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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风险及防范国际贸易法律风险及防范1、概述2、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一、概述(一)基本概念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二)买卖双方的业务特征1、卖方的业务特征。①找到买主;②确保收汇安全。2、买方的业务特征。①合同的商品质量;②确保对方按期交货。一、概述(三)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1.国际贸易的困难大于国内贸易。2.国际贸易比国内贸易复杂。3.国际贸易风险大。4.函电往来为主要业务沟通形式。5.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一、概述(四)国际贸易技术1、对国际买卖条件的把握与运用,主要包括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运输、保险、支付及检验等合同要素。2、整个贸易过程的操作方法,主要包括调研、交易洽商、签约及履约等技术技能与方法。3、防范与处理贸易纠纷的能力,主要包括洽商和签约过程中对贸易规则及相关法律约束的把握和履约时对贸易纠纷及索赔的恰当处理。一、概述(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进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是国际贸易的运行过程,包括交易前的准备、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合同的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几乎都是通过合同将买卖双方联系起来,买卖双方依合同规定履行义务。2、货物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指定的货物所有权,由卖方有偿地转让给买方而达成的协议。一、概述(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结构在实际业务中,当事人总是依据具体情况来订立合同条款,因此,合同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效力部分。即合同的开头与结尾部分。一、概述(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结构2、权利与义务部分。①合同的标的;②货物买卖的价格;③卖方的义务;④买方的义务。3、索赔与争议解决部分。即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一)合同订立前的准备1、国际市场的调查研究对出口国别的调查:经济状况、对外政策、对我国态度、进出口商品结构、数量、金额、贸易对象国、贸易与外汇管制等对商品市场的调查:有关和相关商品的品种、质量、包装、原材料、科技水平以及生产、消费、贸易、成本、价格、主要供需国别对交易对象的调查研究:客户&潜在客户的政治态度、资信情况、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等2、制订出口商品经营方案&价格方案出口方(卖方)询价(盘)发价(盘)还价(盘)再还价接受进口方(买方)要约承诺合同成立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二)合同的订立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二)合同的订立1、询盘(inquiry),指买方为购买或卖方为销售货物而向对方提出有关交易条件的询问。其内容可以是只询问价格,也可询问其他一项或几项交易条件,以至要求对方向自己作出发盘。所以,法律上又称为要约邀请。2、发盘(offer),又称发价,法律上称为要约,是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表示。3、还盘(counter-offer),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4、接受(acceptance),法律上称承诺,是买方或卖方同意对方在发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二)合同的订立风险提示:1、发盘必须表明订约的意旨,即发盘人是否向对方表明发盘被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这是判别发盘的基本标准。若未表明在被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或附有保留或限制性条件,则不能构成发盘,只能看作发盘邀请或虚盘。2、发盘必须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所谓特定的人(specificpersons),指在发盘中指明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的受盘人。以区别于广告、向客商寄发的商品目录、价目单和其他宣传品的行为。这些宣传品上往往注明:“thepricesstatedareforreferenceonly”,或“thepricesshallbesubjecttoconfirmation”.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3、内容十分确定。公约规定:一项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即只需货物,价格和数量即可,其他条款可补充确定。4、发盘的有效期。5、发盘的撤回和撤销。6、发盘的终止。7、发盘与发盘邀请。8、接受的构成条件。9、逾期接受。10、接受的撤回。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三)国际贸易合同的内容1、品名合同中所约定的商品的名称o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商品品名必须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商品品名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商品品名要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名称确定品名时应恰当选择商品的不同名称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2、货物的质量指货物的内在素质与外观形态的综合。是货物适合一定用途,满足用户需要的各种特性。在质量条款中,一般要写明货物的名称和具体质量,在凭样品买卖时,合同中除了要列明货物的名称外,还应订明凭以达成交易的样品的编号,必要时还要列出寄送和确定的日期。在凭文字说明买卖时,应针对不同交易的具体情况,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名称、规格、等级、标准、牌名及商标或产地名称等内容。在以图样和说明书表示货物质量时,还应在合同中列明图样、说明书的名称、份数等内容。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2、货物的质量表示货物质量的方法:以实物表示以说明表示看货买卖凭规格买卖凭等级买卖凭样品成交凭卖方样品买卖凭标准买卖凭买方样品买卖凭说明买卖凭对等样品买卖凭商标或品牌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2、货物的质量风险提示:1、样品要有足够的代表性,并妥善保管;2、要留有复样,编号,日期,作为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品质纠纷时用;3、在订立合同时,为了留有余地,可在合同中规定“卖方交货与所提供样品的品质大致相同,或基本相同”以防买方因卖方所交货物与样品有微小差异而拒收或索赔;4、卖方应注意对方的来样是否是反动的、黄色的、丑陋的式样和图案;5、需注意原材料供应、加工生产技术和生产安排的可能性;6、防止侵犯第三者的工业产权。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2、货物的质量风险提示:7、凡凭样品买卖,卖方交货的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8、以样品表示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采用。