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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国际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内容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卫生组织一、世界卫生组织(WorldHealthOrganizationWHO)1、概述1946年7月,世界卫生组织在纽约成立筹备会,并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法。1948年4月7日,该法得到26个联合国会员国的批准并生效。同年6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届世界卫生大会上正式成立,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和平之都日内瓦日内瓦是国际组织最多的城市1、首先瑞士是世界公认的中立国,许多国际组织设在日内瓦是为了其组织的安全和未来考虑,可以使其组织避免在战争中受损,必要时刻还能在瑞士寻求战争避难2、瑞士也是世界公认的全球少数发达国家,各项福利待遇都相当丰富3、瑞士政府每年不定期的为联合国,科教文卫等组织提供一些财政补贴,这也是大多数国际组织趋之若骛的原因吧,许多国际组织不必为经费发愁,瑞士也可以扬名海外,双方都不吃亏补充一下,瑞士的日内瓦是国际组织最多的城市,其中以联合国驻欧洲办事处“万国宫”最为有名。世界卫生组织的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获得尽可能最高水平的健康。主要职能包括:促进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提供和改进公共卫生、疾病医疗和有关事项的教学与训练;推动确定生物制品的国际标准。2、WHO的会徽世界卫生组织会徽是由1948年第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选定的。该会徽由一条蛇盘绕的权杖所覆盖的联合国标志组成。长期以来,由蛇盘绕的权杖系医学及医学界的标志。它起源于埃斯科拉庇俄斯的故事,古希腊人将其尊崇为医神,并且其崇拜涉及蛇的使用。3、世界卫生组织的组织机构世界卫生大会(每年五月在日内瓦召开一次)执行委员会(最高执行机构,每年两次会议,32位卫生专家)秘书处(常设机构)目前共有192个正式成员和2个准成员。中国是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1972年第25届世界卫生大会恢复了中国的合法席位后,中国出席了该组织历届大会和地区委员会会议。2006年11月9日在日内瓦举行的世界卫生大会特别会议上,陈冯富珍当选为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这是中国首次提名竞选并成功当选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最高领导职位。4、WHO的规划经费一是会员国交纳的会费,构成“正常预算”。二是泛美卫生组织、促进组织志愿基金、儿童基金会、控制药品滥用基金、环境规划署、紧急活动、难民事物告急专员署、救灾署、世界银行等提供的专款及其他收入。5、世界卫生组织的任务⒈指导和协调国际卫生工作。每年4月7日为世界卫生日,目标是旨在促进在全球范围内对世界卫生组织所致力于将全人类健康问题提升到重要地位并予以优先考虑达成共识。是世界卫生组织每年一度的大事件,每一年都要选择一个受广泛关注的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作为世界卫生日的主题。⒉根据各国政府的申请,协助加强国家的卫生事业,提供技术援助。⒊主持国际性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业务。⒋促进防治和消灭流行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⒌促进防治工伤事故及改善营养、居住、计划生育和精神卫生。⒍促进从事增进人民健康的科学和职业团体之间的合作。⒎提出国际卫生公约、规划、协定。⒏促进并指导生物医学研究工作。⒐促进医学教育和培训工作。⒑制定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实施方面的国际名称。⒒制定诊断方法的国际规范的标准。⒓制定并发展食品卫生、生物制品、药品的国际标准。⒔协助在各国人民中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andAgricultureOrganizationoftheUnitedNations,FAO)1、概况1945年10月16日在加拿大魁北克宣告成立。总部在意大利的罗马。