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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程投资,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降低开发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监理等的招标活动。3、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4、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将项目肢解分包。第二章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以下主要职责:A、确定招标方式。B、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C、确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它合同形式。D、确定投标单位。E、确定评标专家组人数及其成员(法规另有规定除外)。F、评定中标单位。2、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各项业务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或招标工作程序如下:A、协助代理机构发招标邀请或公告。B、资格预审。C、协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D、协助并审核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E、协助代理机构组织标前会、答疑及现场勘察。F、协助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决标。H、办理有关中标手续。L、招标备案。3:招标流程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函)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企业现场踏勘、标前答疑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截止开标、评标评标并将评标结果上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定标发出中标通知拟订合同、报公司审定、签订合同进入项目施工实施阶段项目招标策划准备工作投标企业资质审查工作对投标企业的考察确定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委托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工作确定评标办法工作与投标企业商务洽谈工作确定项目质量工作确定项目工期工作确定造价工作(最高限价)工程项目标段划分工作确定其它相关指标招标形式选择第三章招标前期准备工作1、招标领导小组成员: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工程部、财务部、综合部及销售部负责人等。招标领导小组可对标的较小的项目授权部门经理或有关人员确定。2、投标企业资质审查:1)、资格审查是对有意向与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的单位的整体资格的综合评定。资格审查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法人资格、资质等级、营业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商业信誉、施工荣誉证书、带资能力、注册资本、总资产、人员能力和设备能力、所委托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最近几年类似的业务经验及资金情况等。2)、资格审查是所有工程招标文件发出之前或进入实质性合同谈判之前的前置程序。3)、土建总承包、绿化承包人、弱电承包人等属于公司核心业务的合作单位,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前履行这一程序。其他业务合作单位的选择也应充分执行资格审查要求。4)、公司有关部门应有选择地做实际考察和调查工作,包括实地考察合作单位的办公场所、生产场所、在建工地、已完成工程或作品以及业务负责人或联络人的授权情况,严格防范合同欺诈。5)、资格审查的方法:A、公司领导(总经理)负责主持资格审查。首先对于报送资料不完整的公司予以淘汰,也可以要求投标单位补送资料,给予再次审查的机会。B、根据项目的特点,将资格预审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进行分类,进行分项审查,并应确定各项内容在评定中所占的比重。C、评审后,工程或综合部填写《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记录》或类似的分析报告,注明评审结果,主持评审领导及参与评审人员签名,报总经理、总经理研究决定。工程或综合部负责将资格审查结果分别以书面形式通知参与投标的申请单位。D、根据招标工作要求,邀请投标单位的数量,一般为3-5家,基本原则是3家竞标、择优选一。3、投标企业考察:1)、对投标企业进行考察是确定入围队伍的关键环节。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对曾承接公司工程且施工质量较好的单位可免于考察或简化考察程序,对没有承接过公司工程或曾经承接过但效果不理想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考察,考察结果存档备查。2)、考察小组成员的组成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工程招标工作小组,组织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和材料采购招标的招标、评标工作,成员由综合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财务经理等有关的部门人员组成。(其他业务招标工作小组由总经理根据业务性质指定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及成员。)3)、考察小组成员确定:考察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确定,成员不少于三人。4)、考察小组成员的工作方式:小组成员由组长带领对考察对象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察内容独立考察,并根据自己的观察作出结论。成员之间不得要求他人作出与自己一致的结论。5)、考察内容:A、投标企业的公司环境,包括办公环境、部室设置、人员精神风貌。B、接待人员(委派的建造师、专业人员)的情况介绍和其本人的素质。C、公司和委派建造师的近期业绩和存在问题;在建工程的考察。D、根据公司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委派的建造师资金情况等)进行考察。E、考察结果:每一名考察人员的结论单独成文统一提交到招标小组,作为确定入围企业和确定信誉分的重要依据。F、招标小组成员不得单独约见投标企业,不得泄露任何与工程招标有关的信息,不得利用招标成员的身份谋取个人利益,成员之间不得私下商议招标事宜或就某个问题事先达成协议。4、项目招标工作实施前,由公司委托编制单位制作工程项目清单(预算),经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5、招标策划主要内容应包括:标段划分、招标方式、入围单位的选择标准、招标前进行商务洽谈。A、标段划分:应综合工程的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结合承建商的实力以及招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合理划分标段。避免标段过小导致合作方不能发挥规模效益,而提高报价;也要防止标段划分过大导致不能按时竣工或者降低工程质量。B、招标方式的选择:采用邀请招标或公司自行招标。C、确定评标办法:采用有限价的最低价法:a、招标人(公司)为控制工程造价,招标人(公司)工程造价可作合理下浮(下浮幅度房屋建筑一般控制在15%--25%以内,园林绿化工程一般控制在18%-28%以内,也可招标前与投标单位协商确定,其他工程由公司根据市场价确定),下浮或协商确定的造价可作为工程项目最高限价。b、公司招标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与最高限价的要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投标方抽签产生,若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下浮8%及以上的,应劝其放弃中标,如投标人坚持承接该工程的,招标人(公司)可要求其提供差额担保(即缴纳其投标报价与有效平均价下浮8%限价之间的差额作为担保),担保金额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付。