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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税收法律制度[教学目的及要求]税法内容所具有的高技术性、内容的复杂性,以及所涉学科的多样性特点,反映了其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不可替代的杠杆作用。因此,学习和掌握该部分的主要内容,对于研究社会经济的整体,意义重大。第一节税收法概述一、税收的定义及其特征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征收货币或实物的一种经济活动,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主要手段,也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一个主要调节杠杆。税收具有如下显著特征:(一)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表现为,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二)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要返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三)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事生规定对什么征税以及征收比例或数额。二、税法的定义及其调整对象(一)税法的定义简明扼要表述税法的定义及内在涵义。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征纳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以下几种具体的税收关系:(一)代表国家行使其职权的财税机关与下列纳税人之间因征纳税而形成的税收关系:1、财税机关与企业之间的税收关系;2、财税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预算外单位之间的税收关系;3、财税机关与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承包户之间的税收关系;4、财税机关与个人所得税交纳者之间的税收关系。(二)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各级财税机关以及它们各自的上下级之间因税收监督而发生的关系。三、税法的构成要素(一)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义务人,它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二)征税客体征税客体,又称征税对象,它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我国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有五大类: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三)税率税率是指应纳税额占征税对象数额的比例,它是税收的核心要素。税率又可分为累进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四)税目、税种税种,即税收的种类,指征的什么税。税目是指各种税收中具体规定的应纳税的项目。(五)减税免税减税免税,是指税法对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优待性规定。(六)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税法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收的具体期限。(七)违法处理违法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税务机关所采取的惩罚措施。第二节主要几种税收法律制度流转税是以纳税人的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其中,商品流转额是指商品交换金额,非商品流转额指各种劳动收入或服务性业务收入金额。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流转税占第一位,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土地增值税等。一、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我国规范增值税的基本法律规范是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增值税的基本内容1.纳税主体。在我国境内一切经营销售、进口列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2.征税对象。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取得收入的增值额。3.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实行比例税率,除部分货物外,纳税人销售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出口货物,除国务院有特别规定外,税率为零。4.计征办法。增值税实行价外计征的办法,实行根据发货票注明税金进行税款抵扣的制度。二、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基本内容:1.纳税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2.征税对象。营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3.税率。营业税实行比例税率。《营业税暂行条例》按不同的行业规定了不同的税率。4.起征点。对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营业税规定了起征点。营业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即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征点则免予征收营业税。三、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的基本内容: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2.征税范围。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的特定消费品,其征税范围包括五大类。3.税率。消费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4.计征办法。消费税采取从价定率计征和从量定额征收两种办法。四、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1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纳税人。2.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在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3.税率。企业所得税率采用33%的比例税率。4.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企业所得税采用按年计算,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方法。五、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的所得或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我国规范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范是1993年10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内容:1.纳税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只要达到我国税法规定的纳税标准,都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为征税对象。3.税率。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不同的收入项目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形式。4.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5.征纳方法。个人所得税,采取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为主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为辅两种征纳方法。六、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由于它是采用在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办法进行征税的,故称为印花税。印花税的基本内容:1.纳税人。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2.征税对象。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大量的名种商事和产权凭证。具体包括:(1)合同或具有合同价值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薄;(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3.税率。印花税的税率分两种,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4.计征办法。印花税,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适用定额税率的,按件定额贴花五元。七、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开发矿产资源、盐和开发、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我国开征的资源税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一)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规范资源税的基本法律规范是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资源税的基本内容:1.纳税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范围。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限于矿产品和盐。3.税率。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计征,采用差别定额税率。4.资源税的计算与征收。资源税的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目前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法律规范是1988的9月27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内容;1.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承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义务的所有单位和个人。2.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3.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大城市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0.4元至8元;小城市0.3元至6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至4元。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5.减免规定。下列土地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3)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4)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5)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6)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充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第三节税收征收法律制度一、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是税收机关对纳税人依法征收税款和进行监督管理的总称。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其主要内容有:(一)税务管理1、税务登记。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2、帐薄、凭证管理。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3、纳税申报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二)税款征收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税款。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的,经县级以上税务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纳缴,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三)税务检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检查纳税人纳税情况的权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四)违反税法的行为及其处理违反税法的行为,是指纳税主体或征税机关以及直接责任人员故意或者失地侵害了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行为。它包括下列三方面的行为:1、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的行为2、偷税抗税行为3、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五)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纳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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