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给排水/暖通与智能化 > 建筑规范2
建筑规范2012.04.25三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一住宅设计规范二办公楼设计规范一住宅设计规范采暖、通风与空调1集中采暖系统应采取分室(户)温度调节措施,并应设置分户(单元)计量装置或预留安装计量装置的位置。2设置集中采暖系统的住宅,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应低于表8.3.2的规定:3集中采暖系统应以热水为热媒,并应有可靠的水质保证措施。4采暖系统应没有冻结危险,并应有热膨胀补偿措施。5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外,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内不应采用直接电热采暖。6厨房和无外窗的卫生间应有通风措施,且应预留安装排风机的位置和条件。7当采用竖向通风道时,应采取防止支管回流和竖井泄漏的措施。空间类别采暖计算温度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18℃厨房15℃设采暖的楼梯间和走廊14℃燃气1住宅应使用符合城镇燃气质量标准的可燃气体。2住宅内管道燃气的供气压力不应高于0.2MPa。3住宅内各类用气设备应使用低压燃气,其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设备的允许压力波动范围内。4套内的燃气设备应设置在厨房或与厨房相连的阳台内。5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严禁设置液化石油气用气设备、管道和气瓶。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6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设置人工煤气、天然气用气设备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7住宅内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卧室、暖气沟、排烟道、垃圾道和电梯井内。8住宅内设置的燃气设备和管道,应满足与电气设备和相邻管道的净距要求。9住宅内各类用气设备排出的烟气必须排至室外。多台设备合用一个烟道时不得相互干扰。厨房燃具排气罩排出的油烟不得与热水器或采暖炉排烟合用一个烟道。电气1电气线路的选材、配线应与住宅的用电负荷相适应,并应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2住宅供配电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接地故障等引起的火灾。3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4每套住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总断路器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5住宅套内的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配电。安装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6住宅应根据防雷分类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7住宅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应可靠,并应进行总等电位联结。8防雷接地应与交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等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住宅建筑的自然接地体,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防火与疏散1住宅建筑的周围环境应为灭火救援提供外部条件。2住宅建筑中相邻套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注:1)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2)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耐火等级及其构件耐火极限1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划分为一、二、三、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2四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最多允许建造层数为3层,三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最多允许建造层数为9层,二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建筑最多允许建造层数为18层。名称耐火等级(h)构件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不燃性3.00不燃性3.00不燃性3.00不燃性3.00承重外墙不燃性3.00不燃性2.50不燃性2.00难燃性0.50非承重外墙不燃性1.00不燃性1.00不燃性0.50难燃性0.25楼梯间的墙、电梯井的墙、住宅单元之间的墙、住宅分户墙、住户内承重墙不燃性2.00不燃性2.00不燃性1.50难燃性0.50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性1.00不燃性1.00不燃性0.50难燃性0.50柱不燃性3.00不燃性2.50不燃性2.00难燃性0.50梁不燃性2.00不燃性1.50不燃性1.00难燃性0.50楼板不燃性1.50不燃性1.00不燃性0.50难燃性0.50屋顶承重构件不燃性1.50不燃性1.00难燃性0.25难燃性0.25疏散楼梯不燃性1.50不燃性1.00不燃性0.50难燃性0.25住宅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防火间距1住宅建筑与相邻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外墙的防火构造、灭火救援条件及设施的性质等因素确定。2住宅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当建筑相邻外墙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后,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或贴邻。建筑类别10层及10层以上住宅、高层民用建筑9层及9层以下住宅、非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建筑裙房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9层及9层以下住宅耐火等级一、二级96679三级1177810四级1499101210层及10层以上住宅13991114住宅建筑与住宅及其他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防火知识安全疏散住宅建筑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疏散距离等因素设置安全出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10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210层及10层以上但不超过18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O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319层及19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4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5每层有2个及2个以上安全出口的住宅单元,套房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楼梯间的形式和疏散方式确定。防火构造1住宅建筑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窗槛墙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实体挑檐,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O.5m,长度不应小于开口宽度。