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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基础知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胡宝柱教授水利学院书记主要内容•第一部分移民安置规划相关知识•第二部分移民后期扶持•第三部分移民资金使用与管理•千山万水:实物调查•千家万户:安置规划•千言万语:移民动迁•千辛万苦:移民安置•千方百计:后期扶持•千万小心:资金使用移民工作的中国特色移民工作是一项“千万”工程第一部分移民安置规划•一、建设征地范围的确定•二、实物指标调查•三、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四、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一、建设征地范围的确定•(一)水库淹没处理主要对象的设计洪水标准•不同淹没对象的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淹没对象的重要性、水库调节性能及运用方式,在安全、经济和考虑其原有防洪标准的原则下综合分析后确定。•表1-1不同淹没对象设计洪水标准•淹没对象洪水标准(频率,%)重现期(年)•耕地、园地50—202~5•林地、草地正常蓄水位•农村居民点、集镇、•一般城镇和一般工矿区10~510~20•中等城市、中等工矿区5~220~50•重要城市、重要工矿区2~150~100(二)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范围确定•1、工程征地范围•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包括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水库淹没影响区包括水库淹没区、水库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包括永久占地区和临时用地区•水库淹没影响范围包括正常蓄水位以下的经常淹没区和正常蓄水位以上受水库洪水回水和风浪、船行波、冰塞壅水等淹没的临时淹没区及因水库蓄水引起的浸没、坍岸、滑坡等影响范围。•2、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枢纽工程建设区范围包括枢纽工程建筑物及工程运行管理区、料场、渣场、施工企业、场内施工道路、工程建设管理区(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设施,包括工程施工需要的封闭管理区)等区域。•枢纽工程建设区应在综合考虑地质、施工、水工和移民安置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施工总布置方案,编制用地规划,确定枢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在编制用地规划时树立节约用地观念,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3、水库淹没回水末端位置的分析确定•水库淹没回水末端的设计终点位置,在库尾回水曲线不高于同频率天然洪水水面线0.3m的范围内,一般可采取水平延伸至与天然水面线相交。•为避免在水库末端产生地面高程高的被划入淹没处理范围,而地面高程低的却在淹没处理范围之外的矛盾,建议采取水平延伸至多年平均流量相应的天然水面线相交处。设计时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在不产生矛盾的原•则下,综合分析后确定。二、实物指标调查(一)区域自然、社会和经济资料调查与收集方法•1.社会和经济资料调查范围及内容•社会和经济资料调查范围:建设项目的水库淹没区及影响区、工程占地区和移民安置区。•以涉及的县(市、区)、乡(镇)、村、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收集调查范围内县(市、区)近3年的统计资料,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初步设计阶段)近3年的统计资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近期计划和远景规划;•收集了解该地区的社会和经济现状及其特征,以及发展趋势等资料。•社会和经济调查还应包括水库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样本调查;当地农副产品价格、林产品价格、人工工资、建筑•材料价格、运输价格、燃料价格等物价资料的调查。2.不同设计阶段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内容和方法•实物调查内容:农村、城(集)镇、工业企业和专业项目等。•(1)农村调查项目分类应包括人口、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土地、水利设施、农副业设施和零星树(果)木、坟墓、电话和有线电视等。•(2)城(集)镇调查项目分类应包括建成区用地、人口、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工商业、市政设施及公用设施等。•(3)工业企业调查项目分类应包括位置、占地面积、人口、房屋、设施、设备、主要产品年产量、年产值、年工资、年利润和年税收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4)专业项目调查项目分类应包括交通运输、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水利水电、输油输气等设施,以及农(林、牧、渔)场、矿产资源、文物古迹、水文站、测量设施、其他项目等。•3.实物指标调查方法•实物指标调查年为实物指标调查基准年;•水库下闸蓄水年为设计水平年;•各设计阶段的实物成果还应推算设计水平年的人口、房屋等动态变化的实物量。•实物调查完成后超过5年未批准(核准)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调查。•水库淹没实物调查应分为农村、城(集)镇、工业企业和专业项目等,分别进行调查统计。•采用方法:•(1)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抽样调查与全面调查相结合。•(2)初步设计阶段:实地全面调查各项实物数量和质量•(3)技施设计阶段可不再对各项实物进行全面调查。•(4)项目建议书阶段可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进行调查;•河流规划阶段可适当简化•(二)土地利用现状的分类•土地分类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1)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望天田等。•(2)园地,包括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等。•(3)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4)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5)商服用地,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6)工矿仓储用地,包括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7)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住宅用地。