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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3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目的要求:了解电子商务立法的概况;掌握《电子签名法》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电子签名法》3.1电子商务带来的法律新问题交易主体的身份认证及市场准入问题电子合同问题网上支付问题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网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网上税收问题在线交易管辖问题3.2电子商务法律制度10.2.1对电子商务法的认识狭义: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成而引起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即解决电子商务交易的操作规程问题的规范.3.2.2国外电子商务立法概况1995年美国犹他州《数字签名法》1996年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世界上最早的电子商务法各国制定本国电子商务法的范本3.2.3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从200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2006年3月30日起施行)《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网络购物服务规范》、《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2006年3月17日起实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年7月1日起施行。3.3数据电文10.3.1数据电文1基本含义:数据电文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2形态数据电文具有静态存储与动态传输两种形态。3作用在交易过程中以其作为交易条件的表达手段,也就是商事意思的载体,诸如要约、承诺以数据电文表示交易内容的情况4适用范围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但不适用于(1)涉及人身关系的文书(2)涉及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文书(3)涉及公用事业服务的文书3.3.2数据电文的功能等价条件1书面形式条件2原件形式条件3文件保存形式条件2证据效力在法律程序中,不得仅仅因为数据电文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拒绝作为证据使用。1法律文书效力在民事活动中订立合同、签署其他文件、单证等法律文书,当事人使用或者不使用数据电文,从其约定。如约定使用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3数据电文的效力案例一: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诉景荣实业有限公司案原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被告:景荣实业有限公司案情: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利用已经注册的电子邮箱(E-mail:jrsy@jrsy.com.cn)给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注册了电子邮箱E-mail:h-ymz@online.sh.cn)发出要求购买其厂生产的办公家具的电子邮件一份,电子邮件中明确了如下内容:案例分析(1)需要办公桌8张,椅子16张。(2)要求在3月12日之前,将货送至景荣实业有限公司(3)总价格,不高于15000元。电子邮件还对办公桌椅的尺寸、式样、颜色作了说明,并附了样图。当天下午3时35分18秒,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以电子邮件回复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对景荣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要求认可。为对景荣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见,3月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还专门派人到景荣实业有限公司作了确认,但双方都没有签署任何书面文件。3月11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将上述桌椅送至景荣实业有限公司。由于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已于10日以1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家工厂生产的办公桌椅,就以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为由拒收,双方协商不成,3月1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受理并给予妥善处理。在庭审中,双方对用电子邮件方式买卖办公桌椅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去人确认、3月11送货上门等均无异议。?案例二: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韩女士通过手机短信向杨先生先后借款11,000元。后杨先生向韩女士催要,韩女士只是在短信中说:“我一定会还,就是需要等一段时间。”?2005年7月14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依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数据电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手机短信符合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短信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3.4电子签名10.4.1电子签名的概念1基本含义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子签名也可以说是电子印章,它的表现形式并不是书面签名的数字图像化,而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的电子形式的签名。2作用它可用来证明数据电文签署者的身份,并表明签署者同意数据电文中所包含的信息内容,着重保护数据电文的安全,不使其被仿冒、篡改或被否认。3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名之间的差异在线签署电子签名本身是一种数据一个人可能同时拥有许多个电子签名电子签名则有可能被遗忘电子签名一般需要计算机系统进行鉴别4适用范围3.4.2电子签名的效力1基本条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2电子签名的使用效果(1)合法使用的效果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未经授权使用的效果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电子签名使用人的义务保管义务告知义务赔偿义务提供真实信息义务实例:2005年4月3日凌晨《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后,著名地产商潘石屹在书生电子印章中心轻轻按动鼠标,将其出版的刊物《向山磕头的人》数字版权授权给书生公司。2005年4月3日瑞星公司在与SOHO中国的《瑞星杀毒软件中小企业版销售合同》上,也盖上了电子印章,由此成了第一家进行电子签名的企业。3.5.1电子认证概述3.5电子商务认证1基本含义认证电子认证2作用对外防止欺诈对内防止否认3分类(1)以认证功能及对象来分站点认证身份认证(密码、银行卡、生理和动作特征)数据电文认证(2)以认证主体来分双方认证第三方认证3.5.2认证机构的设立与管理1认证机构基本含义承担网上安全电子交易认证服务,能签发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并能确认用户身份的服务机构。2认证机构的特点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具有中立性与可靠性;能被交易的当事人所接受;营业目的是提供公正的交易环境3.设立条件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设立程序5国家对认证机构的管理3.5.3认证机构的证书业务规范1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签发程序2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内容电子认证机构名称证书持有人名称证书序列号证书有效期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电子认证机构的电子签名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3.5.4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电子签名法》的立法宗旨是,通过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明确电子签名规则,消除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障碍,维护电子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子交易安全,为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发展创造有利的法律环境。《电子签名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几方面内容:1、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一是通过立法确认电子签名的合法性、有效性;二是明确满足什么条件的电子签名才是合法的,有效的。2、对数据电文作了相关规定。明确规定数据电文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才能使现行的民商事法律同样适用于电子文件。3、设立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4、规定电子签名安全保障制度。为了保证电子签名的安全,《电子签名法》明确了有关各方在电子签名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要求。“银行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除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外,单笔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人民币。”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对银行从事电子支付活动提出了指导性要求。如银行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时,单位客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其单笔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除非银行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并能够事先提供有效付款依据垃圾邮件终于有了定义;电子邮件服务将实行市场准入;不能匿名发送邮件;违规邮件运营者最高罚三万;而随着“互联网电子邮件举报受理中心”的成立,遭遇垃圾邮件干扰多年的中国网民,终于投诉有门。《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本文标题:电子商务法律法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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