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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行政法律部分(XXXX版)
相关法律部分(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第一部分关于行政法的基本问题第二部分行政复议第三部分行政诉讼法第四部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五部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一、行政二、行政关系三、我国行政法的渊源四、行政主体五、行政相对人六、行政行为第一部分关于行政法的基本问题行政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组织为实现国家职能而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及其过程。一、行政国家行政,是国家这一特殊组织的执行、管理职能。1、执行,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及法律、政策所确定的目标、规划。2、管理,即对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是指行政主体从事行政管理活动而形成或引发的各种社会关系。二、行政关系(一)行政关系根据其存在的领域不同,可分为外部行政关系和内部行政关系。(二)外部行政关系根据其性质,可分为行政管理关系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1、行政管理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因对外行使了行政管理职能而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织而发生的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因接受法制监督而与作为监督主体的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发生的关系。(三)行政关系的基本特征:1、存在双方或双方以上的当事人;2、其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3、相应关系是因行政主体行使管理职权或接受法制监督而发生。三、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一)渊源种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和协定、国家机关的法律解释(二)效力等级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四、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自己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独立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首先,行政主体是能够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的机关、组织。其次,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的机关、组织。第三,行政主体是能由其本身就其职权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应诉的机关、组织。第四,行政主体包括行政行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一)行政机关首先,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是由国家设置、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职能的机关。其次,行政机关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第三,行政机关是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二)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首先,这样的组织是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其次,被授权或被委托的组织行使的是特定行政职权而非一般行政职权。第三,所行使的职权为法律、法规所授权或行政机关的委托。五、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首先,行政相对人是在处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的个人、组织。其次,行政相对人是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作为与行政主体相对人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个人、组织。第三,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组织。六、行政行为最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所有行为。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所有产生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外部单方行政法律行为。最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外部单方行为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特征1、从属性;2、单方性;3、裁量性;4、强制性(二)行政行为的内容1、赋予权益或设定义务;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3、变更权利义务;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三)行政行为的分类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对象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以特定的人或事为对象所实施的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四)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1、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1)行政主体作出行政决定。(2)行政决定已送达行政相对人。(3)行政决定文书已为行政相对人受领。2、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1)行为主体合法: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行为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2)行为内容合法:有实施依据,证据确凿;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为合乎立法目的。(3)行为程序合法:行为符合法定方式;行为符合法定步骤、顺序;行为符合法定时限。第二部分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基本原则1、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其他法定复议机关重新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的特征:(1)行政复议所处理的争议是行政争议;(2)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可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适当性(合理性)为审查标准;(4)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5)行政复议决定一般不具有终局性。2、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主体合法,依据和内容合法,程序合法(2)公正原则(3)公开原则(4)及时原则(5)便民原则二、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参加人(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法律特征(1)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2)申请人是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人2、申请人资格的转移(1)作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作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3、特殊组织形态的申请人确定(1)合伙制企业和其他合伙组织作为申请人的;(2)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作为申请人的;(3)股份制企业作为申请人的。(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作出被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1、法律特征(1)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被申请人必须是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2、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具体情形(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3)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组织为被申请人;(4)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5)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后,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三)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申请或被复议机关通知而参加到行政复议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法律特征(1)与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因自己的申请或被通知参加到行政复议中去;(3)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2、行政复议第三人的主要情形(1)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如果被处罚人或受害人中一方申请行政复议的,另一方可作为第三人(2)在行政裁决案件中,如果被裁决纠纷一方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作为第三人;(3)在共同被处罚的行政处罚案件中,部分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余被处罚人可作为第三人;(4)两个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作出相互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行政机关成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时,另一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5)因行政机关越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复议的,被越权的行政机关可作为第三人。(四)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并依法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的行政机关。1、法律特征(1)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2)行政复议机关是享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3)行政复议机关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复议活动,并对行政复议结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2、行政复议机关的情形(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机关可以是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机关为上一级主管部门。(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机关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机关为该派出机关。(3)国家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机关为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五)行政复议的代理人是指由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由行政复议机关指定,或者由复议参加人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行政复议的人。1、法定代理人:2、指定代理人:3、委托代理人:1、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B.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C.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D.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2、刘某认为某市南城区卫生局的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欲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刘某可以向该市南城区卫生局申请行政复议B.刘某可以向该市南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C.刘某可以向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D.刘某可以向该市卫生局申请行政复议三、行政复议程序(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1、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2、附带提出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1)可附带提出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是有限的(2)提出的程序是有限定的(3)就抽象行政行为提出审查的内容是有限的3、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1、当事人对某省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哪些文件进行审查?A.《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B.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专利保护条例》C.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D.该省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关于加强专利保护的规定》2、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下列哪些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A.某县工商局认为某百货公司销售的商品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决定予以没收B.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设在某市的专利代办处作出责令其停止工作进行整顿的处分C.某县环保局认为某厂超标准排污,决定对其处以罚款D.某市知识产权局对一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赔偿问题作出的调解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些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A.某公安局对张某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B.某工商局对其所属工作人员王某作出的撤职处分C.某乡政府要求本乡从事个体运输的李某出资1000元用于乡村道路养护D.某民政局拒绝向刘某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A.对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不服的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C.对行政机关就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服的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5、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下列哪些规定不服的,可以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A.国务院各部、委员会规章B.地方人民政府规章C.县级人民政府及
本文标题:行政法律部分(XXXX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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