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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脑血管病药物分析报告一、医药行业概况:2009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这部文件包含诸多理念和体制机制方面的重大创新。文件确定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意见》明确指出近期将抓好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内的五项改革。随着基层卫生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医药行业的蛋糕会越来越大,众多医药企业,尤其是医药商业和处于龙头地位的医药工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医疗器械等诸多医药子行业和上市公司将直接受益。截至2009年三季度,40家医药类上市公司已发布三季度业绩预告,27家业绩预增,占比68%,其中生物制品和中药行业增幅比较明显。中药行业有望继续领跑三季度业绩增长。上半年,医药上市公司业绩维持增速,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7.1%和21.6%。其中,中药饮片、医药商业和中成药3个子行业收入、净利润增长均高出行业平均数据。统计显示,113家医药企业上市公司今年上半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20.46%。(一)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1)行业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医药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省一级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监督行政管理工作,省以下包括地(州、盟)、地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为省药监局的直属机构。(2)行业监管体制①药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主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企业在进行药品生产时,须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MP认证)工作,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③药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④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企业在从事医药商业时,须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在期限内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逾期认证不合格的企业,将按照《药品管理法》给予处罚,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不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⑤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我国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通过加强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公众科学合理用药,减少药物滥用和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保护公众用药安全。⑦药品定价2000年7月20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改革药品价格管理方式,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仅限于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及其他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政府定价药品,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政府定价以外的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流通差率控制,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并须在药品生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核准,且须在销售地区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关于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有关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和市场实际购销价格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2、主要法律、法规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医药行业,其中主要有:《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等。3、主要产业政策(1)《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2006年9月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加强作用机制新、疗效高、毒副作用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药物的研制;通过工艺、技术和装备创新,实现20个市场增长潜力较大、附加值较高的产品产业化;继续推进中药现代化和天然药物的发展,制订和完善中药标准和规范,积极开发中药新产品,重视中药工程装备的开发与运用,并面向国际市场,发展天然药物;加快医药行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鼓励优势企业采用联合、兼并、参股、控股等手段,按照产业化、集聚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加大现有产业资源的整合,培育5个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大型医药集团,10个销售额在30亿元以上的医药商业企业,并争取有5家左右的本土企业初步发展成为国际化医药企业。(2)《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该意见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2009年3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通知指出,2009—2011年重点抓好五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4)《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三份文件2009年8月18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1、医药市场概述(1)全球医药市场概述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人口总量的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以及人们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全球医药市场持续快速扩大。根据全球最大的数据提供商爱美氏公司(IMS)的调查数据,2008年全球主要国家药品市场规模已达7,400亿美元,增长速度高于全球经济的增速,预计2009年很有可能超过8,200亿美元。(2)我国医药市场概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行业总体保持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随着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全面推进,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出台实施,国内医药消费市场的巨大潜力逐渐显现,有力地推动医药工业的快速发展。受国际金融危机、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2008年医药工业的增长势头出现一定程度回落,但仍保持较快增长的良好发展势头。据国家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统计,2008年,我国医药行业实现销售收入8,253.6亿元,同比增长26.5%。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推动下,未来国内医药市场需求依然旺盛,拉动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仍未改变,医药行业仍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预计2009年我国医药行业效益增幅预计为20%。二、中药制造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一)中药行业相关政策促进和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建立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医药产业自主创新,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中医药行业的促进和扶持政策将扩大中医药的市场份额,对优质中药企业是重大利好。2009年2季度,国家出台的中医药事业扶持和促进政策将有效提振中药行业的发展。5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旨在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若干意见》是新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新医改发布以来一项专门针对中医药发展的实质性政策。《若干意见》从多方面入手推动中医药行业的规范与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速中医药行业格局向优势企业集中,对相关中医药企业的中长期发展有利。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全球蔓延的形势下以及中药注射液不良反应受到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情况下,《若干意见》的出台更加凸显了国家对中医药行业坚决的扶持态度。(一)提升中医药行业影响力《若干意见》提出,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在辖区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药行业影响力的降低与各级医疗机构缺乏中医药配备密切相关。《若干意见》从国家层面出发加强对各级中医药卫生机构的支持,这将显著提高人们使用中医药的便利性和可及性,有利于中医药逐步发展成为主流医药,特别利好具备独特工艺和保密配方的独家品牌中药。此外,扩大中医药终端、鼓励使用中医药将在短期内直接拉动中医药消费,对相关中医药企业产品的市场扩容有利。(二)确立中医药行业合理地位《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若干意见》通过坚持“中西并重”的原则确立中医药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和合理地位,从而保证了中医药行业确定性成长,而医疗保障体系的政策性倾斜也将使得中医药行业的需求显著增加。此外,原定于2009年4月底之前出台的《国家基本医药目录》(下称“《目录》”)还在最后定稿的讨论中。《目录》中对中医药使用的强调将从根本上保护中医药企业的发展,极大地增强相关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三)支持中医药行业现代化建设《若干意见》提出,建设现代中药工业和商业体系,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中药现代化是中药创新的重要成果。《若干意见》的实施将有效加快中药企业的优势资源整合,对于中药行业的规范化、规模化及新一轮的良性发展都具有促进作用。发展战略明确、研发能力突出、产品资源丰富、具有持续增长能力的中药企业将明显受益。2009年6月28日在天津举行的国际生物经济大会上,中国科技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发布的有关报告指出,未来10余年,中国将加速实现中医药现代化,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理论体系,大幅度提高中医诊断与治疗水平,使更多的人民、更多的国家接受和享用中医技术。同时,中国还将逐步实现中药现代化,逐步完善并广泛应用中药标准体系,系统化、标准化、规模化中药材的种植、生产和加工,提高中药创新能力。该报告还称,中国将使中医药保健体系成为人民健康的重要支柱,85%的农村人口能享受到中医药的医疗保健服务。此外,未来10余年
本文标题:中药行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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