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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立思想对我国民主法治的借鉴意义内容摘要:当前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民主法治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挑战,使得我们不得不正视我国现存民主法治的不足和缺陷。要改变我国民主法治的现状,我们要充分利用古今中外的法律思想,其中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的权力制约和平衡进入我们的视野,分权思想正是我们现在民主法治缺少的,如为我们吸收,将会对我国的法治建设起到重要的意义。关键词语:民主法治建设三权分立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权力制约司法独立提到法治建设,我们都不约而同的转向西方国家,对西方国家的法治思想表现出很大的兴趣,而其中最吸引我们的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三权分立思想自从提出以来,给世界政治体制带来了很大的变化,亦为各国的政治制度提供了模式,对世界民主政治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现在我国正值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时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们建设民主法治社会中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充分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作用,但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只是保证了基本的民主,随着我国民主现代化进程,很多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改善,进一步提高民主质量。我国在本世纪初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对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需要借鉴外国的先进民主机制和经验来提高我国的民主法治水平。三权分立思想有其深刻的内涵,亦有其深刻的实践意义,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其中的精华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支持。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三权分立思想。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时期,进步的资产阶级是首先以思想斗争的形式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进攻的。孟德斯鸠是这一时期的杰出思想家之一;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以英国政体为原型,在继承约翰.洛克分权理论的基础上进行了发展,第一次系统地阐释和论证了三权分立的资本主义宪政原则,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并赋予不同的机关。他认为,只有各种权力间彼此能够相制衡的体制才有可能会创造一个无私的政体。三权分立思想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从亚里士多德著名的政体三要素论(议事、行政、审判)到波里比阿发展这一思想,提出权力制衡的观点等都为“三权分立”学说奠定了理论基础,而约翰.洛克的三权分立理论则是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直接理论来源。孟德斯鸠首先提出分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政治自由,他给自由下的定义是:一个人做他应该做的事,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该做的事情1。在任何政体下,权利都容易被滥用,因此要防止权力被滥用,就必须以权力来约束权力,以权力来约束权力,这正是三权分立的核心内涵。在他看来,立法权属于议会,因为它代表着国家的一般意志,应该由人民集体享有。行政权执行国家的意志,由君主或国王行使。因为行政部门需要行动迅速,所以应由一个人管理。司法权由法院行使。法院由人民阶层中选出的人员组成。孟德斯鸠强调说:“其中任何两个权力都不能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机关手中,否则自由便不复存在。如果三种权1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P154力由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行使,那一切便都完了。”2三权不仅要分立,还要相互制衡。他指出,在某种意义上,制衡比分立更重要。具体而言,对立法机关的制约有:立法机关不得随意开会或闭会,由行政机构决定其开会的时间和期限。对行政机关的限制有:它参加立法机关的讨论,对于立法机关的税收法案,只能表示同意。在一般情况下,行政权只通过否决权参与立法。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对行政首脑的违法行为享有弹劾权。而司法机关对立法机关的活动是否违宪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享有监督权。对司法机关的限制有:让立法机关也掌握部分的司法权,贵族违法在贵族院受审,不受普通法院的传讯。在他看来只有通过分权之后的互相监督,才能达到限制权力的目的,这也正是民主之所在。三权分立思想自提出以来就给西方民主政治产生深远的影响,对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生,发展和胜利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资产阶级组建自己的民主政府提供了模式,为以后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首先,孟德斯鸠关于立法权和行政权相互制约的理论,使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制约成为相互的,最终成为一种完备的具有较强现实操作性的权力制约理论。孟德斯鸠给予了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相互制约的权力,但在合法运用权力的范围之内,立法权和行政权又是彼此分离的,从而使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彼此分立和相互制约的理论成为一种完备的政治理论。孟德斯鸠的立法权和行政权相互制约的理论,还是一种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的理论。人类政治2同上实践的发展证明,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里,在建立君主立宪制度时,大多采用了孟德斯鸠的上述理论,在保障人民的自由、社会的公正和合理的国家权力秩序等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次,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理论,曾经深刻地影响了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和美国政治制度的建立。