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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电投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目的1.1为加强公司的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设备缺陷管理机制,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与安全环保监察部、中宝风电场和工程部全体员工。3职责1.2设备缺陷管理是设备管理的主要环节,要从源头抓起,严格按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全面、认真的维护;缺陷管理要关口前移,从设备出现劣化倾向就纳入缺陷管理范围;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手段,降低缺陷发生的次数。1.3安生部应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达到“小缺陷不过值,大缺陷不过天”。真正实现设备零缺陷管理。1.4设备缺陷管理要认真贯彻责任制,生产管理部要落实到各值、班组、岗位或个人,严格考核。21.5各维护班组应主动利用一切机会积极消除设备缺陷,春检和机组停运机会中应全面开展消缺工作,防止同类缺陷的重复发生。1.6生产管理部要严格贯彻执行检修计划,充分发挥维护人员的能动性,做好缺陷的预知和预防工作。1.7消除设备缺陷工作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检修规程》和工作票管理规定,做好危险点分析控制,反对冒险蛮干,危急缺陷应当机立断,重大设备缺陷及处理方案,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2设备缺陷的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运行或备用的主、辅机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异常现象。一般维护性缺陷:在生产现场发生的非设备本身缺陷,但是对安全、文明生产等造成不利影响或不方便之处,如现场照明不足或没有、标志牌不规范、控制柜门不好开关,建、构筑物缺陷等通称为一般维护性缺陷。运行人员应将生产现场的问题通知设备维修单位。设备密封处有介质渗出的渗点、有介质滴落的一般漏点及设备密封处油每五分钟滴落一滴、水每五秒钟滴落一滴及以上的严重漏点均属设备缺陷。设备异常现象:是指设备运行参数或试验数据虽未超出规程3规定,但已发生较明显的劣化趋势,或设备状态出现异常,需要监督运行的缺陷。异常设备缺陷要与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同等对待。3设备缺陷的分类按集团公司的统一规定,设备缺陷分为A、B、C类三类:3.1、A类缺陷(三类缺陷):是指不用设备倒换、系统隔绝、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和机组出力即可消除的缺陷。A类缺陷消除完成时间为24小时。一般维护性缺陷消除完成时间为120小时,土建专业缺陷根据工作量确定完成时间。3.2、B类缺陷(二类缺陷):是指在不停止主设备运行、不影响机组或全场出力的情况下,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即可消除的设备缺陷;二类设备缺陷要及时切换系统运行方式,申请办理备用消缺、低谷消缺。B类缺陷消除完成时间为48小时。3.3、C类缺陷(一类缺陷):是指需要停机或影响机组出力才能彻底消除的缺陷。发现后必须立即处理或落实临时措施,不得间断。C类缺陷可分为C1、C2两类。C1类缺陷:是指通过机组降负荷可彻底处理的缺陷;可临时处理或通过机组降负荷可临时处理,需要停机才能彻底消除的缺陷;设备参数已超标但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结合机组检修、临停才能彻底消除的设备缺陷。4C2类缺陷:是指严重威胁设备、系统及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机进行消除的缺陷。4设备缺陷管理原则4.1设备缺陷的运行管理4.1.1、运行值班员应严格执行日常巡检制度,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值长并电话通知维护单位。登录缺陷管理系统,并按4.4条规定汇报。4.1.2、对威胁机组安全运行或影响高峰出力的缺陷,要及时做好安全措施,要及时联系工程管理部专业负责人或值班人员进行处理,且应书面记录联系时间,联系人姓名。同时向风场场长或副厂长汇报。4.1.3、机组在运行中发生需要紧急停止设备运行的缺陷时,要严格执行紧停规定,汇报风场场长或副场长,并做好记录。4.1.4、运行人员应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两票三制》规定,积极为检修消缺创造条件。4.1.5、对暂时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应加强监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做好事故预想。