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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增值税法的规定:(对于原材料的规定),纳税人将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说明,不得抵扣部分仅指在建工程领用部分对应的增值税,而非全部原材料。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对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当视同销售,即要核算其销售税的。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安装工程与建造工程是有区别的,安装工程,可以是对不动产的部分工程实施安装,也可以是对动产实施的安装,如生产设备的安装,前者所涉及的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而后者所涉及的进项税大多数情况是可以抵扣的。而建造工程,都是指不动产的建造,其所对应的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本文标题:在建工程领用材料增值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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