2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3住宅建筑中竖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燃气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井壁上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等竖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构件。3)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性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4)电缆井和管道井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时,其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4当住宅建筑中的楼梯、电梯直通住宅楼层下部的汽车库时,楼梯、电梯在汽车库出入口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18层及8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2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电气110层及10层以上住宅建筑的消防供电不应低于二级负荷要求。235层及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10层及10层以上住宅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及其前室应设置应急照明。消防救援110层及1O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2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并满足消防车的取水要求。3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应设置消防电梯。节能1住宅应通过合理选择建筑的体形、朝向和窗墙面积比,增强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使用能效比高的采暖和空气调节设备和系统,采取室温调控和热量计量措施来降低采暖、空气调节能耗。2节能设计应采用规定性指标,或采用直接计算采暖、空气调节能耗的性能化方法。3住宅围护结构的构造应防止围护结构内部保温材料受潮。4住宅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5住宅内使用的电梯、水泵、风机等设备应采取节电措施。6住宅的设计与建造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当采用冷水机组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作为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设备时,其性能系数、能效比不应低于表1和表2的规定值。类型额定制冷量CC(kW)性能系数COP(W/W)风冷或蒸发冷却活塞式/漩涡式≤502.40<502.60螺杆式≤502.60<502.80水冷式活塞式/漩涡式≤5283.80528~11634.0011634.20螺杆式≤5284.10528~11634.3011634.60离心式≤5284.40528~11634.7011635.10类型能效比EER(W/W)风冷式不接风管2.60接风管2.30水冷式不接风管3.00接风管2.70表1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表2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比性能化设计1性能化设计应以采暖、空调能耗指标作为节能控制目标。2各建筑热工设计分区的控制目标限值应根据节能目标分别确定。3性能化设计的控制目标和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严寒、寒冷地区的住宅应以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控制目标。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应包含围护结构的传热耗热量、空气渗透耗热量和建筑物内部得热量三个部分。夏热冬冷地区的住宅应以建筑物采暖和空气调节年耗电量之和为控制目标。建筑物采暖和空气调节年耗电量应采用动态逐时模拟方法在确定的条件下计算。计算条件应包括:居室室内冬、夏季的计算温度;典型气象年室外气象参数;采暖和空气调节的换气次数;采暖、空气调节设备的能效比;室内得热强度。计算所得的采暖和空气调节年耗电量之和,不应超过按采暖度日数HDD18列出的采暖年耗电量和按空气调节度日数CDD26列出的空气调节年耗电量的限值之和。4夏热冬暖地区的住宅应以参照建筑的空气调节和采暖年耗电量为控制目标。参照建筑和所设计住宅的空气调节和采暖年耗电量应采用动态逐时模拟方法在确定的条件下计算。计算条件应包括:居室室内冬、夏季的计算温度;典型气象年室外气象参数;采暖和空气调节的换气次数;采暖、空气调节设备的能效比。参照建筑应按下列原则确定:参照建筑的建筑形状、大小和朝向均应与所设计住宅完全相同;参照建筑的开窗面积应与所设计住宅相同,但当所设计住宅的窗面积超过规定性指标时,参照建筑的窗面积应减小到符合规定性指标;参照建筑的外墙、屋顶和窗户的各项热工性能参数应符合规定性指标。使用与维护1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满足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备案要求,才能说明住宅已经按要求建成。在此基础上,住宅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等条件后,可交付使用。2物业档案是实行物业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料,是物业管理区域内对所有房屋、设备、管线等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和修缮的技术依据,因此必须妥为保管。物业档案的所有者是业主委员会。物业档案最初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形成和建立,在物业交付使用时由建设单位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每个物业管理企业在服务合同终止时,都应将物业档案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保证其完好。3《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指导用户正确使用住宅的技术文件,所附《住宅品质状况表》不仅载明住宅是否已进行性能认定,还包括住宅各方面的基本性能情况,体现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尊重。《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建设单位按照政府统一规定提交给用户的住宅保修证书。在规定的保修期内,一旦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用户可以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提示获得保修服务。4用户正确使用住宅设备,不擅自改动住宅主体结构等,是保证正常安全居住的基本要求。鉴于住户擅自改动住宅主体结构、拆改配套设施等情况时有发生,本条对此做了严格限制。5不允许自行拆改或占用共用部位,既是为了维护公众居住权益,也是为了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6住宅和居住区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是为广大用户服务的,若改变其用途,将损害公众权益。7对住宅和相关场地进行日常保养、维修和管理,对各种共用设备和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检修、更新,是保证物业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也是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工作内容。8近年来,居住小区消防设施完好率低和消防通道被挤占的情况比较普遍,尤其是小汽车大量进入家庭以来,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越来越多,一旦发生火灾,将给扑救工作带来巨大困难。本条据
本文标题:建筑规范2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2016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