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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资源储量与“三量”管理一、地质资源储量管理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矿井地质及煤炭资源管理,规范集团公司矿井地质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矿井地质工作计划一、集团公司及矿地测部门必须认真制定矿井地质年度工作计划,并确保计划的实施。二、矿地测部门每年向集团公司上报年度工作总结的同时,上报下年度工作计划。无年度工作计划的,地测工作质量标准化按检查标准降一级。三、集团公司要定期经常检查矿地测部门的计划执行情况和工作效果,负责重点工作的协调平衡,确保重点工作的实现。二)、生产矿井地质工作联系及预报制度第三条、地测部门与设计、开拓掘进、回采、安监等部门应互相协作、互相监督、互相配合。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进行。第四条、设计部门需要地质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地测部门应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资料,应在接到设计部门委托后半年内交付。2、采区地质说明书应在接到设计部门委托后三个月内提出。特殊情况或需要进行补充勘探者,可同有关部门具体商量提供资料时间。3、采区地质说明书、综采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报集团公司批准后,作为采区设计、综采工作面回采的地质依据。4、开拓、掘进地质说明书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提出。5、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工作面贯通后5天内提出。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生产部门使用。零星或局部地质资料,提交期限按矿总工程师签署意见执行。第五条、地质部门应加强与掘进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质部门提交采区或掘进地质说明书以后,应紧密配合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编录,及时掌握地质变化,不断进行修改与补充,作出地质预报,与施工部门保持紧密联系。2、巷道掘进前方遇有老巷、大断层、老空区时,或接近积水、高瓦斯煤层以及进入其他危险区前,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其中岩巷揭煤安全距离如下:一般距煤层10米(垂距)前,发揭煤预报;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在岩巷掘至煤层20米(垂距),发揭煤预报。3、遇有重大地质变化或地质疑难问题,或者存在严重不安全因素,地质上判断根据又不足时,地质部门必须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提出巷探、钻探、物探等准备性意见。第六条、加强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1)、在回采期间,地质部门按规定及时进行工作面调查,及时填绘工作面图纸,标明工作面的进度。工作面进度的原始资料地质部门应长期保存。2)、工作面调查时,必须认真测定采高,浮煤厚、顶底煤厚以及其他煤量损失的数据。发现不符合设计规定时或工作面严重丢煤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指明回采中的问题,并向总工程师汇报后对回采单位进行罚款。3)、工作面内部发生变化时如煤层突然变薄或增厚,出现隐伏断层等,应及时与回采部门联系,并向总工程师汇报。四、工作面停采线位置由地质测量部门根据设计规定要求确定,并预先在现场标定出来。停采线处如遇有地质变化或其他因素,不能达到预定位置时,回采部门应事先向地测部门提出,经共同鉴定认为需要变更时,由地质测量部门变更现场标记,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第七条、地质预报1、包括临时性预报、月报、年报,并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2、各种预报必须有文字和图纸;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三)、矿区勘探第八条、矿区勘探方案、设计由地测处根据矿区规划组织编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地测处根据要求组织实施;生产矿井补勘方案、设计由各生产矿井根据矿井接替计划编制,编制后报地测处汇总、平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列入当年维简。第九条、凡是重大地质勘探工程,如资源勘探,补充勘探,防治水工程,供水工程等,其勘探方案、设计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施工。专门瓦斯勘探工程,井筒检查孔、冻结孔等专项工程,其勘探方案、设计报地测处审查后施工。勘探公司施工工程结束后,必须按期提交竣工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成果资料,并将原始资料完好保存;其他勘探单位施工工程结束后除按期提交竣工竣工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成果资料外,还必须提交原始资料;各项勘探工程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有关人员现场验收和成果资料验收,重大地质勘探工程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验收。各项勘探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财务决算。1、凡深部或外围井田范围的资源地质勘探的设计、施工与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要求,一律按《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的规定执行,由资料编制单位向生产单位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全套资料。2、矿区范围内除地质补勘孔外,其余单个水文孔、灭火孔、供水、专门瓦斯勘探等工程,其设计由集团公司、矿、勘探施工单位共同审定,勘探施工单位具体设计报地测处审查后,由勘探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施工完毕后,由勘探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勘探报告。3、井筒检查孔由设计单位或矿方提出井筒检查孔技术要求与方案,交勘探施工单位施工,钻孔竣工后,由集团公司、矿方(或设计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勘探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提交成果资料。如果验收不合格则必须采取补救措施。4、外委地质工程,无论维简、国补或自筹资金,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合同复印件报集团公司备案,建设单位对工程进度、质量负责,集团公司地测处随时进行抽查。