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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 第七课-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教案
卫校教案NO:课程名称职业道德与法律授课班级日期单元第三单元时数2编写老师颖仪课题第七课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学习目标1、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权威,神圣不可侵犯。※—重点2、理解维护宪法尊严的意义。3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与权威。4、理解宪法人民主权原则的含义。Δ—难点5、树立人民主权观念。6、正确行使权利,严守权利边界。课型理论课练习课讨论课实验课见习课考核其他(请注明)√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教学资源教材□板书□CAI(计算机辅助教学)□√※—重点Δ—难点主要教学内容及进程一、导入毛主席曾经说过:“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那么,为什么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呢?我们如何理解宪法的权威?如何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的权威?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内容。时间:5分钟讲授方法:讲授法,使用CAI(计算机辅助教学)二、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观看我国的法律体系的图表和列举《刑法》等三部法律的条文。问:三部法律的第一条规定有何共同的地方?它说明了什么?法律体系补充:民法商法:主要法律(民法通则、物权法),其他相关法律(合同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继承法、收养法、海商法等)。行政法:主要法律(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档案法等)。经济法:主要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他相关法律(公司法、反垄断法、统计法、票据法、担保法等)。社会法:主要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刑法。程序法:主要法律(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其他相关法律(仲裁法等)。教师点拨:三部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说明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2、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宪法的条文分析,让学生初步了解宪法是如何规定我国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从而理解宪法的法律效力。3、思考“孙志刚事件”案例。教师点拨:“孙志刚事件”说明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4、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教师点拨:对宪法制定和修改要规定如此严格的程序,是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宪法变动肯定会引起一系列普通法律随之而作必要的修改,所以,保护宪法的稳定性非常重要,宪法不能随意制定和修改。5、小结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其他法律的母法。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地位和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所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种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6、案例:学校限制成绩不好的学生参加高考”合法吗?教师点拨:宪法规定,公民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内容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公正评价权。学校在学生没有违反任何校纪校规,也并非不愿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强制取消其高考权,实质上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机会权。正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规范围和最高法价值。它可以成为评判一切法律的正当性、合宪与否的规范根据,可以据此否定下位法的效力。所以,即使学校的这一决定符合有关政策,也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受理这类案件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学校的这一不当行为的判决。时间:30分钟讲授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使用CAI(计算机辅助教学)三、宪法与人民主权原则1、思考教材P78页的材料一和材料二。教师点拨:这个材料说明我国宪法实行人民主权原则,主权在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师人民代表大会。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不可能全部集中起来商议国家大事,所以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这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崇高法律地位的由来。2、国家由人民选举出来的国家机构来治理。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职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选举、决定和罢免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各项重大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职权: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等。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第三、国务院: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第四、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最高人民法院: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第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我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3、思考:人民主权原则看似抽象,是不是离我们普通人太遥远,和我们毫不相干?听证会、职工代表大会、信访、举报。时间:20分钟讲授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使用CAI(计算机辅助教学)四、保障人权,国家职责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我国,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举村委会选举等例子,加深同学的理解。)2、如何处理公民与国家关系?在处理公民与国家关系的问题上,我们要以国家利益为重,必要时牺牲个人的利益,维护国家利益,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举例:抗震救灾的军民,个人利益和国家集体利益、、、、时间:20分钟讲授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使用CAI(计算机辅助教学)五、权力界限,依宪合法1、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应当意识到权力并不是绝对的、毫无限制的。公民应当严守权利的边界。2、举例教师点拨:小区的居民拥有打麻将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时有界限的。即它应该以不影响别人正常休息,不牺牲别人的正常利益为前提。如果小区居民打麻将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那就是权力行使的越界,小区居民有义务把行使权利的边界收缩回正当的界限内,以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时间:20分钟讲授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使用CAI(计算机辅助教学)六、随堂练习和小结课后小结能通过生动的事例引导学生,基本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本课程是宪法的学习,为了避免枯燥,引进了大量的案例故事,让学生在案例中掌握书本的知识点,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讲稿一、导入毛主席曾经说过:“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那么,为什么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呢?我们如何理解宪法的权威?如何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的权威?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内容。二、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观看我国的法律体系的图表和列举《刑法》等三部法律的条文。问:三部法律的第一条规定有何共同的地方?它说明了什么?法律体系补充:民法商法:主要法律(民法通则、物权法),其他相关法律(合同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继承法、收养法、海商法等)。行政法:主要法律(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档案法等)。经济法:主要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他相关法律(公司法、反垄断法、统计法、票据法、担保法等)。社会法:主要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刑法。程序法:主要法律(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其他相关法律(仲裁法等)。教师点拨:三部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说明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2、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宪法的条文分析,让学生初步了解宪法是如何规定我国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从而理解宪法的法律效力。3、思考“孙志刚事件”案例。教师点拨:“孙志刚事件”说明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4、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教师点拨:对宪法制定和修改要规定如此严格的程序,是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宪法变动肯定会引起一系列普通法律随之而作必要的修改,所以,保护宪法的稳定性非常重要,宪法不能随意制定和修改。5、小结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其他法律的母法。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地位和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所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种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6、案例:学校限制成绩不好的学生参加高考”合法吗?教师点拨:宪法规定,公民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内容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公正评价权。学校在学生没有违反任何校纪校规,也并非不愿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强制取消其高考权,实质上时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机会权。正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规范围和最好法价值。它可以成为评判一切法律的正当性、合宪与否的规范根据,可以据此否定下位法的效力。所以,即使学校的这一决定符合有关政策,也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受理这类案件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学校的这一不当行为的判决。三、宪法与人民主权原则1、思考教材P78页的材料一和材料二。教师点拨:这个材料说明我国宪法实行人民主权原则,主权在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师人民代表大会。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不可能全部集中起来商议国家大事,所以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这就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崇高法律地位的由来。2、国家由人民选举出来的国家机构来治理。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的立法机关。职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选举、决定和罢免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各项重大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职权: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等。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第三、国务院: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第四、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最高人民法院: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第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我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3、思考:人民主权原则看似抽象,是不是离我们普通人太遥远,和我们毫不相干?听证会、职工代表大会、信访、举报。四、保障人权,国家职责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我国,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举村委会选举等例子,加深同学的理解。)2、如何处理公民与国家关系?在处理公民与国家关系的问题上,我们要以国家利益为重,必要时牺牲个人的利益,维护国家利益,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举例:抗震救灾的军民,个人利益和国家集体利益、、、、五、权力界限,依宪合法1、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应当意识到权力并不是绝对的、毫无限制的。公民应当严守权利的边界。2、举例教师点拨:小区的居民拥有打麻将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时有界限的。即它应该以不影响别人正常休息,不牺牲别人的正常利益为前提。如果小区居民打麻将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那就是权力行使的越界,小区居民有义务把行使权利的边界收缩回正当的界限内,以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六、随堂练习和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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