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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于(1998年3月1日)起施行。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9、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是(强制性行业标准)。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是一部(推荐性行业标准)。14、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1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04年1月13日)实施。1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入(法制化)发展的时期。17、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18、接地与防雷,实行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的要求。19、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模式为(统一)管理,(分级)负责。2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23、下列属于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24、下列(合理组织生产)不是安全部门的职责,安全部门职责有(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25、不是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是(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是(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26、安全员安全职责不包括(组织排除安全隐患),主要职责有(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纠正违章作业,组织安全教育)。27、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28、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是(全员性,长期性,专业性)。29、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这个长期性不体现的过程为(竣工验收阶段),主要体现在(职工参加工作,工程施工,施工企业生产)阶段。30、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发生所采取的措施教育职工,这种教育形式属于(事故案例教育)。32、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33、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班组)这三级。34、项目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35、班组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36、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37、不是按教育的时间分类的安全教育是(单项安全技术)。38、施工组织设计师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39、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具有法律的性质)。40、对于安全检查中心查出的隐患,应按(三定方案)立即进行整改。41、三定方案是指(定人、定期限、定措施)。42、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应根据检查(目的、内容)而定。43、一般来说施工现场比较集中的公司可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4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分项评分表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应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46、工棚或临时宿舍可以搭建在距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47、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48、临时宿舍门宽不少于1.2m,同时(必须向外开)。49、一般情况下,事故处理应当在(90天)内结案,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50、职工负伤后(30天)内死亡的,应作为死亡事故填报或补报。5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项目部)按“标准”要求所制定并执行的各项制度。5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53、工程中不必进行安全检查评分的阶段是(打桩)。54、项目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培训。55、安全教育台账不包括:(各级安全检查登记表),包括(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炊事员、卫生员,变换工种教育登记表)。56、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专项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57、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58、专职安全人员每年度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5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60、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许挪作他用)。62、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安全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6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64、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按合同约定执行。6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67、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68、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70、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7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7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7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应(记入个人档案)。7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75、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是(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7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的必须措施是(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暂时停止施工)。77、实施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发生事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7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并受到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在(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80、(班组长)每天要对班组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81、(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82、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83、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业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84、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88、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首先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下列内容不属于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的是(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属于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的是(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89、项目级安全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下列内容不属于项目级安全教育内容的是(企业安全管理知识),属于项目级安全教育内容的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90、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91、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9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成为我国现阶段建筑业工作的重点,安全生产制度被确立为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一项根本制度。93、(《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本法,它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9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确立了十三项主要制度。其中,涉及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有(7)项。95、下列(企业负责人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选项不属于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条件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6、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97、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98、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99、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规定,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101、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03、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104、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11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11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11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原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1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缴纳罚款),给予警告。116、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7、根据《
本文标题: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实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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