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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道路运输事故处理与法律责任一、交通事故分类二、交通事故处理三、交通事故法律责任一、交通事故分类1、轻微事故2、一般事故3、重大事故4、特大事故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二、交通事故处理1、交通事故报警2、现场处理3、事故保险与救助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5、争议与调解1、交通事故报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1、交通事故报警(1)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联系电话、机动车号牌、驾驶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可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2)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立即报警。2、现场处理(1)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予于协助。(2)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撤离现场的,应迅速报警。(3)接警后交通警察应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妥善保管,以备核查(4)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5)造成道路、供电、通信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3、事故保险与救助(1)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1)肇事车辆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2)超过责任限额、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现行垫付或全部抢救费。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减轻责任。(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5、争议与调解对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1)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2)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3)对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三、交通事故法律责任1、交通事故责任种类2、处罚种类3、酒后驾车4、运输违规5、强制保险6、交通事故处罚7、违反交通法规处罚8、罚款规定9、处罚说明1、交通事故责任种类(1)全部责任:发生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2)主要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3)同等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4)次要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小的一方负次要责任。2、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3)暂扣(4)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拘留3、酒后驾车(1)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醉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并处15天以下拘留。(3)一年内有前两款酒后驾车行为: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4、运输违规(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超过额定乘员20%或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5、强制保险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2)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3)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6、交通事故处罚(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对6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7、违反交通法规处罚(1)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2)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3)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于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10、处2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行为有:(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3)造车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较大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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