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提前1-2天通知集团公司地测处,由集团公司地测处按有关程序牵头组织或参加验收。5、各项勘探工程报告资料内容的编制要求,参照有关规定与细则执行。移交成果资料份数6份,其中建设单位2份、集团公司地测处4份(年终由地测处负责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资料2份)。第十条、年度维简计划是勘探单位施工的依据,列入年度维简计划的勘探单位必须保证完成计划,未列入年度维简计划的工程不允许施工,调整计划需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同意。第十一条、资源勘探设计、报告,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程序审批。四)、矿井资源/储量第十二、矿井地质资源量1、根据《生产勘探报告》),截止2011年10月31日,本次勘查共获得资源储量55.09Mt,其中探明的(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21b)38.16Mt,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3.06M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3.87Mt。已动用消耗资源储量12.25Mt;其中探明的(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21b)8.55Mt,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0.14M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3.56Mt。保有资源储量42.84Mt,保有资源储量中探明的(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21b)29.61Mt,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2.92M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0.31Mt。2、经济意义划分生产勘探报告已经将资源/储量进行了划分,类别分别为121b、122b、333。但存在以下情况:除3煤层外,各煤层+1350m标高以上已采空,仅剩余原部分遗留煤柱(采区边界、井筒或原小井井田境界煤柱),生产勘探报告将此部分煤柱统计在内,由于原小窑开采多年,存在积水、瓦斯积聚等危险因素,现已不便于开采利用,属于不经济资源量,应归类为2S11,共计0.43Mt。矿井保有地质资源量汇总见表。表保有地质资源量汇总表单位:万吨煤层121b2S11122b333小计231728621705773222820267831086159671236723092896363合计29344329210154284第十三条、矿井工业资源/储量各煤层的工业资源/储量按下式计算:矿井工业资源/储量=122b+122b+333k式中:k为可信度系数,本矿井地质构造简单、煤层赋存较稳定,k值取0.9。则矿井工业资源/储量=2934+292+1015×0.9=4139t。第十四条、矿井设计资源/储量矿井设计资源/储量按下式计算:矿井设计资源/储量=矿井工业资源/储量-井田境界等永久煤柱损失量计算结果为37.9884Mt。第十五条、矿井设计可采储量矿井设计可采储量按下式计算:矿井设计可采储量=(矿井设计资源/储量-工业场地和主要井巷煤柱煤量)×采区回采率采区回采率:薄煤层取85%,中厚煤层取80%,厚煤层取75%,厚煤层分层开采时按分层厚度取采区回采率。经计算,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30.5226Mt。矿井工业资源/储量、矿井设计资源/储量、矿井设计可采储量见表。表可采储量计算表单位:(万吨)注:采空区边界煤柱归为防水煤柱;煤柱计算中(333)已乘以0.9系数第十六条、安全煤柱1、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经计算,井田境界一侧留20m,采空区边界及煤层露头一侧各留50m;地面建、构筑物按垂直剖面法留设。其表土层移动角取45°,基岩移动角取75°。围护带宽度:风井场地20m,工业场地为15m。大巷之间的煤柱为30m,巷道外侧煤柱为煤层编号资源储量编码保有资源储量可信度系数工业资源/储量永久煤柱矿井设计资源/储量井筒及大巷煤柱采区回采率(%)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井田边界防水煤柱断层煤柱小计2121b3173177.5754.0561.62255.3880204.30122b62624.194.1957.818046.253331700.915312.26921.26131.7480105.393121b2228222840.3452.292.542135.46801708.37122b2022028.118.11193.8980155.113336780.961044.4235.179.52530.4814.480412.866121b1591594.0918.3422.43136.5785116.08333710.9642.785.133.611.5152.498544.627121b2302305.0522.4827.53202.4785172.10122b2828028.008523.80333960.9867.853.611.4574.558563.37合计42414139136.66152.251.3340.163798.8414.43052.2630m。2、防水煤柱留设计算:该井田上部(+1350m以上),小窑开采多年,几乎每层可采煤层均有过生产小井,开采的最下界在+1350m水平以上。据调查,上部老窑有积水(水量不大),应采取措施疏干(现场已利用原七层井进行排水,经过半年多的抽排,目前水量明显减少)。但根据采空区有塌陷和裂隙直通地面分析地面雨水会通过山沟中的裂隙流入地下采空区,而且采空区长时间的岩层渗水也会积聚在采空区破碎带中,由此判断采空区积水是该矿今后回采上部煤层(保安煤柱以下)时的最大隐患,也是矿井采、掘过程中特别要防范的地方。3、由于“三层井”目前在3号煤层+1450m标高布置有回采巷道,根据现有回采巷道观测,涌水量很小,因此3号煤层按现有回风顺槽标高确定开采上线。其余煤层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进行保护煤柱计算。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上部采空区安全煤柱按下式计算:Hf=HL+HbHL=100M/(1.6M+3.6)±5.6式中:Hf——防水煤(岩)柱高度,m;HL——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m;Hb——保护层厚度,m;M——煤层采高,m;根据计算各煤层安全煤柱高度见表2.1-4。表2.1-2保有资源量汇总表煤层煤层厚度(m)导水裂隙带高度(m)保护层厚度(m)保护煤柱高度(m)22.7339.91049.960.9624.31034.371.2527.91037.9根据计算,设计取保护煤柱高度50m留设。五)、资源储量计算第十七条、资源储量计算时,煤层厚度利用真厚度,面积利用斜面积;计算应在1/5000或1/2000储量计算图上进行;储量计算时,面积以平方米,厚度以米,容重以吨每立方米,储量以吨为单位;储量汇总时以万吨为单位,取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六)、储量动态及损失第十八条、储量增减中由于补充勘探、采勘对比或井界变动、重算等原因,
本文标题:资源储量与“三量”管理bia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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