责人的委派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合伙人。②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委派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委派具有必要胜任能力和素质的适当人员。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165、业务执行P124业务执行对业务质量有直接的重大影响,是业务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1)指导、监督与复核P125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要求项目合伙人对业务执行实施指导(事前)、监督(事中)与复核(事后)。项目组成员实施的复核:由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执行的工作。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17(2)咨询P125咨询包括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在适当专业层次上进行的讨论,以解决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3)意见分歧P126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形成的结论应当得以记录和执行。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18(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P127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要求对特定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在出具报告前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挑选不参与该业务的人员,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规定:对所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19(5)业务工作底稿P128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使项目组在出具业务报告后及时将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业务档案。(1)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P128鉴证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业务报告日后60天内。(2)业务工作底稿的保密P69、P128(3)业务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P129鉴证业务工作底稿自业务报告日起至少保存10年。(4)业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206、监控P129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监控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政策和程序是相关、适当的,并正在有效运行。这些监控政策和程序应当包括持续考虑和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如定期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21(1)监控人员P129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委派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其他人员履行监控责任。(2)监控内容P129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3)实施检查的周期P129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22第三节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二、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三、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四、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23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P132(一)被审计单位方面的原因P1331、错误与舞弊(1)错误错误是指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非故意行为。包括(a)为编制财务报表而收集和处理数据时发生失误;(b)由于疏忽和误解有关事实而作出不恰当的会计估计;(c)在运用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包括披露)相关的会计政策时发生失误。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24(2)舞弊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舞弊是一个宽泛的法律概念,审计准则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舞弊是否已经发生作出法律意义上的判定,只要求关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舞弊。如何理解管理层和治理层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25治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战略方向以及管理层履行经营管理责任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或组织。治理层的责任包括对财务报告过程的监督。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层一般为董事会、监事会,特殊情况下涉及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层一般为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特殊情况下涉及股东大会;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层一般为董事会、监事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层一般为自然人股东本人或法人股东的代表。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26管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的执行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或组织。管理层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并受到治理层的监督。管理层一般是指企业的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即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27舞弊包括①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通常表现为:(a)对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文件记录的操纵、伪造或篡改;(b)对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不真实表达或故意遗漏;(c)对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故意误用。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28②侵占资产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或员工非法占用被审计单位的资产。其手段主要包括:①管理层或员工在购货时收取回扣;②将个人费用在单位列支;③贪污收入款项;④盗取或挪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侵占资产通常伴随着虚假或误导性的文件记录,其目的是隐瞒资产缺失或未经适当授权使用资产的事实。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29(3)错误与舞弊的责任P134①被审计单位的责任防止或发现舞弊是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责任。治理层有责任监督管理层建立和维护内部控制。管理层有责任在治理层的监督下建立良好的控制环境,维护有关政策和程序,以保证有序和有效地开展业务活动,包括制定和维护与财务报告可靠性相关的控制,并对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实施管理。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30②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注册会计师有责任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审计工作,获取财务报表在整体上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考虑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可能性,并应当意识到,可以有效发现错误的审计程序未必适用于发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审计署公布16家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4年5月至9月,审计署组织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质量进行了检查,重点延伸检查了30家上市公司。检查发现,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的37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19份审计报告存在失实或疏漏。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31由于审计的固有限制,即使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恰当计划和执行了审计工作,也不可避免存在财务报表中的某些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风险。P134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审计学》课程322、违反法律法规行为P135(1)违反法规行为的概念是指被审计单位有意或无意地违反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之外的法律法规的行为。违反法规行为涉及的方面:(1)被审计单位从事的违反法规行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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