1789年8月26日,法国通过的《人权宣言》明确宣布:“没有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三权分立,就没有宪法”。3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的思想,成为雅各宾派制定法国新宪法的重要原则和依据。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的理论,对美国政治制度的建立产生了直接的影响,美国正是按照孟德斯鸠的政治理论建立了联邦制共和国。早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美国独立战争的领袖们不仅熟悉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而且极力主张在美国建立孟德斯鸠所主张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的联邦制共和国。孟德斯鸠认为,共和国的精神是和平与温厚4。因此,美国的政治领袖们就高声宣布,美国联邦希望和平并遵循温厚的道路。无论从政治理论的发展,还是从人类社会政治实践发展的历史来看,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的政治理论,对人类社会的政治现代化,都产生了积极地影响。它不仅对早期现代化国家的政治现代化产生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而且直至今天,仍对后期现代化国家的政治现代化产生巨大的影响。孟德斯鸠以其三权分立、权力制约的政治理论,为自己在政治理论领域树立了一座历史丰碑。我们分析三权分立思想,就是想借鉴其中的精神,期待其可以对3法国《人权宣言》第十六条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P108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虽然我们国家明确表示不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但是我们可以利用三权分立思想中的权力制约和平衡来完善我们的制度。我们是否可以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通过权力的合力分配和互相的制约,达到比较好的效果呢?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也是分开的,它们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最高法院(全国最高检察院)、国务院来分别执行权力,行政权和司法权要收立法权的监督,因此我们可以说,在我们国家的权力分配体系中,立法权是第一位的,行政权和司法权受立法权监督。而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的,因此可以使国家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相比较西方三权分立的优点。但是在我国现实中我国的司法受到行政权的极大限制,最突出的就是在我国地方政府部门中,法院只是政府部门中的一个部门,其司法权在发挥的过程中,不同程度的要受到行政权的干扰,使得司法难以独立于行政权,司法职权无法做到制约行政权的作用,这种状况人人皆知但到现在依然没有解决。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司法独立,而在我国现在的社会环境下,亦是在民主法治迈出的关键一步。综合我国的司法改革环境,我们司法独立的制度建设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或许可以实现基本意义上的司法独立。一是恪守宪法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虽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制度,但司法机关和外部环境的制度设计却使这一规定难以落实。从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的关系来看,我国的司法独立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司法独立,且我国宪法和党章的规定都体现了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方针政策的领导,而不是直接插手干预具体审判工作或对案件的裁判意见做出审批,党委与审判机关各司其职,相互不能代替与混淆。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党的领导是通过政法委的领导而实现的,但有的政法委领导倚仗其职权直接插手法院案件审判工作的事情却时有发生,使得法院在上级的压力下审判独立工作难以进行。再者,在法院与权力机关的关系上,要正确理解宪法所规定的司法机关应向人大负责,这种负责是指通过严格执行人大制定的法律,努力作到裁判的公正,从而实现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而不是被干预。二是防止地方干扰和地方保护主义,建立上下垂直的法院体系。目前的司法体系明显带有计划经济时代高度行政化的痕迹,法院的设置完全和行政区划相吻合,而且法院和行政机关之间存在人事、财政等之间的种种利益关系。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巡回法院,跨省、跨地区设置法院的做法,因此,我们也可以跨省、跨地区设置法院,从而更好地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同时法院的人事、财政也应当摆脱地方政府的束缚,建立由中央至地方法院垂直的人事、财政体系。三是,改变法院内部运作行政化方式,保障法官独立。,我国法院行政化特点依然浓厚,将法院院长放置于一个行政化权力体系明显的政法委员会内,面对案件裁判和上级指示的冲突,法院如何独立审判;院长、庭长层层审批,对案件有发言权和决定权的却是法官后面的长字辈们,我们又怎么能说还权于合议庭,司法独立又体现在哪里呢?所以,实行法官的独立审判,一方面是要落实合议庭和独任法官依法所享有的职权,彻底废除所谓对案件的处理的层层审批、领导把关的制度。另一方面从制度上来保障法官独立审判而不受外来的干涉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是要建立法官职务的稳定制。这就是说,任何人担任法官后应保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的稳定性,法官如无过失不得被免职,从而使法官不应害怕被调离、降职、免职而屈从于权势的压力。二是法官的专职制,即禁止法官兼职。通过专职制使法官不得因兼任其他职务而受到各个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及个人的影响,否则,法官根本不可能做到独立走向司法独立,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走向民主法治.在过去的二十年内,我国立法已取得了很多的成就,但司法的独立和公正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执法的环境依然不理想,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短期内消除这种干扰是很困难的,但是我们依然要坚持改革,只有这样我们的民主法治建设才有希望符合人民的意志,实现人民需要的民主法治。
本文标题:西方法律思想对我国法治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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