4.1.6、运行负责人和运行专工应认真分析设备运行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掌握设备缺陷,并尽快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以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4.2设备缺陷的检修管理4.2.1、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应严格执行巡检管理制度,自检、5自查主动消缺。4.2.2、维护人员每天上班后查阅“缺陷管理系统”的设备缺陷情况,并进行设备巡检,按设备缺陷的类别进行处理。认为“缺陷管理系统”中设备缺陷填写有误时,应将此缺陷通知运行人员修改。4.2.3、维护单位接到设备缺陷通知后,必须在白天15分钟、夜间20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本着“小缺陷不过值,大缺陷不过天”的原则进行消缺。4.2.4、生产管理部和维护组应分别建立设备缺陷管理台帐,定期统计消缺率,合理安排遗留缺陷的消除工作。4.2.5、因设备或系统原因,材料备品问题未能及时处理的缺陷,工作负责人或维护组长应声明原因,将其理由、影响程度、安排何时消除等内容填写到“检修部门意见备注”栏内并经生产设备部专业认可。并由工作负责人或维护组长向运行人员交待有关运行设备的注意事项和采取的防范措施,编制处理方案,并加强跟踪巡检、观察。必要时向有关领导汇报。4.2.6、因无备件不能消除的缺陷,生产管理部人员及时跟踪,在备件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应在2小时内通知相关专业领取,各专业人员接到通知后在6小时内安排消缺。4.2.7、设备缺陷发生后确实需要生产厂家协助处理的,由设备专责人负责联系,在三天内没有结果的,应及时向专业主管领导汇报,由专业主管领导组织制定处理方案,同时上报生产管理部。64.2.8、消除设备缺陷,应坚持谁维修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并按缺陷管理系统的要求办理签字手续。4.3设备缺陷的监督管理:4.3.1、设备专责人每天深入生产现场了解设备及系统运行状况、缺陷处理等情况。负责督促维护单位及时消除设备缺陷。4.3.2、运行专工每天深入生产现场了解设备及系统运行状况、缺陷处理等情况。负责对较大缺陷处理时的现场技术指导和监督;待处理缺陷方案(措施)的审定落实;组织对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考核评价。4.3.3、运行专工应在生产早会上对前日缺陷情况进行通报,包括:新增缺陷数量、消除缺陷数量、未消除缺陷数量及未消除原因,遗留缺陷总数等。4.3.4、风场场长或副场长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的管理情况,对老、大、难的设备缺陷,要认真组织公司内外力量彻底解决。4.3.5、生产管理部负责设备缺陷管理的监督工作。每周五10:00时由生产管理部的专工组织召开消缺工作会议,各专业负责人准时参加,实行会议签到制。周缺陷会主要讨论本周的消缺情况,协调各方意见,解决出现的问题;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在下周消缺工作会议中考核落实情况。如出现特殊的、无法解决的问题,提交工程管理部主任和公司生产副总经理。4.3.6、工程管理部负责监督在设备缺陷管理过程中(包括缺陷发现、缺陷监控、缺陷处理、未处理缺陷技术措施等)的安全状7况,审定项目中的安全措施。4.4缺陷汇报:4.4.1、发生B类设备缺陷,如果有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可能,当值运行人员应立即向工程管理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汇报。4.4.2、发生C类设备缺陷,当值值长应立即向风场场长汇报,风场场长汇报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制定方案消缺,并亲临检修现场组织协调消缺工作。4.4.3、发生和消除C2类设备缺陷,风场场长或副场长应在一小时内汇报公司生产副总,并在一周内以文字报告形式将情况汇报公司工程管理部。5、设备缺陷管理的具体规定5.1、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由风场场长或副场长主管,落实组织,各设备维护缺陷专责人具体负责消缺。5.2、设备缺陷的登录与验收5.2.1、运行和维护人员点检过程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均应及时登录到缺陷管理系统。5.2.2、填写缺陷必须描述清楚,缺陷类别、责任部门、所属专业必须准确。得知缺陷填写有误时,立即修改正确后重现发送并电话通知维护单位。5.2.3、设备缺陷处理后,工作负责人应通知运行人员验收,经试运确认合格,检修现场清理干净,符合文明生产要求,检修临时设施拆除,安全设施恢复,方可在缺陷管理系统中予以缺陷终8结。