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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筑与设备设计规程2015.4.20
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筑与设备设计规程》DB13(J)/T180—2015李君奇总建筑师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设计规程》等四项标准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4年度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编制计划》(冀建质〔2014〕65号)要求,由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设计规程》(编号为DB13(J)/T179—2015)、《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筑与设备设计规程》(编号为DB13(J)/T180—2015),河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编制的《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制作与验收标准》(编号为DB13(J)/T181—2015)和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编号为DB13(J)/T182—2015)等四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2015年6月1日起实施。以上四项标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4月8日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则•适用范围:适用于河北省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设的住宅(以下简称装配式剪力墙住宅)•系统编制:河北省地方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筑与设备设计规程》《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设计规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与质量验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配套使用•设计依据:装配式剪力墙住宅建筑、给排水、暖通与燃气设计、电气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术语2.0.1装配式剪力墙住宅以工业化建筑通用体系为特征,混凝土剪力墙承重结构体系和建筑内装体中全部或部分构件、部品采用装配方式建造的住宅。2.0.2建筑通用体系以工业化生产方式为基础,其构件、部品可互换通用、可进行多样化住宅组合的开放性建筑体系。是以通用构件部品为基础,可进行多样化住宅组合的体系,其产品是定型构件部品,构件部品可互换通用。建筑通用体系包括建筑围护结构、内装体、结构体、设备管线系统及技术集成。2.0.3建筑结构体建筑的承重结构体系,或称建筑的支撑体。2.0.4建筑内装体建筑的内装部品(的统称)体系,或称建筑的填充体。包括隔墙、室内门窗、地面层及成品吊顶及管道、装饰构件、成品厨卫及设备等。2.0.5模数协调应用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的方法实现尺寸协调。2.0.6整体卫浴间由一件或一件以上的卫生洁具、构件和配件经工厂组装或现场组装而成的具有卫浴功能的整体空间。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术语2.0.7住宅整体厨房将厨房家具、厨房设备和设施进行整体布置设计而建成的供使用者进行炊事活动的功能空间。工业化生产的厨房集成产品,研究人体工程学、炊事操作习惯及流程、炊事设备用具布置等内容,经过模数协调及管线配置,采用集成技术、整体设计形成的标准化、模块化的整体空间系列。2.0.8部品经工业化生产和现场组装的具有独立功能的建筑产品。包括结构柱、内外墙板、飘窗板、叠合梁、叠合板、楼梯、阳台等。隔断、成品吊顶单元、管道、楼地面成品装饰单元、储藏柜单元、整体厨房或操作台柜、整体卫浴等)2.0.9预制混凝土构件在工厂或现场预先制作的混凝土构件,简称预制构2.0.10预制外墙挂板安装在主体结构上,起围护、装饰作用的非承重预制混凝土外墙板。(包括阳台板、空调板、装饰板等)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术语2.0.11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板中间夹有保温层的预制混凝土外墙板,简称夹心外墙板。(保温芯材如聚苯泡沫板、硬质聚氨酯、岩棉等)2.0.12装配式隔墙由工厂生产的满足分隔空间要求,具有隔声、轻质、防火、防潮等性能、并采用干式工法组装的内装部品。2.0.13干式工法在现场采用干作业施工工艺、对构件、部品或材料进行建造的方式。2.0.14装配率装配式住宅建筑中主体构件、内装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类构件、部品总数量或总面积的比率。2.0.15协同设计建筑结构体与建筑内装体进行的一体化设计,各专业之间的配合设计,并符合建筑设计、构件生产、装配施工、运营维护等要求的系列化设计。2.0.16同层排水器具排水管和排水横支管不穿越本层结构楼板、与卫生器具同层敷设并接入排水立管的排水系统。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3基本规定3.0.1装配式剪力墙住宅设计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满足适用、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推广装配式剪力墙住宅,使建筑生产从手工现场作业向工业化生产方式转变,以标准化构建部品化;以部品化推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产业化,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3.0.2在装配式剪力墙住宅前期规划与方案设计阶段,应协调建设、设计、生产(厂家)、施工各方之间的关系,并应对方案的装配式技术选型、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可建造性进行评估。设计分为技术策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在装配式住宅设计中,前期技术策划对项目的实施起到重要作用,设计应在充分理解项目定位、建设规模、成本限额、效率目标,合理选择和确定装配式技术选型及其构件部品装配率,确定技术实施方案。3.0.3装配式剪力墙住宅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在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装配式建筑设计应以通用体系为原则,提高构件和部品的通用性。包括部品与主体、部品间的连接构造的兼容。3.0.4装配式剪力墙住宅的主体构件和内装部品应选用标准化、系列化、以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进行建筑平立剖面的设计。主要是体现部品通用性和多样性。