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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第二章新闻评论的要素第二章新闻评论的要素论点论据论证第二章新闻评论的要素论点——论证——论据证明什么如何证明用什么证明问题:是否所有的新闻评论(议论文)都具备三大要素?广告岂能口无遮拦新华日报2013年2月28日“抢劫黄金,不如抢买莱茵。”这则雷人的楼盘广告,在接到群众投诉后于25日被泰州工商部门叫停了。(昨日新华日报)广而告之的目的,是吸引尽可能多的眼球。但挣眼球也得守底线,最起码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口无遮拦,大言“抢劫黄金,不如抢买莱茵”,莫非抢劫黄金是能够容忍的什么好事体?莫非没买到房或买不起房,就可以退而求其次去抢劫黄金?这样的广告,该罚!第一节论点论点——作者对所论述的事物或者问题的主张、看法和所持的态度。一、论点的涵义案例:倾听那些“沉没的声音”人民日报评论部2011年5月26日倾听那些“沉没的声音”有利益的表达才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才有长久的社会稳定,尽可能多地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对于维稳大有好处。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这是共建共享的应有之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在今天的中国,能听到各种声音。两会会场中代表、委员纵论国是,报纸杂志上不同思想交流探讨,新闻评论跟帖动辄上千条,近2亿网民随时写下140字微博……条条声轨,汇成合奏,呈现这个时代多元多样的复杂图景和蓬勃活力。我们迎来了表达的“黄金时代”,但仍有许多声音未被倾听。一方面,有些声音被淹没在强大的声场之中,难以浮出水面;另一方面,也有些声音只是“说也白说”,意愿虽表达,问题未解决。这些,都可谓无效表达,有人称之为“沉没的声音”。无效的表达,不是没有表达,更不是不愿表达。广州市领导公开接访,市民带上铺盖卷、排队3天,就是为了能跟领导“说上话”;首位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胡小燕公开自己手机号,却因每天上千个电话、上千条短信被迫关机。那些为网络关注、被媒体聚焦的热点事件,只是“冰山的一角”,海面之下这些体量更大的冰块,才是让冰尖浮出水面的庞大基石,也才是决定社会心态的“潜意识”、“核心层”。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上的弱势群体,也是现实中的弱势群体。在社会层面,他们既缺乏影响公共舆论的资源,又鲜有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甚至无法得到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信息,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同样薄弱。因此,尽管可能人数不少,他们的声音却很难在社会中听到。听见与被人听见,本是“社会人”的基本诉求;说话与听人说话,更是现代文明的基本共识。当表达权已成为一项基本的政治权利,重视这些声音,是协调利益关系、理顺社会心态的起点。在一个有着13亿人口、正经历着急剧社会转型的国家,广大群众的声音被聆听、被重视,尤为重要。大部分沉没的声音背后,都有未被满足的诉求,都有被压抑、待纾解的情绪。儿子车祸致残,云南父亲欲法院“自爆”走上极端维权之路;幼女身患绝症,湖北母亲参与“跪行救女”网络炒作……让舆论哗然的事件,都肇始于被忽视的声音。不可倾诉、不被倾听、不能解决,如果不主动“打捞”,太多声音沉没,难免会淤塞社会心态,导致矛盾激化。发出声音,是主张利益的基础。有利益的表达才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才有长久的社会稳定。事实表明,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往往是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从这个角度看,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尽可能多地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兑现社会公众的表达权,对于维稳大有好处。在众声喧哗中,尽可能打捞那些沉没的声音,是社会管理者应尽之责。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这是共建共享的应有之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只有这样,才能让“说话”、“发声”不仅是表达诉求的基本手段,更成为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重要环节,成为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1、总论点:中心论点、基本论点、主题。