粮农组织的宗旨提高各国人民的营养水平和生活水准;提高所有粮农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效率;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状况,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并最终消除饥饿和贫困。2、粮农组织的组织机构粮农组织现有189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组织(欧盟)。两年一度的大会是成员国行使决策权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休会期间,由49个成员国组成的理事会在大会赋予的权力范围内处理和决定有关问题。粮农组织在总干事领导下,由秘书处负责执行大会和理事会决议,并负责处理日常工作。3、粮农组织的职能(1)搜集、整理、分析和传播世界粮农生产和贸易信息;(2)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动员国际社会进行投资,并执行国际开发和金融机构的农业发展项目;(3)向成员国提供粮农政策和计划的咨询服务;(4)讨论国际粮农领域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国际行为准则和法规,谈判制定粮农领域的国际标准和协议,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磋商和合作。粮农组织的活动包括四大领域使人们能够获得信息;分享政策专业知识;为各国提供一个会议场所;将知识送到实地。4、粮农组织当前的工作重点1、加强世界粮食安全。2、促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3、推动农业技术合作。FAO颁布的饥饿图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法典一、国际食品法典的发展历史食品法典(CodexAlimentarius)是拉丁词汇的译义,即涉及食品的一套标准和法规。1、早期的世界历史文献显示一些当权者采用编纂法规的形式来保护消费者不会受到食品销售中不良行为的侵害,亚西利亚、埃及、古雅典、罗马、中世纪的欧洲。2、1897-1911年,奥匈帝国年间,世界上第一部包涵各种类型食品的标准及产品规定的全集--奥匈食品法典(CodexAlimentariusAustriacus)形成了。3、20世纪早期,食品贸易者要求协调不同的食品标准,以促进那些符合规定质量和安全要求的食品的正常贸易。成立于1903年的国际乳品联合会(IDF)从事着国际乳与乳制品的标准化工作,并成为后来成立食品法典委员会以及制定其制标程序的推动力量。4、20世纪40年代后期成立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之后,有关食品法规的发展方向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要点。1953年,WHO的主管机构--世界卫生大会提出,食品中广泛使用化学物质已成为新的公共卫生问题,因此建议两个组织应开展有关研究。其中一项是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作为研究的重点。5、1955年FAO和WHO召开了第一次食品添加剂联合会议。这次会议决定成立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与此同时,一些国际非政府组织(NGO)建立了许多产品专业委员会。6、1960年10月,第一届FAO欧洲地区会议提出了一个广泛认同的观点:“作为保护消费者健康,确保食品质量和减少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迅速形成的欧洲共同市场的形势下,需要就基本食品标准及有关问题(包括标签要求、检验方法等)达成国际协定。”此次会议还认为:“协调各种组织不断增加的食品标准计划将是十分重要的问题。”1961年11月,FAO第11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成立食品法典委员会,并敦促WHO尽快共同建立FAO/WHO联合食品标准计划。1962年,FAO/WHO联合食品标准会议召开,决定成立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AlimentariusCommission,CAC)实施该计划,共同制定食品法典。1963年5月,世界卫生大会第16次会议也批准了,并且通过了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章程。CAC一直不断地促进食品科学技术方面的研究和讨论,这也是不懈努力制定食品法典的一部分工作。食品法典也就成为食品标准发展过程中唯一的和最重要的国际参考基准。食品法典的主要成就体现在:在公平贸易的原则下,促进国际食品贸易的发展。食品法典产生的几个背景1.人口剧增、环境污染:随着社会进步、生产力发展,人们对食品消费的要求大为提高,全球对粮食需求大大增加。这首先意味着世界需要更多的食品。面对人口巨大的压力,世界各国纷纷培育高产品种,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植物生长刺激素、除草剂、各种抗生素、激素、抗寄生虫病药物及其他兽药,乃至发展各种先进的生物工程技术应用于食品及农付产品的生产。