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规定3.0.5装配式剪力墙住宅内装部品应符合设计标准化、制造工厂化、供应市场化,满足内装部品互换性和易维护性的要求。3.0.6装配式剪力墙住宅建筑应进行建筑结构体与建筑内装体的系统性协同设计,为建筑结构体与建筑内装体的分离提供条件。(保证相对独立性)3.0.7建筑、结构、设备等各专业及构配件厂家密切配合,结合建筑功能与形式,确定建筑各部位构配件的规格、类型,室内外装修方案与设备管线布置等。全部实现工厂化,避免在施工现场进行剔凿、切割,伤及预制构件,影响质量或观感。3.0.8装配式剪力墙住宅的设计应考虑不同材料、设备、设施的使用年限。3.0.9装配式剪力墙住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预制构件的加工图纸应全面准确反映预制构件的规格、类型、加工尺寸、连接形式、预埋设备管线种类与定位尺寸,应利于下一步拆分设计和施工。如梁板、门窗、隔断、隔墙等预制构件、部品的设计图纸,建筑设计单位应当提供完整的技术图纸,可由加工生产厂家对需要预制的部品构件进行深化设计。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4建筑设计4.1一般规定4.1.1装配式剪力墙住宅设计应符合建筑功能和性能要求,应做到基本构件、房屋开间、连接构造、配件的标准化、工业化、模数化。在满足建筑多样性的基础上,将结构部品、建筑部品、设备部品等相关专业进行标准化设计,实现制作、安装施工阶段的标准化,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前提是建立在充分研究功能环境空间的实用性基础上的标准化。4.1.2装配式剪力墙住宅应综合协调给水、排水、燃气、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施、照明供电等设备系统空间设计,考虑安全运行和维修管理等要求。4.1.3对有抗震设计要求的装配式剪力墙住宅,其建筑的体型、户型设计及构造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对于装配式住宅的抗震性能研究,我国还不具备相当多的实践经验,尚无专门的抗震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方案设计应当满足一般住宅建筑的抗震设计要求。4.1.4装配式剪力墙住宅应在承重外墙、内墙、楼板等主要受力构件全部或部分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宜在楼梯、阳台、空调板等部位配套采用预制构件。4.1.5装配式剪力墙住宅宜采用预拌砂浆。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规定4.1.6装配式剪力墙住宅内装设计和部品选用应考虑声环境、光环境、热湿环境及空气质量,提供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的要求。4.1.7在前期规划与方案设计阶段,宜结合构件的生产运输条件、堆放及起重设备所需空间,并考虑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应考虑工厂生产加工及工艺设备条件、运输及现场存放条件、吊装方案、部品连接配件及安装工艺、模板的拆卸及再利用、构配件之间的施工工序等问题,预留施工安装需要的场地、空间和技术条件。便于提升质量和效率。4.1.8装配式剪力墙住宅节能应符合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的标准。4.1.9装配式剪力墙住宅设计应遵循环保、绿色的原则,建筑的预制构件和装修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宜选用无毒无害、可循环利用、可降解的材料、构件和部品。尤其保障性住房设计必须考虑绿色设计,目前全省各地均要求住宅建筑做好绿色建筑设计。设计时应当从四新、四节技术应用、环保生态角度出发,从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和低碳排放入手,从根本上降低碳排放、节约资源。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模数协调4.2建筑模数协调4.2.1装配式剪力墙住宅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设计应严格按照建筑模数制要求,采用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的设计方法实现建筑构配件、建筑组合件、建筑制品等的尺寸(度)的协调。实现部件的通用性和互换性,技术成熟的、通用性强的部件,系列化生产,可以适用于常规的各类建筑。大量系列化的定型产品的生产,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质量稳定,有效降低成本。尤其是整体卫生间、厨房、门窗,容易单独分离生产安装的部品先行推广,然后研发隔墙、隔断、吊顶、楼地面板、竖向及水平管道等定型产品系列。4.2.2装配式剪力墙住宅设计的模数协调应满足建筑结构体与建筑内装体、主体构件与内装部品的整体协调,应优化构件及部品的尺寸与种类,并确定各构件和部品的尺寸位置和边界条件,满足设计、生产与安装等要求。4.2.3主体构件和内装部品的定位宜通过设置模数网格来控制。4.2.4装配式剪力墙住宅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宜采用竖向基本模数和竖向扩大模数数列,且竖向扩大模数数列宜采用nM。基本模数规定为100mm,以M表示,即1M=100mm。导出模数分为扩大模数和分模数,扩大模数的基数为3M,6M,12M,15M,30M,60M共6个,一般为进深、柱距等采用;分模数的基数为1/10M,1/5M,1/2M共3个,一般为墙厚、构造节点等采用。层高及门窗洞口宜为nM,如2700、2800、2900等;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模数协调4.2.5装配式剪力墙住宅结构体宜采用扩大模数网格,优先尺寸应为2nM、3nM模数系列。(n为自然数,称为两模如200、400、600、800等;三模如300、600、900、1200等)4.2.6装配式剪力墙住宅内装体网格宜采用基本模数网格或分模数网格,分模数的优先尺寸应为M/2、M/5。(50mm,20mm)4.2.7整体厨房、整体卫浴内部空间净尺寸应是基本模数(100mm)的倍数,优先选用尺寸、净面积及平面净尺寸应符合《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GB/T11228、《住宅卫生间及相关设备基本参数》GB/T11977、《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262和《住宅卫生间模数协调标准》JGJ/T263的要求,必要时可插入M/2(50mm)或M/5(20mm)模数尺寸。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协同设计4.3协同设计4.3.1装配式剪力墙住宅设计应采用协同设计的方法,保证装配式剪力墙住宅设计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应按照建筑、结构、设备和内装一体化设计原则,并应以集成化的建筑体系和构件部品为基础进行综合设计。通过协同实现集成技术应用,如建筑结构体与内装体装配集成技术,建筑结构与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管线布置与结构分离集成技术、机电设备管线系统集中布置,管线预留预埋集成化技术等。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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