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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在高职院校中的探索作者:蔡德仿来源:《教育与职业(上)》2017年第09期[摘要]在高职院校中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有利于培养社会急需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实现校企双方优势互补;有利于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整合校企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但是,目前在高职院校中实施校企“双主体”育人面临诸多困境,包括国家对校企合作的宏观调控不够、院校自身条件不足、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应该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公共实训基地和“政校企”合作机构,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师资建设及校企合作宣传,对参与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双主体”育人校企合作[作者简介]蔡德仿(1971-),女,广西北海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副教授,硕士。(广西南宁530008)[课题项目]本文系2016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招标课题“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骨干)学校再建设的研究”(课题编号:GXZJ2016ZD30)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高职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基于法商结合的视角”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中图分类号]G7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7)17-0045-04一、在高职院校中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的意义(一)有利于培养社会急需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实现校企双方优势互补高职教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为目的,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和用人单位的需求。首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企业对人才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对于企业来说,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缺乏一直是阻碍其发展的瓶颈,很多岗位由于人才缺乏而长期闲置。因此,高职院校应与企业加强合作,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以利于校企沟通交流,实现校企双方优势互补,培养社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二)有利于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在没有推行校企合作的情况下,一方面,校企双方缺乏交流,企业的用人需求无法传达至高职院校,高职院校无法培养企业所需的人才;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由于实训场地较低、实习机会缺乏等原因,学生实践能力较低,无法达到企业对人才的要求,进而导致企业不愿意聘用高职院校毕业生。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问题日渐突出,并呈上升发展趋势,备受社会关注。在龙源期刊网市场经济模式下,企业是吸纳劳动力、实现就业的最大实体。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可以把人才培养建立在校企双方相互沟通的基础上,高职院校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并接纳毕业生就业,就业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三)有利于整合校企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企业在产业、资源、市场等方面具有优势,学校在办学、人才、科研等方面存在优势,校企合作育人有利于双方资源互享,优化资源配置。首先,促使企业参与到人才培养中,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上拥有共同的利益,学校可以根据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招生政策与人才培养目标,科学设置专业与课程,形成院校特色,为企业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其次,促进学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是职业教育对教师的必然要求,而目前高职院校教师队伍专业性并未有显著的提升。通过校企合作,可以让教师与企业一线员工、专家进行交流,相互分享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等,实现双方互利共赢。最后,增加高职院校学生实践的机会,培养合格人才。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也可以利用企业提供的实习场所,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同时利用企业为院校提供的资金进行科技开发,为企业提供更先进的技术支撑。二、在高职院校中实施校企“双主体”育人面临的困境(一)国家对校企合作的宏观调控不够我国现有的校企合作多是自发性的,缺少国家的宏观调控。虽然教育部门颁发了支持校企合作育人的相关文件,但国家与政府并未出台详细的法律和政策,而已有的“合同法”“专利法”等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校企合作育人模式的发展,导致校企合作难以统筹当地经济发展,从而出现一些不良合作的现象,如集中投资于某一行业导致的重复、密集投资,造成资源浪费;另外,校企合作缺乏专门的监督机构和部门,校企合作难以长足发展。(二)院校自身条件不足首先,很多高职院校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不高,一味地等待企业上门合作,从不会主动寻求与企业合作。另外,很多高职院校只关注自身的教学与管理,在设置专业与课程时,并未充分调查市场需求,没有积极了解企业的需求。其次,在校企合作上,高职院校缺乏问责与监督机制,也并未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管理机构,往往使得校企合作流于形式。最后,高职院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高,很多教师要么理论知识丰富而实践不足,要么实践丰富而理论欠缺,缺乏理论与实践兼备的“双师型”优秀教师,从而导致高职院校整体教学质量不高,影响校企“双主体”育人的发展。(三)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事实上,校企“双主体”育人对校企双方来说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但企业在这方面存在很多认识误区,导致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高。首先,对于企业来说,参与校企合龙源期刊网作,必然要付出一定的金钱、人力,增加了成本。同时,在企业看来,自己没有义务参与高职院校的育人过程,因此不会主动参与合作。其次,目前中国就业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劳动力比较充足,也不乏一些优秀人才,企业即使不与学校合作育人,也能得到需要的人才。最后,目前国家缺少对参与校企“双主体”育人企业的优惠政策,使得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缺乏主动参与校企合作育人的动力。三、在高职院校中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的策略(一)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公共实训基地和“政校企”合作机构1.