5.2.4、设备消缺过程中,设备专责人要进行过程控制,把好检修质量关。5.2.5设备缺陷消除后,对暂不具备试转和鉴定条件的,经运行人员确认,并在运行日志中记录,待设备投运后再共同验收鉴定。5.3、缺陷的统计分析5.3.1、各维护班组应将每日发生的设备缺陷情况进行登记记录,各班组缺陷专责人应掌握当日缺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5.3.2、运行专工应每周对自已所辖专业发生的缺陷和设备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格式见附件),周四上报生产设备部主管缺陷的专工。5.3.3、各维护班组在每月1日前,应将本单位上月度全月缺陷发生及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杜绝同类性质的缺陷重复发生。对风场设备全月发生的重大缺陷,应有详细的书面分析报告,找出原因,制定对策。对设备全月遗留的缺陷和缺陷分析报告一并报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负责人,以便在机组检修时合理安排,或及时制定出消缺的技措安排。5.3.4、设备缺陷在统计月消缺率时,应以发电部认定的类别进行计算。要求二、三类缺陷月消缺率达到100%,一类缺陷月消缺率不低于95%。缺陷管理主要指标及计算方法:月消缺率=当月已消缺陷总数/(当月发现的缺陷数+上月转9当月的缺陷总数)×100%上月转当月的缺陷总数不包括需停机才能彻底处理的缺陷。5.3.5、生产设备部各专业在每月3日前(遇节假日提前),要对本专业全月发生的缺陷及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且应有详细的书面分析报告,部分设备要根据缺陷发生情况,作出劣化倾向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缺陷发生量、消缺量、遗留缺陷量、消缺率、消缺重复率、重大缺陷发生的原因分析、遗留缺陷的原因分析、制定遗留缺陷监视控制措施、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考核意见等。同时将分析报告报主管生产的公司领导(遇节假日提前)。5.3.6、生产管理部每月5日组织各专工及各维护班组专业负责人对全月发生的缺陷及处理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围绕人的因素分析,最后做出有关奖励考核决定,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将相关内容进行通报。6检查与考核6.1设备缺陷考核范围及原则6.1.1、全公司各部门及外委维护单位在完成电力生产整个过程中所涉及的系统和设备以及公司内的非生产设施的消缺工作均在考核范围。6.1.2、对于现场发生的一切问题均属于考核范围,问题所属责任单位应积极进行处理,如处理不及时或未进行处理则对责任所属单位按三类缺陷进行考核。106.1.3、设备发生缺陷,若属于设备质量问题,设备维修单位应书面提出报告并由工程管理部认定,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考核设备所属单位。6.1.4、设备发生缺陷后,凡因备件问题而不能处理的,设备维修单位没有提前两个月的备品审批单将被考核;设备所属单位具有提前两个月的备品审批单并经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则考核物资供应部;属于付款原因的考核财务产权部;设备所属单位具有提前两个月的备品审批单,并报工程管理部,但生产设备部未批准的,同时又无其它合理理由的,考核工程管理部有关责任人。6.1.5、工程管理部和外委单位的专责人对所提供的备品和材料质量要严格把关。凡因备品和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缺陷考核相关人员。6.1.6、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对公司内部违反规定的部门提出考核意见,填写“考核通知书”,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产权部和综合管理部各一份,考核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6.2考核细则6.2.1、运行人员应精心操作、调整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因运行人员原因未及时发现的缺陷,每条缺陷考核运行人员50~100元;6.2.2、运行人员应将发现的缺陷及时登录和通知相关部门,否则每项次考核50元;116.2.3、运行人员应将缺陷内容“登记信息”填写正确,否则每项次考核20元;6.2.4、运行人员要积极创造消缺条件,接到工作票后能布置措施而在半小时内未采取措施的每条考核运行单位200元,每超过半小时累加考核100元;值长协调不力时,考核值长50~100元;一旦具备消
本文标题: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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