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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翠园中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深圳市翠园中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必须“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设置“研究性学习”这门新课程就是贯彻党和国家这一决定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教育部在2001年1月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中曾设了包括研究性学习在内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在2001年4月11日颁布了《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实施指南(试行)》。广东省教育厅决定从2001年秋季起在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高一年级设置“研究性学习”课程,每周3节。我校认真学习研究了这一系列文件,并在广东省教育厅、教研室指导下,制定了本方案,从2001年秋季起正式实施。一、基本认识(一)设置“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目的必须使全校教师充分认识到,将研究性学习纳入必修课,是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大突破。当前,受传统的学科教学限制,普遍设施研究性学习尚有一定的困难,现将之作为一项特别设立的教学活动作为必修课纳入课程计划,将会逐步推进研究性学习的开展,并从制度上保障这一教学活动的深化与发展。要实施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关键在于改进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法。设置“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目的正在于此。研究性学习是全体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专题进行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它与社会实践、社区活动、劳动技术教育共同构成“综合实践活动”。这样,就改变了以往学生被动地接受教师书本知识传授为主的学习方式,为学生构建了开放性的学习环境,提供了多渠道获取知识并将学到的知识加以综合应用于实践的机会,促使他们形成主动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研究策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由于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也必须相应转变。教师已不再是知识传授的权威,而是学生学习活动的促进者、组织者和指导者。从而真正确立了“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现代教学观。(二)“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目标:教育部颁布的《指南》中已明确作了规定,简括之为:强调对所学知识、技能的实际运用,注重学习的过程和学生的实践与体验。1、总目标:具体目标为:①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②培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③培养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④学会分享与合作;⑤培养科学态度和科学道德;⑥培养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广东省编《研究性学习指导纲要》一书中已有明确规定,高一强调“初步”,高二强调“形成”,高三强调“提升”。我们认为,这只是从对学生的要求而言,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因材施‘学’”。(二)“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目标:1、总目标:2、分级目标:(三)“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内容和方式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和上海的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们将之概括为:1、以问题(专题、课题)为中心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内容已根本区别于现在的学科知识体系,它是以问题的研究为内容中心,主要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确立与研究某一问题、专题或课题。这些专题或课题主要来源自学生的学习活动和社会生活,立足于研究解决学生关注的某一社会问题、自然问题、科学问题、人文问题或人的发展问题等。当然,这些问题应与学生现具备的知识和能力有密切的关系,是学生现有知识能力的拓宽、升华、深化与更新。这些问题可以是某学科的,也可能是多学科交叉综合的;可以偏重于实践操作,也可以偏重于理论研究;可以是现实问题,也可以是学术问题;可以是不同问题,也可以是同一问题的不同角度;可以是能做出结论的问题,也可以是暂时不能做出结论的问题。如此等等,具有很大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学生所学习研究的问题(专题、课题)可以是指导者向学生展示一个案例或介绍某些背景材料或创设一种情景而引出的,也可以是学生从自然的、社会的和自身的现实生活中所发现选取的自己既感兴趣又值得研究的问题。但是,不管通过什么方法,都应由学生自主确定,教师不可越俎代庖。1、以问题(专题、课题)为中心2、以开放为形式“开放”不仅体现在研究性课程的目标和内容方面,同样体现在教学的过程、方式、方法上。在学习过程中,首先是活动时空的开放。课有时在教师进行,有时可在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实验室等处进行,有时还要到校外的有关单位、企业、街道、景观等处进行;课可以是集中指导,也可以是群体交流,也可以是分组活动,也可以是个体行为。时间上既有集中又有分散,而且进度上比较灵活,可以相机掌握。(三)“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内容和方式在学习方式上,不仅确立了学生的主体学习地位,而且教师(指导者)的角色也呈现开放式,可以式专职教师,也可以是其他教师,而且还可以是校外的家长、亲友、知名人士、专业人才、行政干部等。在学习方法上,已不是学生被动地记忆、理解教师传授的学科知识,而是学生在指导者的帮助下,独立地学习钻研。学生可以有广泛的学习手段(读书、查资料、上网、社会调查、实地考察、讨论辩论等),可以有广泛的交流对象和广泛的信息来源,其收益远远超出了课堂。1、以问题(专题、课题)为中心2、以开放为形式(三)“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内容和方式3、以探索为过程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全过程都以学生“探究”贯穿。