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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第二节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第三节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们常说,法律是空气、水,或者是面包,是人们一刻也不能离开的东西。法律本来是生活本质的呈现,直接决定了人们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据希伯莱传说,神赐给所罗门王极大的智慧,“如同海沙不可测量”。天下列王都差人听他的智语。《圣经•列王纪上》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一日,两妓女争夺孩子,久执不下。所罗门王令人将孩子一劈为二,各与半,一女愿劈,一女不愿,宁送子与彼。王遂判子归后者。而相同的智慧故事也在中国上演。在《管锥编》中,钱钟书先生举了很多相同的例子,如《风俗通义》中的黄霸判子案、《魏书•李崇传》中断子案、《灰栏记》第四折中的包拯断子案等等。裁判者与所罗门王使用的技巧完全相同。•在故事中,所罗门王判案依据什么呢?•所罗门王依据的是一种生活常识与生活经验——生母一般比其他人对孩子有更深厚的感情,舍不得让孩子被劈而死。这种生活常识与生活经验是世世代代积累下来的,可以超越时空岁月,为后世人们所用。所以说,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伴随我们从摇篮走向坟墓。从出生时起我们就穿上法律的外衣,直到临近死亡脱下法律的外衣并通过遗嘱加以处置,法律伴随我们人生的始终。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一、法律的词源•二、法律的一般含义•三、法律的历史发展一、法律的词源•自古以来,无数的思想家、法学家呕心沥血、绞尽脑汁,对法提供了琳琅满目的释义。灋法,古作“灋”,。《说文解字》说:“灋,刑也。平之如水,故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廌《说文解字》说:“解廌,兽也。似山羊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从词源看,汉字“法”意指“平”“正”、“直”和“公正裁判”,有实体和程序两种含义。与“法”字有关系的另一个字是“律”。据《说文解字》解释,“律,均布也”。所谓“均布”,古代调音律的工具。说明律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是普遍的人人必须遵守的规范。如果法与律连用,法强调平、正、直。律强调“人人必须遵守”、“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法是人们赖以导致某些行动和不做其他一些行为的准则和尺度。——阿奎那法者,国之权衡也。——商鞅法律是主权者的一种命令。——奥斯丁•法律一词的两种用法: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包括宪法,全国人们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规范,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指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狭义的法律指全国人们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二、法律的一般含义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制定,即由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二是认可,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而且由国家保证实施。•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这种强制性,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是整体意志而非个人意志。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而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法者,必国家乃可制定•---霍布斯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取决于经济基础。法律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律是一定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法律由经济基础决定。法律反映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但并非对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刻板摹写。法律和上层建筑其它因素可以反作用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经济基础并不直接创造法律规范,它只是从最终意义上和总体上对法律起决定作用。法律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在一个社会中,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性质和内容的法律。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地理环境人口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综上所述,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力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三、法律的历史发展•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第二节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1、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我国宪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此相适应,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同社会主义国家本质一样,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社会主义法律在本质上具有人民性,它与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规律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将不断地改革与创新。•法的科学性是指法正确反映客观规律性的程度;法的公正性是指法反映着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正义观。在我国,工人阶级和它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社会发展的要求是一致的,所以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是统一的,它的性质决定了它有可能充分地反映客观规律,成为最有实效、始终起进步作用的法。但同时也要看到,尽管社会主义社会为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提供了可能性,但真正实现这种统一,还需要立法者的主观努力,只有在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才能使立法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客观规律的要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善于借鉴我国传统法律和外国法律的成功经验。•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适应时代发展而不断改革和创新,使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一)、法律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2、预测作用•3、评价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二)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1、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2、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3、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4、推动社会改革进步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什么是法律的运行?•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它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等环节。•如图示:法的运行立法守法执法司法•(一)法律制定•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根据我国《宪法》、《立法法》等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中央一级立法权限地方立法权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一般地方的立法权限特殊地方的立法权限•我国立法活动坚持的指导原则:•表达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诉求•从基本国情和实际情况出发•维护宪法秩序和法制统一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我国的立法程序:•立法程序•A、法律议案的提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30人以上或者一个代表团可以提出法律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0人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议案。•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议案。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议案。•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议案。••B、法律议案的审议: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和立法机关全体会议的审议。•审议的结果包括提付表决、修改后提付表决、搁置、否定。•C、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代表会议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草案要经过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D、法律的公布:法律的公布是指立法机关或国家元首将已通过的法律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布,以便全社会遵守执行。(二)法律执行广义: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行政执法的主体(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2)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主要有工商、公安、税务、物价、环境保护、食品卫生、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管理、城建、农业、水利、交通、海关、金融、计量、统计、审计、劳动、人事、教育、科技、文化、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部门。(3)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如《食品卫生法》授权卫生防疫部门、食品卫生监督站对食品卫生检查监督。•执法的特点:•(1)执法名义具有国家权威性,•(2)执法主体具有特定性,•(3)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4)执法活动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5)执法过程具有强制性,•(6)执法程序具有效率性。(三)法律适用法律适用又叫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机关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司法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及时公正合理•司法的原则:•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四)法律的遵守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法律遵守(守法)意味着所有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利•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第三节、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一、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民主制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何时产生?何谓宪法?思考宪法的历史发展17-18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在与封建阶级的斗争和妥协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宪法性文件和宪法惯例。17世纪英国诞生不成文宪法1787年美国诞生成文宪法1791年法国诞生宪法1918年苏俄诞生宪法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包括一系列宪法性法律(如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案》、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等)和宪法性惯例等美国宪法的产生是在北美殖民地人民反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中形成的,经历了从发表《独立宣言》、到签订《邦联条例》、再到通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过程。一、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1949年9月《共同纲领》——临时宪法。清末《钦定宪法大纲》;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我国现行宪法88年宪法修正案(2条)93年宪法修正案(9条)99年宪法修正案(6条)04年宪法修正案(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四部宪法(1)1954年宪法(106条)(2)1975年宪法(30条)(3)1978年宪法(60条)(4)1982年宪法(138条)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建设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及四章组成,共138条: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我国宪法: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2、具有最高法律效力;3、有严格的制定修改程序。(一)宪法的特征怎样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权利义务在内容上,规定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方面基本国策行政法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效力高于普通法律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在效力
本文标题:第五章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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