完善校企“双主体”育人的法律法规,为校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校企合作育人应该以国家教育发展规划为指导,以政府政策支持为保障。首先,政府应鼓励那些效益较好、技术水平先进的企业积极与高职院校合作,提供一些政策优惠等;其次,政府应该把高职院校的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引导高职院校为社会培养应用型人才;最后,发挥政府部门对院校和企业的指导作用,统筹管理,共同发展。只有在国家与政府的领导下,在有法可依的背景下,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才能长久地发展下去。2.建立公共实训基地,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公共实训基地不仅有助于减少重复性投资,避免浪费,而且可以在国家支持下不断更新升级,实现持续利用。山东省就做到了这一点。历年来,山东省政府坚持“企业需要与专业相结合,企业需求与课程相结合”的校企共建道路,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全省企业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关于全省企业实训基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切实推进了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对培养创新实用型人才、促进学生就业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中应该遵循以下几点:第一,以需求定数量和位置。政府应该在实地调查企业与院校的需求后,决定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第二,加强监督,避免公共实训基地的滥用、误用。政府可定期派专门人员调查公共实训基地的使用情况,及时反馈,对于闲置的实训基地进行改造,对于利用公共实训基地非法盈利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惩罚,切实保证公共实训基地充分正确地被使用。3.建立“政校企”合作机构。在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的推进中,为了分工明确,应该建立专门的“政校企”合作机构,并且细分出不同的部门,如校企合作工作部、专业建设部等,对每个部门的具体事宜进行详细规定。“政校企”合作机构建立在政府、高职院校、企业三方共同合作的基础上,能够对校企合作进行积极的指导,保证合作稳步发展。首先,参与人才培养是企业不容推脱的责任,政府可将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程度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如税收优惠政策等。其次,促进高职院校完善专业与课程设置,提高教学质量。最后,充分发挥机构的作用,完善高职院校的人才评价机制。在高职院校封闭的环境内,很难对人才培养进行精确评价,三方合作机构可以对人才培养进行全面评估,及时纠正人才培养中与企业需求不相符的环节,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师资建设龙源期刊网在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中,完善的制度是基础,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保障,完善相关制度、提高院校教师教学水平势在必行。1.建立健全校企制约机制。在校企合作中,为了维护双方利益,更好地培育人才,校企双方在合作中应该以严谨的态度制定相互制约的机制。首先,对于企业来说,很多商业技术或文件具有机密性,为了保密,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形式,防止企业机密外泄。其次,制定相关规则,实现权责分明。在合作中,校企双方应该在协商共赢的原则下制定一些规则,明确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中的具体职责。例如,高职院校负责学生在校学习,企业负责学生的实习与实训等。双方相互制约,才能更好地合作。2.建立健全校企沟通激励机制。在合作中,校企双方是完全平等的,但由于出发点不同,难免发生利益冲突。因此,为了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的长足发展,要求校企双方加强交流,寻求利益共同点。首先,建立健全校企沟通机制,搭建校企沟通平台,可与校领导沟通,了解学校顶层设计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商讨校企合作事宜等;也可与任课教师和学生沟通,切实了解一线教师与学生的实际需求。其次,建立健全相关激励机制。对于为学生提供实习的企业,学校可以通过长期合作、理论指导、技术支持等方式给予激励;对于为企业提供了优秀人才的院校,企业可以通过在院校设立奖学金、优先录用该校毕业生等方式进行回馈。在双方相互激励下,校企合作才能更好地发展。3.建立健全校企互评机制。良好的评价机制是检验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合作效果的有效方式,双方在制定互评机制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定期性。定期对“双主体”模式的合作效果进行检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以便纠正。第二,长期性。校企双方合作育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双方应该以持之以恒的精神坚持互评机制。第三,全面性。校企双方育人模式包含了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因而应对各方面做出全面评价。第四,客观性。校企双方应以客观的态度对待互评机制。4.加强师资队伍的培训与交流。教师是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成功的关键,院校与企业应合作培养一批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第一,高职院校教师一般理论基础扎实而实训经验缺乏,企业可以为高职院校教师提供培训机会,如教师可以以员工身份在企业参与某项工作等,增加实训经验;第二,企业可以派遣经验丰富的员工到校兼职授课,开办讲座等,充实教师队伍;第三,鼓励高职院校教师深造,可以去一些本科院校学习,提高教师理论水平等。(三)加强校企合作宣传,对参与企业给予优惠政策1.积极宣传校企合作。加强校企合作的宣传与引导,让企业深刻认识到校企合作的长远意义,从而积极参与校企合作。高职院校成立之初就是为企业服务的,因此企业有责任参与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在很多国家,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费用大部分都是企业承担的,这是高职院校教育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企业吸纳人才、实现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要通过网络宣传、政策引导等宣传渠道,加强企业对校企合作的认识,引导企业积极与高职院校合作。龙源期刊网对参与企业给予优惠政策。为了引导企业积极与高职院校进行合作,推进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政府可以对参与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税收优惠,激励企业以入股等形式参与高职院校的发展,或以职教集团的形式将企业与高职院校联系在一起。在政策方面,可以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升级、审批等方面政策倾斜;在税收方面,可借鉴加拿大的退税政策,对于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的企业,给予退税优惠。总之,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可以有效推动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的实施。实施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是高职院校育人模式改革的趋势,是实现校企互利的共赢举措,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如何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的健康长足发展至关重要。在政府、企业、高职院校的通力合作下,校
本文标题: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在高职院校中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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