一篇评论一般只有一个总论点。2、分论点:派生于总论点并为总论点服务。作用:部分论点、全文论据。二、论点的种类——总论点与分论点问题1、总论点和分论点之间是什么关系?2、分论点之间可以是什么关系?化解助人风险如此立法才是正道扬子晚报网2013年2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助人行为保护条例(草案)》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救人者可以免责(2月25日《羊城晚报》)。法律终于出面调停了,《深圳经济特区助人行为保护条例》一旦最终施行,无疑具有三个现实意义——其一,有助于重点保护救助人的义举。该草案在归责原则方面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不仅合情合理,也有法律依据,必然大大减少了救助人的后顾之忧,更可能会增添热心救助者的信心,唤起更多的社会救助力量投入到这一爱心行动之中。其二,有利于根本保护被救助人的权益。实践中不能排除有些情况下被救助人的险情是救助人造成的,所以草案参照刑法上无罪推定原则,既利于鼓励人们对遇险人实施救助,又能从根本上利于遇到险情急需得到援救的人的利益保护。其三,有助于唤发肇事者的责任担当。如果被救人确为他人过失所造成,只要不是故意,肇事者能留下来救助的行为,法律在肯定其担当的同时,自然也可以减轻其过失的惩处。法律出手解决彭宇案的遗留问题,正是正道。“最生动的一课”传递了什么新华日报2012年10月24日10月22日,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在该市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给班上的新闻发言人上了“最生动的一课”。表面上,这是一堂“纪律课”,市委书记现场点名,严肃学习纪律,给逃课者“当头棒喝”,产生了立竿见影效果。据报道,就在书记发布“新闻”的一个小时以后,就有缺席的新闻发言人一脸焦急地赶了过来,坐到最后一排。在下午上课时,又有11位缺席者现身,另有3位补办了请假手续。有理由相信,这一课之后无故缺席者会更少,课堂纪律会更好。而在深层次,这更是一堂“思想课”,传递的是执政的新理念。对坐进课堂的新闻发言人来说,听懂这些新理念,并将其真正应用到实践中去,才是最重要的。其一,看待媒体需要新眼光。从传播规律看新闻发言人与媒体关系,两者事实上是互依共生的。发言人是媒体的“信源”,而媒体则是发言人的“信道”,两者若扣得不紧,传播就难以畅通进行。但现在,不少发言人在如何看待媒体和记者上存在误区。一些发言人将媒体视为“下属”,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气势,认为自己想何时发言、如何发言,媒体都应无条件配合、服从;一些发言人则将媒体视作“麻烦制造者”,觉得它们喜欢没事找事、惹是生非,因此作出抵抗状,要“防火防盗防记者”。带着上述不正常的眼光看媒体,发言人表现出不发言、被动发言、乱发言、不会发言等种种问题也就不足为怪了。发言人要发好言,首先必须换种眼光看媒体,正确处理与媒体的关系。近来,宣传主管部门提出,对媒体要“善管善用善待”。一些党委和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如今在善管、善用上很有研究,但在善待上尚有差距,依然信奉“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其实,说白了,善待媒体就是尊重媒体、尊重新闻传播规律。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党委政府与媒体合作共赢的关系。其二,回应舆论需要新速度。媒体发展已进入全媒体、自媒体时代,新闻发言人应对突发事件的时间,已经从“黄金24小时”缩短到了“黄金4小时”甚至更短。今天的新闻发言人,必须成为“快速反应部队”。面对公众舆论,尤其是突发事件、负面事件的舆论考问,发言人早发言、快发言才能掌握主动权。因为,既然公开是常态,那么早公开要好于晚公开;既然早公开要好于晚公开,那么自然由自己来公开要强于由他人来公开。但现在,很多新闻发言人还没有适应新的舆论生态,没有跟上舆论传播的新速度,尤其对网络的“病毒式”传播束手无策,从而让传言、谣言跑在了前面。也正因为如此,南京市领导在培训班上提醒新闻发言人,要提高新闻议题设置能力、提高新闻信息的供给能力、提高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其三,吸引受众需要新话语。“说明大事、说细小事、说透难事、说清坏事”这是新闻发言人努力的目标。如何做到这一点?建立新的话语体系很重要。正襟危坐读报告式的新闻发布、只有发布没有提问互动的新闻发布,难以满足媒体和公众的信息饥渴,也难以让公众信服这就是真相,只能是自欺欺人的“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改变话语体系,就要拒绝官话、套话、空话、假话,说真话、实话、入耳又入心的话。最近,从一些高人气的官方微博中,看到了一些积极变化。它们以清新幽默文风,吸引了爆棚的粉丝量。