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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福建省民政干校黄汉卿第三章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第一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第二节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法规第三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法规第四节住房救助政策法规第五节法律援助政策法规第六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法规第七节自然灾害救助政策法规本章小结思考与练习题第一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主要讲以下内容:一、城市低保的对象、机构和资金来源二、城市低保标准确定的依据三、城市低保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四、城市低保的管理与监督本节的重点:城市低保的对象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一、城市低保的对象、机构和资金来源(一)对象1、法律依据-----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对象----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2、条件(1)必须是城市居民。(2)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3)必须是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具体的讲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人员:(1)“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2)失业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3)在职人员、下岗人员、离退休人员----领取最低工资或领取基本生活费或领取退休金后,家庭人均收入度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其他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家庭人员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还包括: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不包括:抚恤金、补助金(二)城市低保办事机构1、全国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机关-------民政部----民政部负责全国城市低保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2、本行政区的具体管理监督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是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保管理工作。3、管理审批机关------县级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负责城市低保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4、日常管理、服务机关-----居委会根据审批机关的委托承担城市低保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三)城市低保的资金来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有三个方面:1、列入财政预算,纳入专项资金------即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2、专项补助-----即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给予专项补助。3、捐赠、资助----即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二、城市低保标准确定的依据(一)一般标准----低保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二)具体标准-----由各地县级以上政府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三)标准的确定方法1、基本需求法(又称为菜篮子法)2、恩格尔系数法3、比例法三、城市低保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领取低保金一般要经过:个人申请居委会核实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复核备案概括起来有三个程序:申请---审批---发放1、申请----包括三个步骤(1)提出申请----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出具材料----出具相关证明材料。(3)填表---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2、审批----包括以下内容:(1)初审---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2)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初审进行审批。(3)时限---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4)未批准的处理---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管理审批机关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发放1)方式(1)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一般原则(2)实物发放-----必要时可以采取。(3)社会化发放----提倡通过金融系统发放。2)差别待遇(1)全额享受----对“三无人员”批准全额享受。(2)差额享受----对其他保障对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四、城市低保的管理与监督(一)监督复核机制1、调查核实机制----管理审批机关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2、内部监督机制----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的形式以户为单位公布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名单,接受群众的监督。3、变更机制----享受低保的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的手续。4、核查机制----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5、相关部门监督机制---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法监督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二)行政处罚措施分为两类处罚:一是对审批工作人员的处罚-----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对低保对象的处罚-----批评教育、警告、追回冒领款物、罚款。1、对审批工作人员的处罚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2)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2、对低保对象的处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2)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练习:1、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多选)A、必须是城市居民B、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C、必须是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D、不能是待业的大学毕业生答案:ABC2、享受城市低保具体讲包括以下几类人()(多选)A、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B、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C、领取最低工资或领取基本生活费或领取退休金后,家庭人均收入度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D、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答案:ABCD3、享受低保的人员家庭收入包括()(单选)A、抚恤金B、补助金C、保险金D、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答案:D4、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民政部门是城市低保的()(单选)A、管理审批机关B、本行政区具体管理监督机关C、日常管理机关D、日常服务机关答案:B5、低保标准的确定是按照()确定。(多选)A、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B、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C、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D、医药费、医疗费答案:ABC6、领取低保金一般要经过()。(多选)A、个人申请B、居委会核实C、街道办事处审批D、区民政局审批E、市民政局复核备案答案:ABCDE7、发放低保金的方式主要有()(多选)A、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B、以货币形式按季发放C、实物发放D、社会化发放答案:ACD8、管理审批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办结审批手续(单选)A、20日内B、15日内C、30日内D、60日内答案:C9、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A、批评教育B、行政处分C、追究行政责任D、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答案:ABD第二节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法规主要讲以下四个内容:一、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与内容二、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与形式三、农村五保供养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四、农村五保供养的管理与监督本章重点是: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农村五保供养的内容农村五保供养的形式一、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与内容(一)对象法律依据----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颁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1、范围-----即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农村居民2、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二)内容对五保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教)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具体讲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吃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穿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住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医5、办理丧葬事宜。-----葬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教二、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与形式(一)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1、一般原则-----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2、增长机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3、标准的制定(1)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2)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二)五保供养的资金1、列入政府预算----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预算中安排,2、中央财政补助----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给予补助。3、农村集体经营收入补助和改善五保对象生活----在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4、代耕收益归个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委托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三)农村五保供养的形式两种形式:一是集中供养----由政府开办的养老院供养---即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提供服务;二是分散供养----即居家供养有三种方式:1、由村委会提供照料。2、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3、由村委会委托村民提供照料。三、农村五保供养的申请与审批程序(一)农村五保供养的管理体制1、负责全国的管理、监督---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3、负责具体管理实施----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4、协助实施----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5、捐助和服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务。(二)农村五保供养的申请与审批程序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具体程序如下:1、申请与评议(1)申请----本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村委会申请。因年幼或智残由村民小组或其他村民代为申请。(2)民主评议或公告----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3)审核-----村委会交民主评议报乡、镇政府审核。2、审核与审批(1)审核----乡镇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民政局审批。(2)审批----县民政局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3)发放证书----对批准给予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
本文标题:法规与政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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