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地税各类税种申报政策辅导
营业税概述•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具体包括七个税目)、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提示: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于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营业税的纳税人(一)一般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下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包括企业(内资及涉外)、行政及事业单位(如铁道部)、军事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中外籍个人等。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境内”的具体情况1.提供应税劳务:指除加工、修理修配两种增值税应税劳务外的其他劳务。提供或接受方在境内2.转让无形资产:指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行为。(不含土地使用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接收方在境内3.销售不动产: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出租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出租或销售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不动产坐落地在境内(二)纳税人的特殊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1.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2.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三)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非居民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提示:非居民,包括非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个人。(四)营业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扣缴义务人(一)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二)非居民在中国境内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发包方、劳务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一、混合销售行为(一)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1.混合销售行为的一般税务处理可以简化为:以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增值税;以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营业税。【举例】甲商场向乙公司销售铝合金门窗并负责安装,甲商场的销售行为既涉及到增值税(销售货物)又涉及到营业税(安装劳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于甲商场的主营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其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举例】某歌厅向同一消费者提供卡拉OK服务(涉及营业税)的同时销售啤酒(涉及增值税),由于歌厅的主营业务应缴纳营业税,因此,其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营业税。2.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的,营业额为应税劳务营业额与货物销售额的合计。(二)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举例】甲公司(取得建筑安装资质)将自产货物铝合金门窗销售给乙公司并负责安装。根据合同约定,货物的销售额为2000万元(含税),安装费用为300万元。甲公司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核定后,还是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二、兼营行为(一)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经营非应税(即增值税征税范围)货物与劳务;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未分别核算或者未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重点)。【举例】某酒店主要经营餐饮和住宿业务,又在店内大堂开设了独立核算的商品部,则该酒店的经营活动属于兼营行为。(二)兼营不同税目行为: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三)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混合销售兼营是否同时发生同时发生不一定是否针对同一销售对象针对同一对象:①同一销售行为;②价款来自同一买方不一定:①同一纳税人;②价款来自不同消费者税务处理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合并征收一种税(1)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2)兼营不同税目行为,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三、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区分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营业税纳税申报期限一、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金融业营业税的申报期限为1个季度。二、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税率一、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税率。(一)营业税共有9个税目,包括7个应税劳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采用比例税率,基本税率为3%和5%,我省娱乐业实行5%-15%的幅度比例税率。(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所称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注: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已纳入“营改增”试点。*广东省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表娱乐业各子目营业税税率游艺5%音乐茶座(包括酒吧)5%台球、保龄球5%网吧10%高尔夫球5%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15%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税率*自2012年11月1日起,从事交通运输业及部份现代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应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具体包括:1.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2.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3.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4.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5.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6.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营改增内容*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财税[2013]106号文件相关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根据粤财法[2013]39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根据财税[2014]42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营改增政策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又称计税营业额。营业额一般为收入全额,含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特殊情况下为收入差额,允许减除特定项目金额;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具体规定如下:项目有关规定营业额纳税人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的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税率合法有效凭证纳税人按照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合法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的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以单位或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退款与折扣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项目有关规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税率(三)有关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X税率(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取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营业额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或者实施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3.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X(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以上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我省确定为10%。)项目有关规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税率营业税应纳税额例题【例题1】某温泉度假酒店是一家集餐饮、住宿和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餐饮企业,酒店设有餐饮部、客房部、娱乐部等经营部门,各经营部门业务实行独立核算。2008年6月酒店取得以下收入:(1)餐饮收入150万元;(2)住宿收入86万元;(3)出租商业用房租金收入9万元;(4)卡拉OK门票收入17万元、点歌费收入6万元、台位费收入23万元、烟酒和饮料费收入71万元。已知: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20%。要
本文标题:地税各类税种申报政策辅导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0420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