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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与职业病防治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2教学目的•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课程内容:•①法律法规基础知识•②煤矿安全生产方针•③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④职业病防治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3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4一、法律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5二、法的基本特征1、具有高度的规范性、概括性、普遍性2、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3、是由国家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规定性4、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6三、违法违法是指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作出的法律禁止的行为。违法是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从而给社会造成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构成违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①违法是人们违背法律的行为。违法是针对人们的行为,而不是思想。②违法是对社会有危害性或有害的行为。具有危害性是构成违法的最重要的因素。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7③行为人要有过错。如果在客观上虽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违法行为。④违法的主体必须具有责任能力。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8四、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负的法律责任实施的惩罚性强制措施。有三种形式: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⑴民事制裁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9⑵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劳动教养等。⑶刑事制裁:是各种法律制裁中最为严重的制裁方式,包括主刑与附加刑。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10主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且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五种类型:管制(3个月~2年)拘役(1个月~6个月)有期徒刑(6个月~15年)无期徒刑、死刑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11附加刑•附加刑是补充主刑的刑事制裁方法,可随主刑使用,也可以独立使用。•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12五、犯罪•犯罪是指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与违法的异同:•①违法和犯罪都是针对人的行为而言•②犯罪是违法中最严重的,不同于一般的违法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13犯罪构成•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14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人。包括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自然人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达到法定年龄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分为:①已满16周岁(全部刑事责任)②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部分刑事责任)③不满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注:14~18周岁之间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15•2、具有责任能力•所谓责任能力是指辨别是非和控制行为的能力。•一般认为到了法定年龄就认为具有了责任能力。•特例:精神病患者、聋哑盲人•强调:醉酒的人•我国《刑法》不承认醉酒的人丧失辨别和控制能力。我国法律不允许以自己行为人为造成的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减弱的情况而作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理由。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16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和过失。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17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分子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与犯罪对象不是一个概念。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18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体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行为人用积极的行动实施我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如:杀人、抢劫等。•不作为:行为人有义务施行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19重大责任事故罪(一)重大责任事故罪:指矿山、林场、工厂、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伤亡”指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其他严重后果”是指造成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一般掌握在5万元以上;若不足5万元,但其他情节严重,如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亦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_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20•(二)重大责任事故罪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违章行为;•2、违章行为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3、违章行为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注:•本罪法定判刑标准是3--7年,最高可判处15年。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21第二部分:安全生产方针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22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达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尊则,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23安全第一①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当生产和其它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和其它工作要服从安全。②意味着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企业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③体现了人是最宝贵的,职工的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健康作为第一位工作来抓。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24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指在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的关系上,以预防为主,要不断查找隐患,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之中。1、事故的发展趋势隐患——危险——事故2、事故预防与事故处理两者关系: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25“四不放过”: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3、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4、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26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在总结了今年来安全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综合治理包括改善行政、技术、安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和采用新技术、新装备以及开展科研和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基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所在。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27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很难落实;只有坚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觉地、科学地预防,达到预期的目的;反之,只有坚持预防为主,才能消灭隐患、减少事故,才能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简明而又全面。“预防”是重心,“预”字是关键。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28二、安全生产方针的发展•1、初创时期(1949~1965)•1949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煤矿工作会议提出“煤矿生产,安全第一”。•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明确要坚持“安全第一”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1954年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把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作为国家的基本政策确定下来。•1958-1961年期间,工矿企业年平均事故死亡比“一五”时期增长了近4倍。1960年5月8日山西大同老白洞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84人,为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矿难。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29•在山西大同煤矿集团煤峪口矿“二战期间日军侵华遗址”有一座“万人坑”。从1937年10月到1945年8月,日军成立大同煤矿株式会社,在大同掠夺煤炭1400余万吨,平均每出1000吨煤就有4名矿工死去。尤其在1942年,大同矿区流行传染病,矿工死亡增加,日寇设立拉尸队把矿工尸体、生命垂危甚至认为丧失劳力的矿工扔到山谷野外、山洞和废窑中,逐渐形成了惨绝人寰的“万人坑”。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30•2、“文革”冲击时期(1966~1977)•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被抨击为“资产阶级活命哲学”,企业管理受到严重冲击,导致事故频发。•1970年劳动部并入国家计委,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也相应转移。这一阶段政府和企业安全管理一度失控,1971-1973年工矿企业年平均事故死亡16119人,较1962-1967年增长2.7倍。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31•3、恢复和发展时期(1978年至今)•1978~1991年:粉碎“四人帮”后,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为加强安全生产创造了较好的宏观环境。相继出台实施了《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法规。成立了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992~2002年:1993年国务院决定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相继颁布了《矿山安全法》、《劳动法》,以及工伤保险、重特大伤亡事故报告调查、重特大事故隐患管理等多项法规。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32•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原劳动部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交由国家经贸委行使。2000年初,在国家煤炭工业局加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牌子,成立了20个省级监察局和71个地区办事处,实行统一垂直管理。2001年初,组建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2年11月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开始纳入比较健全的法制轨道。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33•2003年以来: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在法制、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成立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04年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05年初,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总局,由副部级单位升格为正部级单位;•2006年初,成立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从2003年起,事故死亡人数连年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34三、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趋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安全生产呈现相对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比如,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2001年为5.14,2002年为4.96,2003年为3.71,2004年为3.08,2005年为2.84,2006年为2.04,2011年为0.56。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35形势严峻:1、伤亡人数仍然过大•2011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1973人,首次降至2000人以内。•2006年我国产煤23.25亿吨,死亡人数474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2.04。•目前美国产煤大约10亿吨,死亡30人左右,百万吨死亡率为0.03。2019年8月19日2时10分362、2011年煤矿重大事故频繁•(1)2011年3月12日1时0分,贵州六盘水市盘县特区松河乡新成煤业复采单元四采区,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34人,15人生还,19人死亡。•(2)2011年3月24日8时40分,吉林白山市浑江区通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6人受伤。•(3)2011年4月2日13时8分,新疆乌鲁木齐艾维尔沟矿区,新疆焦煤集团主焦煤分公司(原2130煤矿)主斜井延伸项目掘进头发生冒顶事故,截至到年4月4日
本文标题:法律法规及职业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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