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航空法规和维修出版物xz5400-10-01
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国际航空的产生和发展•1783年当第一个载人气球(法国蒙特哥尔非气球)升空成功,载人航空活动开始;离地•1903年第一架飞机试飞成功;飞行•1909年7月25日第一架飞机成功地飞越了英吉利海峡。飞跃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国际民航公约的发展•1919年在巴黎签订的“关于管理空中航行的公约”,即《巴黎公约》;航行巴黎•1927年由美国发起,为美洲国家起草了一个公约即《泛美航空公约》或《哈瓦那公约》;商运哈瓦那•1944年12月7日,52个国家在芝加哥签署了芝加哥公约,即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民航芝加哥•这个公约统一并取代了原来在国际上并存的两个公约—巴黎公约和哈瓦那公约。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国际民用航空组织•1947年4月4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正式开始工作。•ICAO的总部,加拿大蒙特利尔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ICAO的职责:–发展国际航行的原则和技术,并促进国际空中航空运输的规划和发展,以便保证全世界国际民用航空安全有秩序地发展;–鼓励为和平用途的航空器的设计和操作技术;–鼓励发展用于国际民用航空的航路、机场和航行设施;–满足世界人民对安全、正常、有效和经济的航空运输的需要;–防止因不合理的竞争而造成经济上的浪费;–保证各缔约国的权利充分受到尊重,并且每个缔约国均有公平的机会经营国际空运企业;–避免各缔约国之间的待遇差别;–促进国际空中航行的飞行安全;–普遍促进国际民用航空技术在各方面的发展。–安全,经济,平等,发展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大会——大脑•大会是国际民航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权威;•每3年召开一次;转得慢•详细审查该组织的技术、经济、法律和技术援助项目,同时就以后工作对国际民航组织的下属机构提出指导。管大事•每个国家在大会上有一票表决权,民主•实行多数裁定原则。过半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理事会•理事会由选出的36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它对可能妨碍国际空中航行的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采取措施以保证全球的航空安全和秩序。•任期三年;•有事处理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秘书处•处理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日常工作。•工作量最大的是外语服务•小而快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空中航行委员会•空中航行委员会由15名航空技术领域的专家组成。•参与制定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和建议措施。•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制定附件;•现有的18个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中有16个是由空中航行委员会制定的。•附件9:航空运输委员会;附件17:非法干扰委员会。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附件的分类•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标准是指令性的,其统一应用被认为对国际航行的安全与正常是必要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缔约国应按照公约予以遵守。–建议措施是建议性的,不是必须的,其统一应用被认为对国际航行的安全、正常或效率是有利的,各缔约国应力求按照公约予以遵守。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重要附件•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personnellicensing):为飞行机组人员、飞行签派员/飞行运行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提供了标准。•附件6,航空器的运行(operationofaircraft):该附件包含了各种规范,以保证全世界各种运行的安全水平保持在规定的最低标准之上。这个附件有以下三部分:–第一部分国际商业航空运输-飞机–第二部分国际通用航空-飞机–第三部分国际运行-直升机•附件8,航空器适航性(airworthinessofaircraft):该附件规定航空器审定和检查的统一程序。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属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机构规格为正部级。加强飞行安全管理、空中交通管理、航空运输市场管理和机场安全运行管理以及民航发展规划、宏观调控、行业政策、依法监督等行业管理职能,将民用航空保险的管理职责、组织进行民航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职责、民航运输服务标准及质量的监督检查职责和受理用户投诉的职责交给民航企业、科研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主要职责•制定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制度,对民用航空器运营人实施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负责民用航空飞行人员、飞行签派人员的资格管理;•办公厅、航空安全办公室、政策法规司、规划发展司、财务司、人事科教司、国际合作司、运输司、飞行标准司、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机场司、公安局等。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地区管理局•民航总局下设7个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对所辖地域的民用航空事务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7个民航地区管理局及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共设置33个民航安全运行监督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代表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地区管理局所在地/所辖地域航空公司、机场等民航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督和市场管理。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初始适航–飞机适航审查23/25/27/29–发动机适航审查33/34/35/36/55–飞机部件适航审查21/53(化学剂)–飞机资料适航要求37/39/45•持续适航–飞机维修许可43/145–飞机运行许可91/135/121–人员要求66/183/147•其他085表/038表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适航的定义•适航,即适航性(AIRWORTHINESS国际认同)的简称,是民用航空器一种属性的专用词。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符合其型号设计并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适航管理(中国自己)•适航管理就是对适航性进行控制。