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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路政法律文书的要素摘要:笔者针对当前交通行政执法中的基层路政文书制作的现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路政管理规定》等交通公路法律法规,分析了路政法律文书要素的特点,提出了基层路政法律文书的制作和应用。主题词:交通行政执法法律文书要素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路政管理规定》等交通公路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这对促进基层路政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文化程度不高,受过去执法随意性影响较深,执法程序不大规范、执法人员在案件查处中认定事实、正确运用法律不够准确,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超越权限等违法违纪现象,特别是执法文书的制作环节更显得薄弱,容易引发案件纠纷,随着路政执法机构的日益健全,路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制作一份规范的路政管理法律文书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制作路政管理法律文书要先弄懂路政管理法律文书的概念。路政管理法律文书是指路政管理主体在路政管理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为实现一定的权利或者履行一定义务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路政管理方面的文书,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含义:路政管理文书的制作主体主是路政法律关系当中的路政管理主体。根据我国现行公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把我国现有的路政管理主体分成三类:即交通主管部门、地方性法规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性法规授权的路政管理机构。即对仅依据《公路法》而没有地方性法规授权的,路政管理主体应是交通主管部门;对有地方性法规授权的,如果地方性法规授权的是公路管理机构,路政管理主体应是公路管理机构;如果地方性法规授权的是路政管理机构,路政管理主体应是路政管理机构。制作路政管理方书是路政管理主体为实现法律规定的一定权利或者履行法律规定的一定义务而实施的一种行为。比如,路政处罚主体为履行对违法建筑拆除义务,必须要以一定的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表达,就必须借助一定的载体来表达路政管理主体对管理相对人违反《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而相关的路政管理文书就是表达法定内容的最好形式。路政管理文书具有法律意义或者法律效力。法律文书是适用法律的结果,具有严肃性,一旦作出,不经过法定程序不能随意更改和撤销;一旦送达管理相对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自觉履行,将会被按照《行政处罚法》第51条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甚至还会被申请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次,制作路政管理法律文书要知道路政管理文书的特征。路政管理文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形式的规范性。路政管理文书是依照路政管理的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通过对多年的路政管理实践的总结,经过调查研究,充分考虑到适用、规定、简洁、全面,反复应用后共同总结出来并拟定的,其结构和格式是程式化的。规范路政管理文书的形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法律执行的严肃性和完整性。但是规范化并不意味对法律文书的范本一定要照搬照抄,而范本只是提供参考的文本,与强制性规范不同,制作文书时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具体制作。内容的合法性和概括性。路政管理文书的内容是路政管理文书的核心,制作路政管理文书必须合法。这要求一方面制作的根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也就是说路政管理文书只能根据法律所赋予的职权或者规定的权利依法制作,另一方面要求文书的内容也要符合法律规定。路政管理文书内容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正确适用路政管理的实体法,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制作的时效性。路政管理文书的时效性是路政管理文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制作文书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时效,不严格遵守法定时效,可能会导致法律文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一个路政许可,路政管理主体就应该在《路政管理规定》的时效内作出。法定的实效性。路政管理文书是具体实施、执行路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它的实施是以国家强制力做保证的,一旦送达,相对人就必须严格履行,不履行就会导致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第三,制作路政管理法律文书要弄清路政管理文书的分类。按照《路政管理规定》的内容作为分类标准,将路政管理文书分为:路政处罚类文书、路政(赔)补偿类文书、路政许可类文书,此外还可以分为路政强制措施类文书。路政处罚类文书是指因路政管理需要对违反《公路法》等法律规范的行为拟给予行政处罚所需要使用的法律文书。主要依据交通部《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14种法律文书: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鉴定意见书、证据保存清单、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交通行政处罚结宁报告和交通行政处罚送达回证。路政(赔)补偿类文书是指路政管理中对涉及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要求管理相对人给予赔(补)偿而使用的法律文书。主要有10种,即公路赔(补)偿案件勘验检查笔录、公路赔(补)偿案件询问笔录、公路赔(补)偿案件鉴定意见书、公路赔(补)偿案件调查报告、公路赔(补)偿通知书、公路赔(补)偿案件管理文书送达回证、公路赔(补)偿案件结案报告、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路政许可类文书是指路政管理中根据管理相对人的申请而制作的业务文书。主要有3种,即路政管理许可申请表、超限运输申请表、路政管理许可证。第四,制作路政管理法律文书要知道路政管理文书的作用:保证路政管理法律的正确实施。路政管理文书是路政法律规范得以实现的表现形式,路政管理主体必须把管理相对人由违反法律规范的抽象条款转化为具体的行为,从而使法律得以实施。记录了路政管理的过程。每一个管理的主要环节都设制一定的路政管理文书作为载体,可以清楚地记录路政管理的每一个主要环节,不仅为路政案件办理提供合法、可靠的证据,为管理提供翔实的资料,而且还会为执法检查提供方便。反映了路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路政管理主体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对路政管理相关法律规范的理解、掌握程度都能够通过路政人员制作的法律文书反映出来,而对路政管理相关法律规范的理解、掌握程度直接反映案件的办理质量。是考核路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标准。路政管理文书是路政执法人员办理案件的结晶,是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集中体现。对路政案件处理是否公正、客观,直接反映了路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对法律运用的是否准确,直接反映了路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对执法和立法起到促进作用。通过对路政管理文书包含的大量信息的整理、分析,对有立法效应的信息和执法实践的信息可提供给有关部门吸收和借鉴。第五,制作路政管理法律文书要符合路政管理文书的基本要求要反映某项具体工作的主旨。这要求文书本身具有合法性、针对性、集中性,要抓住案件主要事实,围绕中心取舍不同的信息,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符合路政管理文书的结构。遵守路政管理文书的一般结构和布局谋篇的结构特点,灵活使用,衔接得法,通俗易懂,不惟书,不生搬硬套。语言使用规范、正确、精炼。不使用或者少使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形容词、夸张语,不讲似是而非的事实,禁止使用“可能”、“或许”等词语,文字要深入浅出,用语、名称要规范、准确,少用省略语;要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数字要精确,数量词表述要规范。综上所述,法律文书制作是基层路政执法的首要和重要环节,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化可以大大减少案件纠纷,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而对法律文件要素概念的理解和运用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关键。
本文标题:浅谈路政法律文书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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