凡能用科学的指标表示商品质量的,就不宜采用此法。在当前国际贸易中,单纯凭样品成交的情况不多。9、采用凭样成交而对品质无绝对把握时,应在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10、凭商标或品牌买卖应注意其合法性和可商销性。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2、货物的质量风险提示:11、出口商品一般应以我国标准为依据,如有可能和把握,可酌情采用外国标准;12、进口商品,一般采用国际标准并结合本国实际采用;13、采用标准,应注明版本年号。14、对某些初级产品难以标准化,可采用:FAQ——良好平均品质(农副产品)GMQ——上好可销品质(木材、冷冻鱼虾)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3、货物的数量商品数量的多少,是制定单价和计算总金额的重要依据,不仅关系到交易规模的大小,而且是影响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的重要依据。所以,商品的数量条件是买卖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件。买卖合同中数量条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还需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数量条款的内容及其繁简,应视商品的特性而定。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3、货物的数量风险提示:1、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在规定成交商品数量时,应一并规定该商品的计量单位。对按重量计算的商品,该应规定计算重量的具体方法。有些商品还需规定数量机动幅度等,都应在条款中具体订明。一般不宜采用“大约”、“近似”、“左右”等带伸缩性的字眼来说明成交数量。2、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1)合同中明确具体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2)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在交易数量前加上“约”字。(3)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在合同规定有机动幅度的条件下,一般是由卖方或买方或船方行使,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选择。为了明确起见,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3、货物的数量风险提示:3、明确规定溢装、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根据《公约》规定,卖方多交货物后,买方若收取了超出部分,则要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为了防止有权选择溢短装的当事人利用行市的变化,有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取额外的好处,可在合同规定:(1)按合同价格计算(2)按装船日的市场价格计算(3)按到货日市场价格计算(4)按部分合同价格计算、部分装船日或到货日的市场价格计算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4、货物的包装交易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主要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有时也包括包装费用等内容。风险提示:1、要考虑商品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的要求商品的特性、形状和使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对包装要求也不相同,必须从商品在储运和销售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出发,使约定的包装科学、合理,并达到安全、适用和适销的要求。2、对包装的要求应明确具体应明确规定包装材料、造型和规格。一般不宜采用“海运包装”和“习惯包装”之类的术语。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4、货物的包装风险提示:3、应订明包装费用由何方负担包装由谁供应,通常有下列三种做法:(1)由卖方供应包装,包装连同商品一起交付买方。(2)由卖方供应,但交货后,卖方将原包装收回。(3)买方供应包装或包装物料。应明确规定买方提供包装或包装物料的时间,以及由于包装物料未能及时提供而影响发运时买卖双方所负的的责任。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包装费用一般都包括在货价之内,不另计价,在包装条款中无须另行订明。但如果买方有要求,则需要在包装条款中订明。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5、货物价格及国际贸易术语5、1货物价格(1)价格的表示国际贸易中的商品的价格是由单价和总值构成的,单价包括四个部分: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总值是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例:£350PERM/TCIFLONDON。每公吨350英镑CIF伦敦(2)作价办法A、固定价格。B、非固定价格。(3)计价货币A、出口国货币。B、进口国货币。C、第三国货币。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5、货物价格及国际贸易术语5、1货物价格(4)货物价格的构成成本(cost)——出口商品的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加工成本和进货成本三种类型。费用(expenses/charges)——出口商品的费用包括国内费用和国外费用两部分。预期利润(expectedprofit)——在出口交易中,利润对于出口商是极为重要的,因此,它是价格构成中必不可少的。FOB价(FCA价)=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CFR价(CPT价)=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国外运费(F)=FOB价+FCIF价(CIP价)=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国外运费(F)+国外保险费(I)=FOB价+F+I=CFR价+I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5、货物价格及国际贸易术语5、1货物价格风险提示:1、如果市场变化频繁,价格前景捉摸不定,客户对成交价格难以确定,为促成交易,在定价方面,也可采用一些灵活的变通做法,可采用非固定价格的方法2、在订立生产加工期较长的机器设备等商品的合同时,在订约时只规定初步价格,同时规定,如原材料和工资等发生变化,按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等的变动来计算合同的最终价格。3、进出口业务中,选择使用何种货币计价或支付,首先要考虑,货币是不是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其次,对可自由兑换的货币,需考虑其稳定性。在出口业务中,一般应尽可能争取多使用从成交至收汇这段时期内汇价比较稳定且趋势上浮的货币,即所谓“硬币”或称“强币”。如果买卖双方所在国签有贸易支付协定的应使用协定中所指定的货币。二、国际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5、货物价格及国际贸易术语5、2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的责任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其性质是国际贸易惯例。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或法律约束力。惯例的采纳与适用以当事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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