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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企业安全用电常识1.基本电路构成2.触电方式与电击机理3.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4.触电急救5.电器火灾处理2/39一、基本电路构成..。220V火线零线电表保险丝闸刀开关插座电灯地线开关1.家庭用电3/39一、基本电路构成2.工业用电4/39二、触电方式与电击机理2.三种触电方式之一火线零线双线触电想救我,快去断开电源!5/39二、触电方式与电击机理3.三种触电方式之二单线触电如果人站在绝缘的凳子上,会发生单线触电吗?6/39二、触电方式与电击机理4.三种触电方式之三380V双线触电7/39二、触电方式与电击机理5.触电机理通过人体电流达0.01A左右,除疼痛和强烈的肌肉挛缩外,触电者握住导体的手难于脱离反而握地更紧,除非数秒内切断电源,否则皮肤将被烧伤起泡,其电阻随之迅速下降,电流持续数秒可造成心肌纤维性颤动,心脏血液终止泵出。症状通常在受害者脱离后仍继续。在胸部实施人工电击,心脏有可能恢复自然节律搏动。但如不能得到紧急医疗,将导致死亡。8/39二、触电方式与电击机理6.触电机理几安培电流可能阻断神经系统并使呼吸肌麻痹。及时人工呼吸可能挽救生命。如电流通过肢体,不流经重要器官,生命危险小些,但可能截肢。引发短暂刺痛及肌肉收缩丧失知觉,肌肉痉挛,甚至呼吸心跳停止9/39二、触电方式与电击机理7.触电机理每年有不少人死于触电事故,更多的人则遭受非致命的触电事故。人体皮肤是相当好的绝缘体,1平方厘米干燥表皮与导体接触,其电阻可达0.1兆欧姆。然而阻值与皮肤厚度潮湿程度温度和皮肤两侧电势差有关,个体差异很大。当通过人体电流小于几个安培时,交变电流的危害较大。10/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1.思想重视自觉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觉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从内心真正的重视安全,促进安全生产。11/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2.不私自拉线与违章使用电器不能私拉私接电线、不能在电线上或其它电器设备上悬挂衣物和杂物、不能私自加装使用大功率或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如有需要,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不可令电源超负荷工作12/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2.不私自拉线与违章使用电器13/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2.不私自拉线与违章使用电器14/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2.不私自拉线与违章使用电器15/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3.不能私拆灯具、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不要使用灯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当漏电保护器(俗称漏电开关)出现跳闸现象时,不能私自重新合闸。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及维修电器、电闸及插座16/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4.在浴室或湿度较大的地方使用电器设备(如电吹风),应确保室内通风良好,避免因电器的绝缘变差而发生触电事故。17/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5.确保电器设备良好散热(如电视机、电热开水器、电脑、音响等),不能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防止因散热不良而损坏设备或引起火灾。18/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6.带有机械传动的电器、电气设备、必须装护盖、防护罩或防护栅栏进行保护才能使用,不能将手或身体进入运行中的设备机械传动位置,对设备进行清洁时,须确保切断电源、机械停止工作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19/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7.湿手或赤脚不要接触开关、插座、插头和各种电源接口,不要用湿布抹照明用具和电器设备。手湿时切勿触摸电器、插座切勿带电清理电器20/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8.移动电器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21/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9.发现电器设备冒烟或闻到异味(焦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查和维修,避免扩大故障范围和发生触电事故。22/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10.发现电线破损要及时更换或用绝缘胶布扎好,严禁用普通医用胶布或其他胶带包扎。电线破损时必须更换胶带包扎电线23/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11.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应由持证电工负责。电工证俺有证24/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12.操作者应十分熟悉设备的总闸和所操作设备的性能。25/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13.操作者在电工维修设备的时侯,不能擅自离开,要进行监护,等待维修完毕后的试车。26/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14.熟悉自己生产现场或宿舍主空气断路器(俗称总闸)位置(如车间、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等),一旦发生火灾、触电或其它电气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切断电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27/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15.未经有关部门的许可不能擅自进入电房或电气施工现场。28/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16.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器具金属外壳做好接地保护或加装漏电保护器,不要忘记用三线插座、插头和安装接地线。电源要安装漏电保护器29/39三、安全用电与预防措施17.珍惜电力资源,养成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当要长时间离开或不使用时,要确定切断电源(特别是电热电器)的情况下才能离开。不使用电器时要关闭电源30/39四、触电急救1.脱离电源: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或断开电源,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电源未切断前不可解除伤者若电源未能切断,应用不导电的物体移开电源或电线31/39四、触电急救1.脱离电源:不可直接拉扯伤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32/39四、触电急救1.脱离电源(警告):切勿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拨开电线;切勿用手触及带电者;切勿用潮湿的物件搬动电者;33/39四、触电急救2.检查及现场抢救将触电者移到通风干燥处,解开紧身衣服;检查触电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如有假牙,则取下;就地抢救,如呼吸停止,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抢救,若心脏停止跳动或不规则颤动,可进行人工胸外挤压法抢救。