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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161理财法律基础2008-3-162民事诉讼及公证民法商法理财法律基础2008-3-163理财法律基础内容-民事诉讼管辖-起诉和审理-民事诉讼证据-仲裁-法院判决或仲裁的执行-公证民事诉讼及公证-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商法-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婚姻继承-合同-信托-知识产权民法2008-3-164CFP与法律基础知识¾CFP代表理财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客户提供理财咨询服务,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应受民法调整。¾《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想在职场和商战中如鱼得水吗?超过12万笔管理资料下载企业管理资料、管理制度、管理表格、推行方案、视频教材、行业报告、创业计划、学习课件、英语教材、商务资源、企业信息化方案(SAP,CRM,ERP..)、培训教材、演示演示文稿、咨询报告、电子书籍、企划方案、投资金融…..提升管理能力的快捷方式大量管理资料下载您好:资料搜索网--庆祝突破百万名会员,加入金牌会员空前优惠,管理光盘赠送!!12万笔资料下载!请把握时机加入谢谢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管理资料光盘珍贵经典的管理资料,至少节省您5年时间经理人光盘美容行业大全光盘模具经理大全光盘电子电路电子书大全(PCB行业光盘大全连锁行业光盘大全英语学习光盘(三)制鞋行业光盘大全英语学习光盘(二)现场班组长管理大全光盘设备管理大全光盘电信行业大全光盘WM5软件及电子小说大全光盘财务课程教材学习光盘工程管理光盘室内设计装修光盘采购经理大全光盘行业光盘分类光盘实用工具光盘学习光盘GPS软件大全A-手机用儿童学习光盘大全GPS软件大全A-PPC用英语学习光盘(一)家电行业管理大全酒店行业管理大全服装企业管理大全物流企业管理大全房地产企业管理大全汽车维修大全光盘财务经理大全光盘生产经理大全光盘品质经理大全光盘管理制度大全光盘管理表格大全光盘人力資源經理大全光盘营销經理大全光盘2008-3-165民事法律关系2008-3-166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¾民事法律关系指由民法调整的、在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¾只有得到民法的确认和保护、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才能被称为民事法律关系。¾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大多是民事主体自主形成的法律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通常是对等的、相互的。2008-3-167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¾例:下列社会关系中,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有(A)A.同学关系B.继承关系C.拾得遗失物关系D.就诊人与医院关系2008-3-168主体主体客体客体指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各种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不同的人身利益。内容内容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如: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所有权人享有的对标的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和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义务人负有义务不去干涉所有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自然人、法人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没有法律资格的组织)。2008-3-169民事法律事实¾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或客观现象。¾分类:如:人的出生、死亡;因为人的死亡而发生继承等。如:签订合同;设立遗嘱;故意毁损他人财产等。指与非当事人的行为所构成的事实。指由当事人的行为所构成的事实。自然事实行为事实2008-3-1610民事权利¾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¾分类:专属性不是十分强烈等。包括知识产权、继承权、社员权等。综合权利具有专属性不具有专属性包括人格权、身份权等。包括物权、债权等。人身权财产权2008-3-1611物权¾物权是民事权利主体对特定物进行管理支配并享有物所产生的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自物权即所有权。是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面支配权利和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他物权是财产非所有权人依据法律或所有人的意思对他人所有的财产进行有限支配的权利。-用益物权:如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2008-3-1612典权¾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不动产而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¾典权具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双重性质。2008-3-1613物权法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¾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2008-3-1614债权¾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¾债权是可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私法上的权利。¾债务是必须为一定行为的私法上的义务。¾债的发生基于以下原因:-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2008-3-1615无因管理¾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¾在下列情形中,(C) 属于无因管理。A.误以为他人的财产进行的管理 B.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对该货物进行管理 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管理 D.旅馆保管住宿旅客的行李 2008-3-1616无因管理¾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的义务主要包括(ABCD)。A.谨慎管理的义务 B.及时通知本人的义务 C.管理终止时向本人报告的义务 D.将因管理所得财物交还本人的义务2008-3-1617民事义务¾民事义务是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¾分类:1.据民事义务发生的依据不同分为:-法定义务-约定义务2.以民事义务人行为的方式不同分为:-积极义务(作为义务):如给付财物、完成工作等;-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如不侵害他人的物权、人身权的义务等。2008-3-1618民事责任¾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¾特征:1.民事责任以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为前提;2.民事责任以一方当事人(加害人)补偿对另一方当事人(受害人)的损害为主要目的;3.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¾分类:1.合同责任2.侵权责任2008-3-1619民事法律行为2008-3-1620民事行为¾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实施的,目的在于确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¾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就依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力,这也就是民事法律行为。¾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2008-3-1621民事法律行为¾《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¾民事法律行为与其他民事行为昀根本的区别在于其合法性。2008-3-162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¾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发生法律后果的合法行为;¾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¾民事法律行为基于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后果。2008-3-1623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成立要件¾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中必须包含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¾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完整地表达将要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必需内容;¾行为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图表示于外部,可以由他人客观地加以识别。2008-3-1624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¾通常,民事行为成立是即具有法律效力。¾例外:在特殊情况下,存在民事行为已经成立但却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如遗嘱行为。¾又例: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租与乙居住。这一民事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BD)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D.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2008-3-1625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特别生效要件如批准、登记手续等。一般有效要件:2008-3-1626民事行为能力¾年龄规定:-18周岁;16周岁-18周岁;10周岁¾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单独实施法律行为;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法律行为;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行为。2008-3-1627民事行为能力¾在现实生活中,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下列例外:纯获利行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日常必需品的购买行为;其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例:晓艳8岁,下列(B)行为,相对人可以其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该行为无效:A.晓艳接受舅舅送的一块手表B.每天上学途中带邻居5岁小孩上幼儿园,邻居给她50元作报酬C.替邻居给女儿写信,邻居给她10元作为报酬D.因品学兼优,一公司奖励她500元2008-3-1628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¾形式合乎法律要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视听资料形式、默示形式)*继承法中规定,受遗赠人没有明确表示是接受还是放弃受遗赠的,视为放弃2008-3-1629无效民事行为¾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行为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¾民事行为无效,包括以下含义:-民事行为自始不发生效力-民事行为当然不发生效力2008-3-1630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1.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2.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如赠送文物。2008-3-1631案例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为:(B)。A.抵押、质押均有效B.抵押、质押均无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2008-3-1632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追缴财产返还财产当事人因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如无法返还,应折价赔偿。赔偿损失2008-3-1633案例¾例:不当得利的恶意受益人在返还不当得利时,应遵循以下(ABCD)规定。A.应返还全部利益B.原物不存在的应作价偿还C.原物产生了孳息的应返还孳息D.使受害人造成了损失的应赔偿损失¾例:侵权的民事责任,既可以适用财产责任方式,也可以适用非财产责任方式,非财产责任方式包括(ABD):A.恢复名誉B.赔礼道歉C.精神损害赔偿D.消除影响2008-3-1634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含义¾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因行为人意思表示有缺陷,而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已经生效的民事行为。¾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行为的开始,即自始无效。2008-3-1635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¾因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1.当事人对民事行为的内容有错误认识;如误将甲当作乙,误将铜器当作金器,……2.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为意思表示;比如甲向乙发出订立买卖合同的要约,乙误以为要约的内容是赠与,于是进行了承诺。3.民事行为如果生效将使当事人造成较大损失。¾受欺诈、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2008-3-1636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¾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民事行为。¾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指一
本文标题:理财法律基础(pdf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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