同时发展减少食品损耗和浪费的技术。而发展中国家更多地采用开发更多的耕地、水域发展捕捞养殖等“开源节流”措施,以增加粮食、畜牧、水产、及加工食品的数量。但目前看来,至少带来对自然环境、生态的破坏以及对食品安全构成重大威胁。2.食品的质量问题(1)社会进步使人们对自身健康以更多关注。(2)科技发展使人们对食品安全有更多了解。十九世纪食品化学获得信赖,并发展了可靠的方法来测试掺假食品3.食品的国际贸易问题进入19世纪之初,世界食品贸易额由于食品运输技术的改善,先进的食品保藏方法和技术的出现,移民潮和旅游需求的剧增。十九世纪早期,亚培尔罐装食品;十九世纪中叶,热带地区的香蕉首先运往欧洲;十九世纪下半叶,冷冻肉类从澳大利亚、新西兰到英国的国际船运。食品贸易的增长,需要加强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卫生、加强食品质量控制。非关税贸易壁垒的风险大幅度增加,食品贸易协会开始尝试实用一致的标准来方便国际贸易。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1.CAC简介: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AlimentariusCommission,CAC)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61年建立的政府间协调食品标准的国际组织,受FAO和WHO领导。委员会的章程和程序规则的制定、修订均需经这两个组织批准。宗旨在于保护消费者健康,保证开展公正的食品贸易和协调所有食品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已有180个成员国和欧共体以及众多政府间组织和来自国际科学团体、食品工业和贸易界及科技界以及消费者组织的观察员,其成员国覆盖了世界人口的99%,并且发展中国家的数目已迅速增长并占绝大多数。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组成CAC是由FAO及WHO总干事直接领导下设在罗马的CAC秘书处总体协调,每两年在粮农组织总部所在地罗马(FAO)或世界卫生组织总部所在地日内瓦(WHO)举行一次会议。大会一般有500人参加。每个成员国的首要义务是出席大会会议,各成员国政府委派官员招集组成本国代表团,代表团成员包括企业代表、消费者组织、学术研究机构的代表,非委员会成员国的国家有时也可以观察员的身份出席会议。自2001年起,大会开始采用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五种语言作为工作语言;2、食品法典委员会组织和管理委员会每两年开一次大会,在粮农组织总部所在地罗马和世界卫生组织总部所在地日内瓦之间轮换。执行委员会是法典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区间大会通过的议题向委员会提出决策意见。其成员在地区分布上是均等的,同一国家不得有两名成员。主席和三个副主席的任期不得超过四年。食品法典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简洁陈述FAO/WHO标准的进展为委员会提供行政支持与会员国食品法典联络处联系执行委员会主席3个副主席7个地区代表技术附属机构包括:综合主题委员会、商品委员会、区域协调委员会和政府间特设工作组。目前已有6个地区性协调分法典委员会,9个综合主题委员会和11个商品委员会,及3个政府间特别工作组。食品法典委员会一般问题法典委员会商品法典委员会区域协调委员会特设工作组食品添加剂(中国)食品标签(加拿大)食品污染物(荷兰)分析采样方法(匈牙利)农药残留(中国)食品进出口检验和出证(澳大利亚)兽药残留(美国)营养与特殊膳食用食品(德国)食品卫生(美国)油脂(英国)可可制品与巧克力(瑞士)鱼和鱼制品(挪威)肉类卫生(新西兰)乳和乳制品(新西兰)天然矿泉水(瑞士)加工水果蔬菜(美国)糖(英国)新鲜水果蔬菜(墨西哥)植物蛋白(加拿大)谷物与豆类(美国)一般原则(法国)非洲亚洲欧洲近东拉美及加勒比海北美及西南太平洋生物技术食品1999-2003,2005-2009(日本)速冻食品处理和加工2006-(泰国)抗生素抗性2006-(韩国)执委会FAO/WHO秘书处2、食品法典委员会组织和管理地区协调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地区的问题和回应本地区的要求协调委员会没有设主办国家,经委员会同意需要特别研究解决的事宜,由该地区的成员国共同召开会议研究,国际上共有6个地区协调委员会—非洲,亚洲,欧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北美和西南太平洋地区,近东地区综合主题委员会:因其工作与所有商品
本文标题:第四章国际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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