从研究视角的确定,到研究目标的定位,研究过程的设计,研究方法的运用以及结果的表达,都由学生在老师指导下“探究”完成。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志向进行研究性学习,形成反映自身学习能力和特长的研究性学习成果。教师所做的一切指导,都是围绕学生“探究”进行。在研究性学习内容的呈现方式上,创设的问题要有挑战性,利于启发学生发现问题,并能激发学生“探究”的兴趣。在指导过程中,要善于引导学生质疑、调查和研究。同时,对不同素质、不同情况的学生可因材施“助”,给予指导。1、以问题(专题、课题)为中心2、以开放为形式3、以探索为过程(三)“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内容和方式4、以实践为依托研究性学习课程目前划归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说明实践性是该课程的本质特征之一。从学习内容上看,研究性学习强调理论与社会、科学和生活实际的联系,特别关注人类生存、现代科技对当代生活的影响以及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要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生活,亲身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社会调查、访问咨询、实地考察、科学实验等实践活动,从而提高收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同时获得亲身探索研究的体验,形成善于质疑、乐于探究、严谨求实、团结进取、关注现实、责任感强的人生态度和创新精神。综上所述,研究性学习课程完全是一门贯彻素质教育的新型课程。拿它与传统的学科教育比较,则可看得更清楚:目标方法形式学生传统的学科课程应试:重结果灌输式封闭式被动、负担重,视学习为痛苦,缺乏创造力研究性学习课程素质:重过程探究式开放式主动、轻松,视学习为乐趣,富有创新精神二、组织实施(一)课程安排从2001年秋季起,在我校高一年级正式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每周3节,拟安排在星期五下午。以现教学班为组织学习形式。设置专职教师,暂定每人带3个班。(二)课程计划高一:(文科结合,理科综合)问题研究为主高二:专题研究为主高三:课题研究为主(三)课时安排按每周3节,每学期20周计,共约60节1、1—9节:集中学习主题,开题。2、10—27节:分组独立研究,教师跟踪指导3、28—30节:中期交流,初评,小结。4、31—53节:分组独立研究,教师跟踪指导5、54—60节:期末交流结题,评价,总结。每组或每位学生每学期完成一项研究。(四)研究类型1、问题(课题、专题)研究类:以认识和解决某一问题为主要目的,包括社会调查,科学实验,文献研究等。2、项目(活动)设计类:以解决一个比较复杂的操作性问题为主要目的,含社会性活动设计和科技类项目两种。(五)组织形式以小组合作研究为主要学习形式。在高一年级基本采取这种形式。小组一般由2—4个人组成,学生自己推选组长,每组均有指导教师(范围不限)。成员各有分工,各展所长,并团结协作。分组后人员不宜流动。1、小组合作研究2、个人独立研究在高二、高三可适当采取这种形式,采用“开放式长作业”,学生各自相对独立地开展研究活动,一般一学期内完成。3、个人研究与全班集体讨论相结合考虑在学习基础相对薄弱的班级进行。全班同学围绕一个共同的研究主题,各自搜集资料,开展探究活动,取得结论或形成观点。再通过全班集体研究,推动大家在各自原有基础上深化研究,就此完成各自的论文。(六)学习一般流程中心:问题(专题,课题)研究性学习一、进入问题情况阶段二、实验体阶段三、表达与交流阶段1、进入问题情境阶段①师生共同学习教育部《实施纲要》,省编研究性学习指导纲要》、《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和学校的《实施方案》等。并向广大家长宣传此门课的意义和要求。②学习主要研究方法:搜集信息(观察法,实验法,文献法,调查法,咨询法);处理信息(定性定量与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果分析法,综合法);逻辑推理(归纳法,演绎法,类比法,内插法,外推法)③通过开设讲座,组织参观访问等形式,诱发学生讨论,提出关注问题。④学生分组,选出组长,确立研究的问题(专题、课题),分组制定研究计划和进度表,确定指导教师。⑤举行开题报告会,聘请指导教师参加。2、实验和体验阶段1、进入问题情境阶段①搜集、分析、整理、提取各种信息资料形式:访谈、上网、查阅书刊杂志、问卷调查、科研实验等。②调查研究,实地考察,做好记录③不确定交流,小组以内,小组之间,班级之间,师生之间等。④教师跟踪指导,随时掌握各小组或个人的研究进程,并加以指点,做好记录。3、表达交流阶段2、实验和体验阶段1、进入问题情境阶段①期中初步交流,各班或全年级举行交流会,由各小组进行汇报。②期末各小组或个人上交研究论文,实验报告,调查报告,活动方案,科技作品,音像资料,软盘等成果材料,每人上交一份学习总结,分别举行班级或年级的交流报告会,年级编辑《优秀成果奖》。③师生共同评价各小组或个人的研究成果。指导教师对研究成果写出500字以上的评语。(七)教师的作用研究性学习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同时,也重视教师的指导作用。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的主要任务是:1、组织者组织者的身份贯穿研究全过程,包括组织学习,分组,立题,开题,联络各组或个人的指导教师,联系场地、设施及外出活动,检查落实各组或个人的出勤情况和研究进程,掌握学生研究的各种信息,期中期末及不确定的交流,总结,评价等。兼职的指导教师也要担任一部分的组织工作,尤其是对所指导小组的研究组织工作。1、组织者(七)教师的作用2、指导者专职教师也可兼任部分小组或个人的指导教师(暂时要求1/3以上),兼职的指导教师主要充分发挥对所属小组或个人的指导工作。指导包括立题,开题,研究,总结,评估等方面。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开展研究时遇到的困难和产生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帮助。要指导学生写好研究周记,及时记载研究情况,真实记录个人体验等。教师指导切勿将学生的研究引向固有的结论,而应是提供信息,启发思路,补充知识,介绍方法和线索,引导学生质疑、探究和创新。指导者要大力加强自身思想业务素质的提高,具备较强的指导能力。1、组织者2、指导者(七)教师的作用3、促进者专职教师和兼职指导教师都要注意观察了解每一个学生在品德、能力、个性方面的发展,给予适时的帮助和指导,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并进一步提高研究的积极性。要通过多种方式争取各有关方面的关心,理解与参与,积极开发研究所需要的校内外教育资源。三、管理研究性学习课程是普通高中必修,全体师生必须参与,它又是一门新型课程,自有许多新的特点,同时,必须加强管理,充分重视。(一)成立课程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教科研的副校长组员: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高一年级组长,各学科组长、高一各班班主任、专职教师三、管理(一)成立课程领导小组(二)成立“研究性学习”学科组组长:分管教科研的副校长副组长:高一年级组长和一名专职教师组员:所有专职和兼职指导教师(三)有关规定(暂定):1、教师工作量:专职教师暂定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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