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是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规定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的宗旨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适航管理(中国自己)•适航管理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初始适航管理,另一类是持续适航管理。–初始适航管理是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的控制。–持续适航管理是对民用航空器的使用、维修的控制。•适航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立法、颁证和监督检查。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CCAR-23中的飞机类别•初始适航文件:分大小,分发动机数量;•持续适航文件:分大小,分发动机数量,分用途。•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CCAR-23)–大小飞机的界限9-10座,5700千克,单发多发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不限制最大审定起飞重量和乘客座位数;•单发动机飞机不适用该类适航规定;•它是各类飞机适航规定中要求最严格的一类适航标准。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初级类航空器•初级类航空器指审定最大重量不大于1225公斤的小型航空器。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持续适航文件•所有的适航规定都有一个称为“持续适航文件”的附录。•附录中规定型号合格证申请人必须编制有关的持续适航文件,主要包括如何对产品进行维护和修理的指导性材料。•附录还规定,在持续适航文件中必须包含一个“适航性限制”条款,对产品中的零部件进行定时更换,结构检查和有关的检查程序作出强制性规定。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型号合格证书•设计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浆和民用航空器上设备,应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型号合格证书。•对按CCAR-23、25、27、29、33、35进行审定的航空产品颁发型号合格证;对初级类航空器和其他非常规航空器(如载人自由气球,飞艇等)颁发型号设计批准书。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型号合格证书•航空产品取得了型号合格证书,就意味着其设计符合适航规定。•型号合格证书长期有效。•型号合格证书持有人可以转让其型号合格证书;•符合CCAR-21有关规定后,可以取得生产许可证等。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型号设计的更改•型号设计的更改主要分为“小改”和“大改”。“小改”指对产品的重量、平衡、结构强度、可靠性、使用特性以及对产品适航性没有显著影响的更改;“大改”指除“小改”以外的其他更改。•型号设计的“小改”应当按局方规定的方式批准。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局方对型号设计“大改”的批准方式•a型号合格证书及其数据单的更改;•b颁发补充型号合格证书;•c重新申请型号合格证书。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大改的申请•型号合格证书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均可根据CCAR-21的规定申请补充型号合格证书来对产品进行大改。•航空公司或维修单位申请补充型号合格证书对国内航空器进行大改;•航空公司或维修单位申请对中国注册的进口民用航空器上进行设计大改则应申请改装设计批准书(MDA)。•任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民用航空器的修理,其设计未经该产品型号合格审定批准或认可,则被认定为对原型号设计的更改,应当获得民航总局的批准。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生产许可证•生产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浆和民用航空器上设备,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不得转让。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适航证(AC)和适航批准书(AA)•适航证适用于民用航空器,而适航批准书适用于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持有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适航证,方可飞行。•租用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应当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其原有国籍登记国发给的适航证进行审查认可或另发适航证,方可飞行。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适航证分成以下两种类别。•a标准适航证:对按CCAR-21及CCAR-23、25、27、29取得型号合格证和型号认可证的航空器颁发标准适航证。•b限制适航证:对a项规定范围以外的航空器,如初级类航空器,颁发限制适航证。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第一类特许飞行证•a试验飞行;•b符合适航标准的验证飞行;•c机组训练飞行;•d表演飞行;•e局方同意的其他飞行。•长期,多次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第二类特许飞行证•a为修理、改装、维护、交货或出口或封藏航空器而进行的调机飞行;•b新飞机的生产试飞;•c为撤离危险地区而进行的飞行;•d局方认为必要的其他飞行。•短期,几次•在1987年5月3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以前研制并经国家设计定型的民用航空器,民航总局将为其颁发第三类特许飞行证。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特许飞行证的基本要求和限制•a尚未进行国籍登记的航空器作特许飞行前,应当向局方申请临时登记标志;•b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在航空器的外表上制作民航总局指定的临时登记标志;•c取得第一类或第二类特许飞行证的航空器不得用于以赢利为目的的运输或作业,取得第三类特许飞行证的航空器不得用于旅客运输;•d作特许飞行的航空器不得载运与该次飞行作业无关的人员;•e该航空器的飞行机组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确知该次特许飞行的情况和有关要求与措施;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的批准•a颁发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b颁发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c与产品的型号或补充型号合格审定过程一起批准;•d民航总局规定的其他方式。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欲在已经获得型号合格证书的产品•上进行加改装或更换零部件•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不适用于以下零部件:–a根据型号合格证书或生产许可证生产的零部件;–b根据民航总局颁发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生产的项目;–c符合民航总局认为适用的行业技术标准或国家技术标准的标准件(如螺栓、螺母等);–d航空器的所有人或承租人按照民航总局批准的其他方式为维修或改装自己的航空器而生产的零部件。–IPC件,PMA件,CTSOA件,自制件,标准件昆明询知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本文标题:航空法规和维修出版物xz5400-10-0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327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