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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安吉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安吉县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州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为目标,整合建立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督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切实提升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效能,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建立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改革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相对集中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处罚权,建立规范协调、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2机制。(一)集中交易。整合建立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完成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清理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实现全县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进场、电子交易、规范管理。(二)集中监管。整合分散在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管办”)集中行使。(三)集中执法。整合分散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各项行政处罚权,由县公管办统一行使。(四)集中推进。积极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一体化”改革,紧跟全市步伐,建立规范有序的监督、指导、管理、考核机制。三、改革重点(一)进一步深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保持现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和性质不变,健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会的体制,县公管委下设县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县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委会、县重大决策监督管理委员会。县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县负责公共资源管理的行业协调机构,主要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集体)产权等交易活动相关领域的专业沟通和探讨,减少交易风险,共同制定本县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分析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展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和办3法,组织开展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合调研活动。委员会成员由:县财政局、国土局、县住建(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公管办。县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合检查,加强各行业部门之间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执法活动的联动;有效解决相关争议,各司其责,及时纠正、制止、查处招标采购领域的违法行为,有效扼制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转包分包、借用资质、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本县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集体)产权等交易活动的诚信体制。委员会成员由:纪监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国土局、县住建(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管办。县重大决策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提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分析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形势,研究分析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委员会成员由:县政府办、纪监委、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管办。县公管办作为县政府指定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施集中监管和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各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二)县公管办行使下列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权: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面,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42、交通工程建设方面,对交通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3、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对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4、国土、产权交易方面,对国土、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5、环境权益、大型户外广告等交易方面,对环境权益、大型户外广告等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6、其他领域公共资源交易的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权。7、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监管和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工作,相关行政权力返回财政部门。8、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交易履约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和联动执法,对中标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职责仍由有关部门承担。(三)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机制。1、监管执法的组织。县公管办集中行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相关部门不再行使已经集中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有关机构和人员编制随转。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相关人员进驻县公管办集中办公,接受统一管理,县公管办和相关部门的权力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公布。2、监管执法的程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规范监管,严格执法,自觉接受监督。53、监管执法人员的管理。县公管办负责行政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应符合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要求,上岗前进行执法培训、考核,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加强行政监管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行政监管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4、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县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县公管办通报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县公管办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监管执法信息。四、实施步骤9月,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安吉县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县编委办将机构职能调整正式上报市编委审批,经同意后及时研究制定新“三定”方案印发实施。10月,县公管办开始履行新的集中监管职能,完善机制,规范秩序。县公管办要会同县监委、县编委办、县法制办等部门适时组织督查,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到位。12月底前做好总结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省、市有关部门报告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运行情况,提出下一步完善提升的思路建议。各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同步推进。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结合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成立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6长,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县法制办、县编委办、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国土局、县住建(规划)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金融办、县人行等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二)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县编委办、县法制办要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集中行使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厘清部门权责,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分析问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县公管办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公管办履行集中监管和行政处罚职能的指导和监督,切实规范交易秩序。(三)落实经费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后,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全额予以保障。(四)严格责任追究。因失职、渎职行为阻碍改革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附件:1、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权力清单3、集中行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处罚权限范围说明7附件1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类别项目A工程建设类(含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A01房屋建筑建设工程01工业建筑(构筑物)工程02民用建筑(构筑物)工程03公共建筑(构筑物)工程04地基与基础工程05建筑装修装饰工程06钢结构工程07消防设施工程08建筑智能化工程09城县及道路照明工程10园林古建筑(含古建筑修缮)工程11建筑幕墙工程12电子工程8类别项目13环保工程14暖通工程15建筑物、县政设施设备爆破与拆除工程16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17其他房屋建筑(构筑物)工程A02县政公用建设工程01城县道路及智能化工程02城县桥梁工程03城县隧道工程04城县公共交通、公共广场工程05城县排水工程06城县供水工程07城县污水处理工程08城县泵站工程09城县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10城县燃气工程11城县热力工程12城县垃圾处理环卫工程13城县轨道交通工程14城县及道路照明工程15体育场地设施工程16城县地下公共设施工程9类别项目17城县住宅小区场外工程18城县防洪排涝工程19与城县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20其他县政建设工程A03园林绿化建设工程01城县园林工程02城县绿化工程03绿化储备树木04与城县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05其他城县园林绿化工程A04公路建设工程01各等级公路工程02公路桥梁工程03公路隧道工程0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05公路养护与绿化工程06与公路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07其他公路建设工程A05港口与航道建设工程01码头工程02航道工程03水下地基和基础工程10类别项目04围堤护岸工程05通航建筑设备安装工程0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07水下开挖与清障工程08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09其他港航工程A0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01不同类型水利大坝工程02水电站厂房工程03引水和泄水建筑物工程04通航建筑物工程05水利基础工程06堤防加高加固工程07水利泵站工程08水利涵洞工程09水利隧道工程10水利公路与桥梁工程11河道疏浚工程12水利灌溉工程13水利排水工程14江湖整治工程15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11类别项目16其他水利水电工程A07机电安装工程01工业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02公用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03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04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05其他机电安装工程A08电力工程01变电站建设工程02小型电力基建工程03电力专业工程设备与安装04其他电力专业工程B地矿资源类(含地矿出让、整治)B01建设用地出让01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02其他性质用地使用权出让B02矿产资源有偿出让01采矿权有偿出让02采砂权有偿出让B03地矿整治01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山体复绿)12类别项目02土地整治工程03地质灾害治理(财政出资)B04山水地田滩使用权经营权养护权01林地使用权有偿出让02水面、滩涂养殖使用权承包03国有、公益林地养护权承包04小型水利项目开发经营权有偿出让0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约经营流转06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养护权承包C产权类C01国有产权交易0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转让02国有企业产权整体或部分转让03企事业单位改制发生的国有产权转让04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的国有产权转让C02国有物权交易01公房、公车等闲置资产盘活、出售、租赁02有一定价值的废旧、淘汰物品处置03各类上交物品处置04其他物品、债权及衍生权的处置C04国有债权交易0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债权转让13类别项目C05司法或行政执法罚没物品处置01各类罚没产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处置02各类罚没房产、物品处置03其他罚没品及衍生权的处置D政府采购类01按当年度《安吉县政府集中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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