必须看到的是,新闻发言人是授权发言,他们不是生产态度的人,而是传达态度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树立起新闻执政的新理念,必须伴随着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透明、尊重民意是大势所趋。转变,当从新闻发言人始,从听懂“最生动的一课”始。计生执法不规范害人害己京华时报2013年2月7日近日,温州瑞安发生一起男孩被镇计生执法车轧死的极端事件,警方已初步查明原因及责任人,马屿镇清祥社区党委书记白某、驾驶员程某涉嫌刑事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13个月大的孩子,在11名社区干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执法中,不幸惨死在车轮之下。生命如此之轻,折射出执法者怎样的疏忽与大意?如此惨痛的悲剧想必完全出乎执法者所料,他们也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问题是,这样一个“双输”的结局,难道仅仅只是执法极端的个例而已?它对计生执法乃至整个行政执法有没有普遍性的警示意义呢?执法权力向来是把利器,用之不当伤人伤己,其中的规则就在于依法、规范、文明、有度。回溯本案,其实从计生部门决定组成庞大的执法队伍起,就埋下了不依法执法的后果隐患。如果只是“动员计生违法人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缘何要出动11人之众?其间又怎么会发生冲突?混乱的场面首先缘于执法者的强悍与粗暴,而这恰恰是造成孩子死亡的关键原因。依据法律规定,计生执法并无对相对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即便当事人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只能由计生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执法人员何来权力强制将当事人拉上执法车?如果整个执法过程始终处在依法、规范、文明、有度的范围内,又何至于发生冲突与混乱?不规范、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必然暗含着伤害他人权利同时也有损自己的逻辑,不出事才是偶然的。不可否认,基层的计生执法向来敏感,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更是现实中的一大难题。在“有法就要执行”的责任和“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抵制之间,计生干部如果不具备充分的“法治思维”,往往只能顾及执法利益这一端,对“不服从”的相对人粗暴以待。从陕西镇坪县怀孕7个月的孕妇遭强制引产,到此次13个月大的超生儿惨死在车轮之下,悲剧的情节或有不同,但反映出的发生逻辑却是一样的。悲剧令人痛惜,道理并不深奥,但对其他更宽泛的执法主体而言,诸如素质不高、法治观念淡薄、执法手段粗暴等说辞,似乎并不能触及其灵魂,对自己的执法行为带来切实的改变与警醒。口头上宣教的人道、理性、节制的执法理念,纸面上谈论的文明、规范的执法方式,要想落实在每一名基层执法人员的每一次执法活动中,光靠极端个案的“杀一儆百”是很难实现的。只有真正实现了权责统一,对执法程序进行全程规范化控制,确保执法始终处在法治的轨道上,才能有效防止此类悲剧的发生。当今楼市问题,表象上是市场上楼价的一路高攀,实际上则主要源于全国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严重滞后,导致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的结果。1998年开始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后,房屋分配的货币化供给目标实现了,但当时确定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则进退维谷。我国楼市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还是绝大多数人的基本住房得不到有效保障。当保障房房源遥不可期时,海量的“刚需”被迫转向购买商品房,楼市“越调越涨”也就不足为奇了。要让楼市回归到合理区间,各级政府首先应该把自身的功课做好,真正让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尽最大力度满足基本需求,从而有效缓解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矛盾。有效的楼市调控政策,不应该仅是经济的,首先应该是社会的。加强调控是扬汤止沸之计,强力推进保障房体系才是根本之计。为了让民众老百姓不再“望房兴叹”,楼市政策已到多管齐下、组拳出击的时候了!总论点和分论点之间是什么关系?(主从关系、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分论点之间可以是什么
本文标题:第二章-新闻评论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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