不能无故中断;将伤者移到安全地方,检查伤者的呼吸及心跳34/39四、触电急救3.转送医疗机构打电话呼叫救护车;自己车送医院时,触电者应平躺与车上,不要蜷曲;尽快送往医院,途中应继续抢救;致电120急救热线,尽快安排触电者送医院抢救35/39五、电器火灾处理1.立即切断电源,查看有无触电人员,实施抢救;2.用灭火器或车间备用灭火砂将火扑灭;3.无法切断电源时,应用不导电的灭火剂灭火,不要要水及泡沫灭火剂,推荐使用CO2灭火器;4.迅速拨打110或119报警电话;警告:电源未切断时,切勿把水浇到电气用具或开关上;如果电气用具或插头仍在着火,切勿用手碰及电气用具的开关。发现电线段落在地上,不要用手直接去捡;36/39安全重在防范责任重于泰山上海交通大学车身制造技术中心37/80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消防系列培训教材之一38/39内容题纲第一篇消防安全意识篇第二篇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篇第三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第四篇防火管理篇第五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篇第六篇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篇第七篇消防责任追究篇39/39第一篇消防安全意识篇(一)消防工作方针(二)消防工作原则(三)消防工作义务40/39(一)消防工作方针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立足于防,依靠社会各界,动员人民群众,调动各方力量,贯彻落实各项防火的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在思想上、物质上和管理上真正实现以防为主,从根本上取得同火灾作斗争的主动权,有效地抗御火灾,减少火灾的危害。41/39“防消结合”就是将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防消结合必须建立在全面、有效做好防火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以及其他形式消防队的火灾扑救能力,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搞好装备配备,从思想上、组织上、技术上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一有火情,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灭。42/39(二)消防工作原则199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工作原则是:“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2008年通过的新《消防法》对原则作了修改,修改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这一原则是实行责任制的规定。“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共同构筑消防安全格局。43/39(三)消防工作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1、由于消防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任何单位、个人都与之密切相关,火灾严重危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给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只有大家共同参与,真正齐抓共管,建立起消防工作的社会防御体系,才能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自觉参与消防工作,维护消防安全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和基本公德。44/392、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所谓“有组织的灭火工作”是指在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组织或发生火灾的单位、部门组织带领下进行的救火工作。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在灭火工作中服从政府、消防机构或者有关人员的指挥,完成政府、消防机构或有关组织、人员交给的任务。应当注意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另外,虽然本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对孕妇,老年人和有较严重身体缺陷的残疾人,一般也不应当组织他们参加灭火。这些人由于身体或者体力、智力上的缺陷,往往行动不便,不仅不能灭火,还缺乏逃避火灾伤害的能力。还要帮助他们,保护他们的安全。45/39第二篇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篇(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确定(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四)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确定(五)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工作职责46/39(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新《消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什么要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呢?大家都知道消防安全渗透在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各行各业以及每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应当各尽其责,是我国做好消防工作的经验总结。实践证明,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转变不正确的认识,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47/39根据新《消防法》的规定,防火安全责任首先是政府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于一个单位来说,首先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在单位内实行和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48/39(二)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确定《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9/39(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六条规定: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0/39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51/39(四)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确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七条规定:1、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2、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52/39(五)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工作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
本文标题: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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