•(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绿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9)特殊用地,包括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10)交通运输用地,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街巷用地、农村道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用地、冰川及永久积雪。•(12)其他用地,包括空闲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三)林地分类技术标准•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点绿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林、护岸林。•(1)有林地:树木郁闭度大于等于20%的天然林、人工林。•(2)灌木林地:覆盖度大于等于40%的灌木林地。•(3)疏林地:树木郁闭度大于等于10%、但小于20%的疏林地。经济林、竹林不划入疏林地。•(4)未成林造林地:造林成活率大于等于合理造林数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飞机播种后不满5~7年的造林地)。•(5)迹地:指森林采伐、火烧后,5年内未更新的土地。•(6)苗圃:固定的林木育苗地。•林地按林种可划分为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按林龄组划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四)建(构)筑物分类的技术标准•1.房屋分类•农村房屋按房屋结构可分为以下5类: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窑洞。调查规范要求根据各工程的特点,相似结构应尽量合并,对于特殊结构不能合并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分类。•城镇居民房屋按用途可分为主房、杂房、居民商业门面房;单位房屋按用途可分为住宅、商贸服务、办公科研、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演出场馆、仓库和其他等8类。•2.专业项目分类•建设征地移民实物指标调查涉及的专业项目种类繁多,在分类时首先执行国家标准,其次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现行标准没有规定的分类,可结合工程实际,参考已建和在建工程案例合理分类。•1.农村移民生产安置人口的确定•生产安置人口是指由于水库淹没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而需要重新安排生产出路的农业人口,包括劳动力和抚养人口。•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一般以村为计算单元,•初步设计阶段以村民小组为计算单元,•按计算单元内的征用耕(园)地和总的耕(园)地比例确定生产安置人口的数量,通常的计算公式如下:•P’=A’/(A/P)•式中P’——生产安置人口;•A’——基本计算单元的征用耕(园)地面积;•A——基本计算单元总的耕(园)地面积;•P——基本计算单元总农业人口。(五)淹没人口确定•2.农村移民搬迁人口的确定•因水库淹没及淹没影响需要迁建房屋的人口称为搬迁人口。•搬迁人口包括淹房搬迁人口、淹地不淹房需搬迁人口和水库浸没、滑坡等影响区居住人口中必须搬迁的人口。•规划搬迁人口:B=B1+B2+B3•式中B——搬迁人口;•B1——淹房搬迁人口;•B2——淹地不淹房需搬迁人口;•B3——影响区必须搬迁的人口。(六)不同设计阶段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精度•主要实物调查精度,是指同一阶段用同样方法所取得的调查数与抽样调查数相比的允许误差。抽样调查的样本数可取调查数的15%~25%。•主要实物调查精度要求•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人口±10±5±2•房屋±10±5±3•水田、水浇地、•商品菜地、旱地、±10±5±2•园地、牧区草地•林地、牧草地±15±10±5三、移民安置规划•(一)主要规划指标的推算方法•1.规划基准年和规划水平年•移民安置持续时间少则几年,多则十多年,考虑规划指标的增长因素,应将各规划指标推算到规划水平年。预测移民搬迁后是否达到或超过未建工程条件下的原规划发展水平,是否与安置区居民经济发展同步。•基准年:进行规划设计的当年;•设计水平年:水库下闸蓄水的当年。分期蓄水的水库,应以分期蓄水的年份,分别作为设计水平年。•坝区及其他水利工程的占地,应以进行规划设计的当年为基准年,规划设计水平年应结合工程征地时间和工程具体情况分析确定。2.增长率确定•对农村移民生产安置人口、搬迁人口、人均纯收入、人均粮食、用电负荷等指标应考虑增长因素,以现状年为基础推算至规划水平年作为规划目标值。•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粮食单产增长率、用电负荷增长率关系到现状年的规划指标推算到规划水平年后的精确程度。应根据现状标准,结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资料对比统计年鉴资料和县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的指标综合分析确定。•3.主要规划指标的推算方法•1)规划生产安置人口的确定•Pg=P’(1+R)n式中Pg——规划生产安置人口;•R——当地人口自然增长率;•P’——基准年的生产安置人口:•n——增长年限,从规划基准年到规划水平年的年数。•2)规划搬迁人口的确定•Bg=B(1+R)n式中Bg——规划搬迁人口;•B——基准年的搬迁人口:•R——人口自然增长率;•n——增长年限,从规划基准年到规划水平年的年数。•3)人均纯收入、人均粮食、用电负荷的确定•这些指标的确定同样采用增长率计算公式,•以规划基准年为基数推算到规划水平年。4.移民安置标准•安置标准:指农村移民至规划水平年要达到的目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明确了移民安置的目标:“逐步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农村移民安置标准主要包括生产安置和搬迁安置两方面的标准。•1)生产安置标准•生产安置标准一般以人均占有基本生产资料和人均纯收入来表示。•以人均占有耕(园)地标准为例,标准过高将导致移民大量外迁,移民安置范围分散,后期难以扶持;标准过低则可能加剧人与土地资源的矛盾,使生态环境恶化,产生大量遗留问题。因此,人均耕(园)地标准要根据当地资源及社会经济条件合理确定人均纯收入标准则以不低于不建水库时同期发展水平来确定。•2)人均耕(园)地标准•适合以耕地为约束条件的移民安置,其标准的高低还应按移民安置的相对地理位置加以调整:•在本村组安置的移民,安置标准应不高于原有水平;•在城(集)镇附近安置的移民,可适当降低标准;•迁出本村组安置的移民,且安置区土地充裕者,可适当提高标准。•由于人均耕(园)地未考虑各地类的生产力差异,在一些水库的农村移民安置规划中采用了“标准耕地”的方法来确定种植业安置标准,可以有效地处理耕地数量与耕地质量之间的关系。•3)搬迁安置标准•农村移民搬迁安置标准包括移民居民点迁建用地、供水、用电等人均占有指标及其他基础设施的配置。•居民点的用地规模,应根据原有用地面积,参照国家和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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