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天京事变丹阳、金坛城外虎头蛇尾的“奇怪战争”,以及其它许许多多令人费解的谜团,很快就有了答案:杨秀清死了,天京乱了。许多人本以为,天京-镇江战役是1856年中国大地上的头等大事,这场决战的胜负结果,是持续多年中国内战的“胜负手”,然而更重大的事件居然不旋踵便在同一年发生了。咸丰六年八月底、九月初,接办江北大营军务的都统衔钦差大臣德兴阿、帮办翁同书向北京发出一份奏报,称据派驻天京观音门的总兵陈世忠禀称,八月廿五(1856年9月23日,太平天国丙辰六年八月十七日)、廿六等日,“见有长发尸骸不可数计,由观音门口内漂流出江,内有结连捆缚及身穿黄褂者”,并称已经探明,天京城内“逆贼内乱、自相戕害”,杨秀清已被杀死,“各营具所报俱符”。这是目前所知最早的、对杨秀清之死的公开报道,后来人们才知道,杨秀清死于太平天国丙辰六年七月二十七日(1856年9月2日,清咸丰六年八月初四日)深夜,如今人们把这件1856年中国所发生的最重大事件,称为“天京事变”。“奇怪战争”结束、太平军五丞相部从金坛城外忽然退兵,正是发生在杨秀清被杀翌日,而此前神秘消失的、这支太平军的主帅顶天燕秦日纲也并没有死于金坛城下,而是在此之前悄悄离开军营,秘密潜回了天京——围攻东王府的“前敌总指挥”,正是这位一年前刚刚领衔编纂《行军总要》,将杨秀清吹捧得文韬武略、用兵如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太平天国重要人物。但他并不是主谋,甚至连“主要同谋”都未必算得上。真正的主谋是谁?天京事变的真相,又究竟是怎样的?在英国国家图书馆中,保存着一本癸好三年(1853年)修订版的《太平礼制》,从图书馆方面所作的标签看,当是1854年2月,英国特使小包令(洛文.包令)和麦华陀乘军舰访问太平天国天京时所获赠书,再由小包令(或其父亲老包令即约翰.包令,香港总督兼驻华公使)捐赠给图书馆的。有位通晓汉语的不知名读者,在1856年天京事变发生前夕,仔细阅读了这本书,并留下前后15条、多达数百字的眉批,其中一条眉批从“东王显与太平敌体”的现象中,得出“古时大都耦国犹能为乱,况大事未集之时乎?决然不能成事”的结论。这一海外旁观者的预言,不久后就为发生于1856年9月2日的天京事变所证实。一百多年后到访图书馆的史学家王庆成先生读到这里,不由惊叹“这位读者得出这一印象是神奇的”。其实在当时,作出这种神奇而准确预言的,绝非这位伦敦无名氏一人。本身仅是“六品衔湖北即补府经历县丞”芝麻小官的张德坚,因在艰难纷繁、漫无头绪的环境里,梳理出一本翔实客观、堪称前期太平天国制度、人物、事迹最完整、准确记录的情报集《贼情汇纂》而名垂史册。在这部现编现用、供湘军作“敌情汇总”使用的工具书中,提前一年多预言“似不久有并吞之势”,并准确推测出矛盾将发生在杨秀清和韦昌辉之间。这并非偶然的。两位预言家互不相识,从未谋面,却不约而同从同一个细节切入,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体制。天京事变前的太平天国体制,是颇为奇特的。表面上看,这个体制似乎颇为经典,甚至复古。这个国家有君:天王洪秀全一人独尊,继承人则是他的长子、幼主洪天贵福;洪秀全以“上帝次子、耶稣胞弟”自居,声称受“天父上主皇上帝”委派“下凡诛妖”,为“天下万国之主”、“太平天王大道君王全”,他和“代代幼主”对君权的垄断是纯粹的、绝对的,不容任何异姓染指。这个国家有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行政建制架构。在中央,四军师、五主将(因萧朝贵、冯云山早死,此时实际只剩二军师、三主将,即左辅正军师中军主将东王杨秀清、后护又副军师右军主将北王韦昌辉、左军主将翼王石达开)总揽军政大权,并总成于杨秀清,天、地、春、夏、秋、冬六官二十四名丞相分任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司其职,检点、指挥、将军等各级职官或留京、或外派,担负军政方面之任,侍卫、左右史、学士等构成为天王宫廷服务的机构,无所不包的“诸匠衙”和各种“典官”,则担负起各行各业的管理工作;在地方,建立了郡、县两级行政机构,郡总制-县监军构成地方主官层级,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和伍长则构成城乡基层管理体系;在军中,全军编成106个军(陆军95个,水营9个,土营两个),并由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等各级“军中官”层层统帅。