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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案件通报制度(一)通报内容。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处置情况,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破案情况,重大生产、交通、消防事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情况,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维稳、治安警示性信息。(二)通报形式。一是口头报告。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案件后,中心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明情况、开展处置,同时尽快将事件及处理措施口头(电话)向街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二是书面通报。参与时间处理的中心负责人在事件、案件处理后立即拟定重大事件、案件情况报告(通报),经街分管领导批准后,于24小时内报告上级部门及通报有关部门。如实通报事件、案件的详细处理过程,预测发展趋势及应对措施,分析总结事件、案件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性措施。事件、案件处置完毕后,要将最终处理结果上报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备案。(三)通报责任。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件、案件隐瞒不报、漏报、迟报,或报告不真实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重大事件、案件属保密范围的有关人员须承担保密责任。重大问题责任倒查制度(一)责任倒查定义。责任倒查是指:一个街辖区内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灾害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后,上级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追究领导和管理责任,而组织进行的事件、案件原因、后果调查,并对应当追究责任的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的专项工作。(二)责任倒查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责任倒查:1、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后果的群体性事件;2、发生重复到省进京的越级上访事件;3、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安全责任事故;4、受到中央和省通报的重大问题;5、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他重大问题。(三)责任倒查原则。实施责任倒查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责必究、惩前毖后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查究、归口办理的原则。(四)责任倒查重点。责任倒查的重点内容是:1、事前预防是否到位、排查是否及时、责任是否明确等;2、事中责任人是否重视、反映是否迅速、处置是否得当等;3、事后跟踪是否及时、事态有无反复等;4、事后整改是否认真彻底、效果是否明显等。(五)责任倒查追责。责任倒查调查结束后,根据各级各部门应负的责任,对有关领导、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警告、一票否决、党纪政纪处分、组织人事处理,追究刑事责任等七种。会议制度一、中心办公会议(含定期工作例会)制度1、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专职副主任召集,主任、专职副主任、兼职副主任参加。2、主要议题:听取一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下周工作重点;分析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形势,对突出问题提出预防处置措施,其他需要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3、会议的内容应做好记录,重要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纪录和纪要列入中心工作台帐,归档保存。二、中心专题工作协调会制度1、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协调会,由主任或主任委托专职副主任召集,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2、主要议题:对涉及治安重点地区政治、突出治安问题治理、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矛盾纠纷化解、重点工作推进、基层平安建设、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办法,协调部门行动。3、会议内容应做好记录,会议作出的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纪录和纪要列入中心工作台帐,归档保存。三、中心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制度1、每月召开以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主任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2、主要议题;分析辖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形势,研究中心建设工作;部署开展排查调处、联合清查整治行动等工作;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其他需要研究部署的事项。3、会议情况书面向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报告。联席会议纪录列入中心工作台帐,归档保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岗位职责综治办工作职责一、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二、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以及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三、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法庭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五、加强社区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协同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六、认真做好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提出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及一票否决建议。七、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维稳、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维稳综治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维稳综治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八、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牵头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日常工作。九、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维稳、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心(综治办)主任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协调。二、组织协议各部门抓好内维稳和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召开例会和联席会议。三、建立维稳综治领导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检查。四、定期组织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治安突出问题、安全生产隐患,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五、检查督导各单位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改正。六、辖区内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突发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治安案件时,第一时间到现场指导处理。七、组织开展维稳综治宣传活动和普法教育;总结推广经验,培育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维稳综治工作的新路子。八、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维稳、信访、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职责一、在主任领导下做好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综治办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日常工作。定期向主任汇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汇报。二、协助主任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召开工作例会和联席会议,并组织落实。三、协助主任落实检查考核制度,协调各部门按照“六联”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四、负责抓好综治办人员的教育、管理、培训和考核、总结、评比工作。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辖区维稳综治工作的情况,及时向主任提出工作建议。六、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维稳、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综治办工作人员职责一、围绕综治办的职责任务积极开展日常工作。二、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维稳综治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工作建议。三、协调各部门抓好维稳和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指导和推动社区、各单位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四、组织有关会议并做好记录,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信访办主任工作职责一、在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信访办全面工作;二、受理来信,接待来访,为信访人提供信访咨询服务;三、向信访人宣传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四、受理上级机关和街道党委、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五、组织协调和直接参与处理有关信访问题;六、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街道党委、政府领导提供信息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七、抓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司法所所长工作职责一、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认真执行档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二、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领导全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积极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好街道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做好辖区内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四、负责全街道工作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五、制定司法所工作计划;六、制定和完善司法所规章制度;七、负责全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项业务的审批;八、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守则一、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克尽职守,努力工作。二、履行职责,求真务实,谦虚谨慎,热情待人。三、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公平,以理服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绩效考核制度一、考核期限: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分月考核、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对中心和工作站的考核,为年度考核,每年年底实施。二、考核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中心领导组织实施;对中心的考核,由市、区综治委结合对各街道履行维稳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年度考核统一实施;对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考核,由中心结合街综治办组织对社区履行维稳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年度考核同步实施。三、考核内容: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各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根据各岗位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标准。对中心的考核,由市、区综治委依据街道维稳综治目标管理书的内容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达标考核细则》制定考核标准。四、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工作人员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单位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五、奖惩激励:各单位应根据考核结果,对个人和单位给予奖惩。奖惩应遵循奖优惩劣、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与经济利益挂钩、与成长进步挂钩。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服务承诺一、文明服务,依法办事。热情接待群众,依法文明公平公正公开办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诚心、热心、耐心、细心、公心。二、优质服务,便民利民。树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合理安排值班人员随时接访,详细登记群众诉求,努力让群众满意。特殊情况经申请,可以提供上门受理服务。三、高效服务,及时办理。一般民事纠纷尽量做到当场调解,最迟3各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民事纠纷7个工作日办结;重大疑难纠纷尽快组织有关部门调处,同时上报上级部门和领导。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最迟不超过90日。每一事项办结后,及时答复当事人。监督联系电话:86400078-8207法律援助服务制度一、法律援助概念: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二、法律援助对象:1、经济困难的公民;2、盲、聋、哑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提出上诉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4、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决定为其提供指定辩护的;5、追索劳动报酬和要求工伤待遇的外来农民工;6、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获得法律援助的。三、法律援助范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四、法律援助主要形式: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2、刑事辩护或刑事附带民事代理;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4、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五、法律援助申请程序:申请援助→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提供援助→结案归档。六、法律援助申请提交的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2、经济困难的证明;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重大疑难问题会商制度为了及时掌握辖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
本文标题:综治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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