6、确定中标人:A、公司招标小组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行业监管部门监督下,按评标办法对投标书进行客观地分析、评价,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B、中标候选人确定后须在招标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C、公示期结束后,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排序第二者为中标人。D、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方案,选定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第四章工程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招标规定1、工程施工招标:A、工程部及综合部是施工单位招标的主办部门。B、施工(含土建、设备安装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司自行招标。C、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D、评标专家组根据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综合评审,填写评标建议书,推荐候选中标单位。2、监理单位招标A、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工程监理招标的主办部门。B、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项目,公司自行招标:a、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单体项目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b、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c、公司招标小组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总监和监理工程师业绩、监理人员、监理手段和监理取费等进行全面评审,择优推荐中标单位。3、材料、设备招标A、工程部及综合部是材料、设备招标的主办部门,相关部门为财务部、有关施工单位。B、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或单台设备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公司自行招标。C、同类设备、材料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D、公司招标小组或评标专家组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水平、报价、交货期、企业信誉、售后服务、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中标单位。4、相关规定A、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取公开招标外,一般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司自行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或公司自行招标可由主办部门在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大众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还可征询有关部门推荐建议或直接对有诚意、有能力的投标单位发出要约邀请。B、各主办部门依据公司招标小组或评标专家组意见,编制评标报告,随主要评标资料上报招标、监标领导小组。经核准后,负责给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后。C、项目评标必须由依法组建的公司招标小组或评标专家组负责,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专家组。D、各招标主办部门在执行本办法的同时,须接受监标领导小组对招标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5、招标文件、资料、业务统计管理A、各招标主办部门必须由专人管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建立管理台帐,按类别和形成时间及时登记、收集、整理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标底、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等文件资料,妥善保管,严禁丢失。B、招标有关记录D、各招标主办部门应跟踪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招标依据。6、监督:招标工作由公司领导对阶段性成果进行监督。。第五章工程施工招标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1、为加强公司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管理,增加经营透明度,引进市场定价价格机制,使承包价格得到有效控制,节约投资、提高效益,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2、施工(含土建、设备安装、装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司自行招标。第二节组织与职责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方式的确定、招标文件的协助编制、审核、招标评标小组的审批及中标单位的确定等工作。2、公司工程部或综合部为公司工程施工招标主办部门,负责工程施工招标全过程的具体工作。第三节招标程序1、招标前提条件:施工设计图纸已出齐并通过图纸审查;招标项目工程清单(预算)编制并审核合格;施工现场达到开工条件。凡属强制招标项目,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开发计划已下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批。2、工程部或综合部协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写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需具备以下几部分内容: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设规模:如总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4)、招标人情况;5)、招标范围:应明确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的工作内容,如要求是否为初装、管线施工界限及有无甲方分包工程等;6)、招标的形式确定:7)、项目资金来源;8)、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保证金要求:如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建筑(安装)施工资质、财务状况要求、人员设备配备情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其他人员、设备配备情况等;9)、工程质量、工期及投标费用要求;10)、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与修改规定;11)、现场考察:应明确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12)、水文地质情况;13)、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要求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投标书及其附录、授权书、投标报价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书附表、其他证明材料等;14)、投标文件的签署、密封及标识要求;15)、投标书的语言、币种及有效期;16)、开标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17)、评标办法标记定标方式:应明确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原则、程序、评分办法;18)、中标通知书;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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