不论地方、军中,在地方官、军中官之上,都有被称为“佐将”或“钦差大臣”的高级官员负总责。这个体系对于帝王时代的中国人而言,可谓再传统不过,“六官”和军帅以下军中官、乡官的编制、名称,都照搬《周礼》,军师以下各级职官,也大多古已有之。一些看似变通之处,也并非无稽可查,比如“天王”,是夏商周三代和前秦、北周等所使用,且理由和洪秀全如出一辙(只有上帝才能称帝),以主将这种军衔秉政,春秋时的晋国(中军元帅、上下军主将和三军佐)和两汉(大将军)都采用过。即便洪秀全的自我神化,严格说也并未摆脱“天子”、“君权神授”的窠臼。但实际情况却和纸面制度大相径庭。首先,军师、主将的地位并不平等,也非共同对天王负责,而是天王垂拱而治,副军师以下都对杨秀清一人负责。其次,表面上看起来井井有条的六官、百僚分工,实际上全然被打乱,真正执掌六部职事的,是东王府属官——东殿六部,六官丞相成为标志干部级别的虚衔,具体工作要听从杨秀清安排;本应听命于天王的各军,也要“听东王将令”,没有杨秀清领衔颁发的将凭、官执照,各路“佐将”和各军主官连“专杀”的权力都没有。还有一些制度,表面上遵循了常规程序,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如法规、制度、礼仪、冠服、历法,表面上是由杨秀清领衔制定,上呈洪秀全“旨准”,最终决断权在洪秀全手里;再如处决重要人犯,任免高级官员,同样要走“旨准”的手续,但实际上据各方记载,洪秀全对杨秀清的上奏一概“旨准”,且除了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三人外,其它官员“概不准奏事”,也就是说,真正管事的不是洪秀全,而是杨秀清。这种奇怪权力结构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洪秀全的“消失”:大本营就在南京城外孝陵卫、从广西一路追赶太平军到江南的清钦差大臣向荣,竟很长一段时间弄不清洪秀全究竟死了没有。太平天国史学研究前辈罗尔纲先生对于太平天国政体有个著名的论断,认为洪秀全实行的是“虚君”、是“军师负责制”,并认为这种“虚君”和“军师负责制”是“农民民主传统”的集大成者,而后期洪秀全“破坏军师负责制”则是犯了“封建化错误”。简单地说,就是罗先生认为,洪秀全这个天王本来就该是“虚”的,啥事都不负责是他的本份,后期开始管事、揽权,则是坏了国家规矩的“违章”行为。照这一逻辑,太平天国癸好三年(1853年,清咸丰三年)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之初,洪秀全垂拱而治、杨秀清独揽大权是合理合法的,因为前者就应该是“虚君”,而后者这个军师本来就该“负责”,丙辰六年(1856年,清咸丰六年)天京事变爆发的根本原因,则是“负责”的杨秀清不满足于仅仅负责而不是“君”,要连洪秀全的“虚君”名号也一并剥夺。事实是否真的如此?记述洪秀全早期事迹的太平天国官书《太平天日》说,天酉年(1837年,清道光十七年丁酉),洪秀全做了著名的“天酉异梦”后,对姐姐洪辛英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朕乃太平天子”。如果说《太平天日》这本官方“政治宣传手册”形同神话故事,有替洪秀全脸上贴金之嫌,那么早在洪秀全传教之初就挂在嘴边的,对“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不夫、妇不妇”的憎恶,和“总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的愿景,虽也来自另一本“政治宣传手册”《王长次兄亲耳亲目共证福音书》,却可从保存下来的洪秀全早期传教文章中找到许多佐证,尽管仅从这两句话中,甚至都嗅不到多少“造反意识”(在当时读书人说这些“纲常”套话司空见惯,又有几个人听到这段并不新鲜的话时,会想到“君君臣臣”的君,有朝一日会是说话者本人?),但洪秀全心目中理想的“君”,显然绝不是什么“虚”的。