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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二○○九年六月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考试大纲要求•了解总则•熟悉有关法律责任•掌握:–许可和备案–安全和防护–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监督检查–附则中的用语含义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本讲主要内容•本条例的发布方式•主要内容概述•对条例正文的理解•总结–条例的总体框架结构–本条例修订的要点–本条例的主要特点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4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5发布时间和方式•发布方式:–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104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49号发布•发布时间:–2005年9月14日•施行时间–本条例自2005年12月31日起施行。•条款–共7章69条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6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1~4条)•第二章许可和备案(5~26条)•第三章安全和防护(27~39条)•第四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40~45条)•第五章监督检查(46~49条)•第六章法律责任(50~64条)•第七章附则(65~69条)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7条例中用语的含义(1)•放射性同位素:–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指非永久密封在包壳里或者紧密地固结在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8条例中用语的含义(2)•射线装置:–指X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伴有产生X射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射线为目的,但在生产或者使用过程中产生X射线的电器产品。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9条例的几点解释•本条例的施行之日也就是89年10月24日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即44号令)的废止之日。•强调了安全与防护并重的科学监管–符合IBSS、CODE和GB18871基本标准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方针–在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人员受照方面,安全与防护并重比单纯的防护更有效–体现了监管理念的转变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0条例的几点解释(续)•规范范围扩展–从生产、销售和使用三个环节到全过程监管•分类管理–极高危险源、高危险源、危险源、低危险源和极低危险源五类•辐射工作单位实行许可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备案规定•辐射事故管理规定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1主要特点–控制源头,分级发证–分类管理–进出口许可–身份管理–备案制度–进出口辐射标识–数据库数据共享•上下联动•横向互动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244号令----449号令的主要变化•完善了监管体制,调整了职责分工,明确了统一监管•完善了生产、使用、销售单位的许可证制度•确立了进出口审批制度•加强了转让管理,明确了转让要求•完善了备案制度•加强了安全和防护管理•完善了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完善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3第一章总则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4•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针对现状和发展需求•分头负责,底数不清,责任不明•放射源流向难以及时掌握,监管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应急反应能力不足–体现政府职能–加强监管、促进安全应用–根本出发点: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5•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条例的效力范围,从以下3个角度来理解:•地域角度–领陆、领水、领空•主体角度–生产、销售、使用的单位–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进出口的单位–监管部门•行为角度–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进出口活动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6•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管理体制和职责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7具体职责-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制定分类管理办法•颁发I类放射源生产、销售和使用许可证•颁发I类射线装置销售和使用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同位素进出口目录•办理进口审批和出口有关手续•制定编码规则,产品台帐和源的编码清单备案•批准野外示踪试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级定性•实施监督检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8具体职责-公安卫生等部门•公安–安保、侦查和追缴•卫生–与环保部门共同制定射线装置分类管理办法–负责使用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负责辐射事故医疗应急•外贸、海关、质检–协助环保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限值和禁止进出口目录–负责进出口监管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19分类管理制度和授权规定•第四条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0分类的原则不考虑放射事故和恶意使用放射源导致的社会经济后果(因为还没有完全研究出这些后果的定量方法和比较方法,尤其是基于国际基础的方法)。不考虑辐射的随机效应(例如增加患癌的风险,因为事故或恶意使用放射源导致的确定性效应比短期内增加的任何随机性效应的风险要高得多)。不包括医疗原因的故意照射(尽管由于有涉及这类源的事故报道,本分类系统中也包括了为这些目的使用的放射源)。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1类别的描述•I类源——极度危险源如果不被安全管理或采取可靠的保护,将很可能对处理这一数量放射源、或接触它超过几分钟的人员造成永久性损伤。如果接近这一数量的无屏蔽放射源几分钟至1小时,伤害将可能是致命的。I类源几乎不可能将公共补给水源污染到危险水平,即使放射性材料高度可溶。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2类别的描述•II类源——高度危险源如果不被安全管理或采取可靠的保护,可能对处理这一数量放射源、或在短时间(几分钟至几小时)接触它的人员造成永久性损伤。如果接近这一数量无屏蔽源几小时至几天,伤害将可能是致命的。II类源根本不可能将公共补给水源污染到危险水平,即使放射性材料高度可溶。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3类别的描述•III类源——危险源如果不被安全管理或采取可靠的保护,可能对处理这一数量放射源、或接触它数小时的人员造成永久性损伤。如果接近这一数量的无屏蔽源几天至几周,伤害可能是致命的(一般不大可能)。III类源根本不可能将公共补给水源污染到危险水平,即使放射性材料高度可溶。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4类别的描述•IV类源——低危险源这一数量的放射性材料非常不大可能对任何人造成永久性损伤。然而,如果不被安全管理或可靠保护,可能(尽管不大可能)对处理这一数量的无屏蔽放射性材料或接触它或接近它长达数周的人员造成临时性损伤。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5类别的描述•V类源——极低危险源没有人能被这一数量的放射源造成永久性损伤。如果由于火灾或爆炸而散开,这一数量的放射性材料不可能对人员造成永久性损伤。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6射线装置分类原则•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装置。•(一)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二)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亡;•(三)Ⅲ类为低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一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伤。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7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8第二章许可和备案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9许可证管理制度•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依据:放污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应当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许可证管理:是通过监管部门对拟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安全和防护设施、人员资格、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评价和验证,满足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方允许该单位开展上述活动,以达到本条例之目的。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0许可证分级审批颁发规定•第六条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前款规定之外的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颁发许可证前,应当将申请材料印送其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颁发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1申请许可证的条件•第七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三)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四)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五)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2申请、审批程序和时限•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第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3许可证的主要内容•第十条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二)所从事活动的种类和范围;•(三)有效期限;•(四)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4变更规定和重新申领规定•第十一条持证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证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一)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的;•(二)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的。2009-6-16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培训班35有效期、变更和注销规定•第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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