等到真的开始“谋国”、“打江山”,洪秀全想做的,也绝非什么只有虚名、没有实权的“虚君”,他极力渲染、并添油加醋的“上天诛妖”事迹中,天父赐给他的两件宝物,是一枚金玺和一柄“云中雪”(战刀),前者表示授予权力,承认他是“天下万郭真命真圣主”,是尘世间至高无上的王,后者表示授予“斩邪留正”、“生杀予夺的大权,也就是说,他这个“太平天王大道君王全”既有权综理国务,又有权决断杀伐,且这两项最“实”不过的君主权力,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亲自赋予的。建国后直至1856年天京事变,大权虽一直掌握在杨秀清(最早期还有萧朝贵)手里,但杨、萧都是文盲、半文盲,虽然前者精明强干,后者狡黠多思,却无力构建一个像样的政府构架,这方面的工作,自然只能任由洪秀全本人,和冯云山、卢贤拔等围绕在洪秀全身边的“笔杆子”来设计,因此早期太平天国的官职体系,若仅从名目上看,反映的其实是洪秀全本人、而非实际掌权的杨秀清意志,而名目上的前期官职体系,如前文所述,恰是一个再传统不过的君主集权体系。这一时期太平天国自己的口径,也从来不说什么“虚君”。印刷数量巨大的儿童识字课本《幼学诗》写得明明白白:“天朝严肃地,咫尺凛天威;生杀由天子,诸官莫得违”、“一人首出正,万国定咸宁;王独操权柄,谗邪遁九渊”,对洪秀全君权的描述,和明、清帝王并无多大分别。甚至由所谓“军事负责制”的“一把手”——杨秀清授意编写的《天情道理书》,上面也清清楚楚写着“王(天王)独操权柄”——洪秀全说了才算。问题是,自1851年(甚至更早的金田团营时期)至1856年天京事变,洪秀全这个照纸面规定一点不“虚”的君,实际上却的确给人以“虚君”的感觉。之所以如此,并非由洪秀全一手设计的太平天国官制,本着什么“农民民主思想传统”,设置了一个“虚君”和一群“负责的军师”,而是杨秀清、萧朝贵这两位既有一定头脑、又有一定实力的上帝会后起之秀,抓住冯云山打官司的良好时机,用假托天父天兄下凡的手段,以“洪秀全亲爸爸、亲哥哥”的名义,理直气壮地先把自己变成军师,再把军师变成“实际负责”,“生杀由天子”、“王独操权柄”不假,但“天子”和“王”总得听天父天兄的吧?“诸官”当然“不得违”,杨秀清、萧朝贵没有“真神附体”时,也的确以臣子、弟弟的面目出现,对洪秀全这位“二兄”、“天子”恭恭敬敬,但一旦他们觉得洪秀全的发号施令让他们觉得不舒服、不满意,便随时可以祭起“传天父天兄真神真圣旨”的绝招,让“天子”的亲爹亲哥哥来教训这位并不“虚”的君。洪秀全是否对这种大权旁落感到万分不自在?恐怕不见得。从其前后表现和性格特点看,处理繁琐的政务并非其兴趣和能力所在,他更喜欢以教主和理论家自居,致力于在他看来更重要的“神学”,并借助神的力量驾驭和控制部众,这样更轻松,在某些时候的确也更有效。杨秀清等人的“实权”一半是连骗带抢拿走的,另一半(甚至一多半)则是洪秀全主动让出的,如封授官爵、核准死刑等,洪秀全是有权多过问的,但实际上他却连新上任官员的谢恩本章都懒得多看。后期杨秀清等人或死或走,他的权力再不受任何制约,但他先是把行政权力分配给由外戚、武官组成的“掌率”团队,继而再移交给己未九年(1859年,清咸丰九年)才辗转赶来的新军师、族弟洪仁玕。杨秀清的“专权”并非“擅权”,而是洪秀全认可的,事实上杨也的确比洪更善于处理军政事务,在杨秀清专权的背景下,原本应该作为中央六部主管对洪秀全负责的六官丞相,原本应该在“殿前”充当各种职责的检点、指挥、侍卫,也就必然“不务正业”,被杨秀清当作“哪里需要哪里搬”的一块砖,而职责相对固定的东殿六部,则反倒承担了诸多实际行政事务。但这并非意味着东殿六部才是中枢行政机构,事实上大多数关键政务,是由杨秀清临时指定地位比东殿六部尚书地位更高的“侯相”来负责,这种临时指定,自然不可能和六官丞相的本来系衔一一对应,如夏官丞相黄玉琨1853-1854年期间曾经负责刑事案件审理,而刑部本应由秋官丞相负责,可这期间的几位秋官正副丞相,朱锡锟参加扫北远征,卢贤拔实际负责的是制礼作乐等本应由春官丞相承担的工作,曾天养西征,钟廷元在扬州镇守,竟没有一个从事“本职工作”的。说到这里就该明白,所谓“军事负责制”是并不存在的。杨秀清、萧朝贵能发号施令,并非因为他们是军师,而是因为他们能“天父天兄附体”,用洪秀全亲爹、亲哥哥名义说话,而另一些军师,如同时期的冯云山、韦昌
本文标题:天京事变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0553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